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节:6月1日“医托”(32) 七月五日, 早上还是阴天, 阵雨. 早新闻, 知道昨晚近百架次的肮班延误或 取消. 打电话问改签的下午的航班如何, 说没有接到不正常的通知, 很艺术的回 答. 一点多又到了三号航站楼, 广播说: 各位旅客请注意, 因天气原因, 部分航 班不能按时起飞…… 今天早上, 跑步机, 四十分钟。 (http://blog.sina.com.cn/seasiderunner ) 7 月8 日 黄埔华庭迷局 阿土庄园首席农夫 14:37:00 买了几次房,都挺顺利,这次终于踩中地雷!上海百润房地产有限公司在上 海保屯路开发的黄浦华庭目前陷入僵局。根据合同规定应该于2007年12月28日交 房的一期二号楼延迟交房半年多仍无解决迹象,严重影响了业主们的生活安排 (结婚、就学、就医、投资和养老等等)。群情激愤的广大业主已经多次群体上 访和严正交涉。根据相关部门和单位“挤牙膏式”透露的信息,似乎存在以下情 况(因为业主掌握的信息实在有限,知情权受到严重侵害,笔者不能保证以下情 况完全真实): 黄浦华庭一期二号楼已经工程结束,基本具备交房入住条件。由于开发商与 政府以“某种方式”约定的二期动迁工作未完成,政府不批准开发商交房,责令 其继续动迁。而二期地块的动迁户要价远远超出开发商预算,开发商无力也不愿 继续动迁,政府和开发商之间陷入僵局。政府与开发商此前以“某种方式”就二 期动迁达成的协议或者承诺,我们业主既未见过也未被通知。该协议不向利益直 接相关的第三方即业主公开,违反了公平诚信的社会道德准则。从合同法的角度 分析,该“协议”(假如存在的话)无端侵害了第三方即业主的利益,也应视为 无效。 从政府的角度,关注民生、保持社会和谐是他们的义务,但是他们无视接近 200 名业主,上千位守法公民有家不能住的现实,把问题的责任全部推给开发商, 继续拿我们的利益来要挟开发商,不主动协调解决问题,属行政不作为。 从开发商的角度分析,虽然他们违反合同约定延迟交房是有原因的,但是这 不能成为无限期拖延的理由。这个原因也完全是开发商自己造成的,跟业主没有 任何关系,业主也不知情。因此,协调解决这个问题的责任在开发商而不是业主。 业主只是在道义上给予支持和帮助,没有义务。目前开发商拿不出解决问题的方 案和时间表,让人严重怀疑他们的诚意,也无从揣测开发商到底意欲何为。作为 完全没有过错,已经全部履行付款义务的全体业主,已经在考虑起诉开发商。 个人认为,在当前情况下,最佳、最“和谐”的解决方案是: 一、政府批准开发商交房,用最短的时间解决业主的基本生活需要问题; 二、政府与开发商协商二期动迁的主体问题,原开发商可以优先继续动迁和 开发,但是不排除引入新的开发商接盘继续动迁开发; 三、如原开发商无力继续开发,也无新的开发商愿意接盘,政府实行市政动 迁。 (http://13918309258.blog.sohu.com/) 7 月9 日 公交线网优化跟车调查 醉夕阳 17:07:29 今天上午7 点钟左右,我从龙江新城市广场乘坐11路公交车到市科技中心上 课。有幸亲历了南京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公交调查。途中上来六个学生摸样 的工作人员,其中两人身披红色绶带,“交通调查”几个字特别显眼。其余的四 人脖子上也都挂着证件。他们每两人为一组,以收发小票、问询、秒表三种形式 开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