第24节:神州处处空城计(4) 新城总规划虽为60多亿元,实际已花费了1 亿多元,外欠4000多万元工程款。 根据预算比例,当地政府自筹资金占项目总预算的5.42% ,也就是说财政实际支 出可能在500 万至1000万之间。可是2006年该县的财政实际支出为3.15亿元,建 设新城之前的2000年,这个数字是6527.5万元,6 年间涨到5 倍。仅仅这一年的 增量即达到2.5 亿元。 从仕途来看,这个项目对在任官员也很值。根据公开资料,近年来清水河县 的主要领导都获得了不错的升迁。(详见腾讯网2010年5 月10日" 今日话题" 《" 烂尾城" 也是好项目》http://view.news.qq.com/zt/2010/lwc/index.htm ) 虽然不能把官员的升迁仅仅归功于这么一个项目,但是至少这么一个烂尾城 项目不仅不会使人丢官,而且有可能使人升官发财,这与我们当下的政绩评价体 系是一致的。 比起更大手笔更大规模的政府土地储备,上述一系列" 造城运动" 都只是小 巫见大巫。深圳市早在2004年就决定于当年年底前,全市户籍人口全部改为城市 居民,深圳将成为全国第一个没有农村行政建制和农村社会体制的城市。该次城 市化进程涉及宝安、龙岗两区218 个村27万村民,两区时有总量为956 平方公里 的集体土地,除了" 已建成区、经批准尚未使用的建设用地、山林地、坡度大于 25度不作为建设用地的园地" 这四类土地以外的260 平方公里土地全部变为国有。 深圳有关领导特别指出,此次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过程是" 转地" 的过程,而 不是" 征地" 的过程。 与我国某些城市在城市化征地的过程中" 连根拔起" 的方式不同,深圳城市 化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已经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农民的利益,政府给予集体经 济组织适当补偿标准与征地标准一样,只是为了遏制抢种风在青苗补偿标准上作 了一些调整。同时,还为原村民预留了工商用地和生活用地。这是值得欣慰的。 据悉,深圳将大量的集体土地转为国有,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实施条例》有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 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的规定,因此宝安、龙岗城市化过程是" 转地" 的 过程,而不是" 征地" 的过程。也因此," 转地补偿" 不是" 征地补偿" ,而是 对土地转变性质后的" 适当补偿" 。尽管" 适当补偿" 的标准要比深圳此前的" 征地补偿" 略低,但这个标准已高于国内其他城市,且农民在获得补偿的同时, 还将得到政府在养老、医疗、就业、教育等多方面的非经济补偿,市财政将花15 亿元给村民买保险(人均5000元左右)。 尽管地方政府为27万农村居民顺利转变为城市居民做好了各项准备,但如此 大规模地" 一步到位" 实现城市化,还是有很多令人担忧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