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节:深度报道:“特殊商品”身后的利益集团(5) 究其原因,并非是那种战争语境下的兵力、武器或后勤供给方面的较量,而 是二者在政治权力上的抗衡。从表面看,一方在政权的旗帜下彰显社会正义,有 着绝对的显性强势;另一方是被法律锁定的犯罪团伙,只能在阴暗的角落里横行。 但是,一旦那些魑魅魍魉有了位高权重的隐性保护伞,他们就多了几双眼睛和翅 膀,纵使大兵压境,也能轻巧脱身。这类情况近年来并不鲜见:1990年前后,洛 阳市洛龙区公安分局缉私队队长郭勇因倒卖没收文物获取暴利,被处极刑。2003 年年底,山西省夏县公安局3 位民警因先后保护13名盗墓贼对一古遗址进行长时 间盗掘,盗得青铜鼎、青铜编钟、青铜甬钟等大批珍贵文物而获重刑…… 也许,要彻底了解“12?10 ”大案的幕后故事,还有待时日或者遥遥无期, 我们不妨先将目光投向近年来发生在政坛上的多起文物案件,也许能够从另外一 个角度,去审视“洛阳悬案”的种种疑团。翻阅近10年那些被查出的大贪官罪案, 有几个人的卷宗里少得了贪占文物的立项?2001年,原沈阳市市长、大贪官慕绥 新因贪污罪被判处死缓。此人受贿的金银饰品、玉器珠宝、名人字画,十几名工 作人员足足清理了3 天。2001年,原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副市长、巨贪李乘龙 被判处死刑。经查实,他先后收受他人行贿的文物近千件,其中有106 件经广西 文物鉴定委员会专家鉴定为专管文物,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博物馆收藏。 2002年,原河北省常务副省长丛福奎、原河北省沧州市委书记薄绍铨因犯受贿罪, 分别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和无期徒刑,在两位贪官被依法没收的财产中,都发现 有数量可观的珍贵文物。2002年,原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 公安局局长王天义因受贿罪被捕。 在职期间,他曾先后收受他人赠送的文物和艺术品1000余件,家中陈列的古 董和字画之多堪称“私人博物馆”。2003年,原河北省委“第一秘书”、国税局 局长李真因巨贪被处决后,他生前贪占的615 件文物被公开拍卖。2009年,原浙 江省丽水市建设局“藏宝局长”邹建被批捕后,办案人员从40平方米左右的地下 藏宝室里搜查出大量古瓷、古玉、名画。2010年,重庆市司法局原党委书记、局 长文强案发,从他家里查缴的赃物中,文物和艺术品堆积成山……中国的文物贪 腐现象发展到今天,早已不是“个体户”或“小集体”的个别行为了,客观上已 经形成了一个经济利益趋同的松散联邦。我们从文强被判死刑后的一段话,可以 清楚地窥见这个贪腐群体的心理:“我不否认那些证据的真实性,但你们要是也 去那些人家里搜搜,就会觉得我那点儿赃款、字画拿到他们家里恐怕人家会嫌寒 酸的!” 笔者在做收藏群体的调查时,常常可以窥见某些领导的身影,其中有些人甚 至身居高位。他们家藏用一辈子薪水都买不回去的珍贵文物艺术品,价值高的奇 货让子女带去境外,或交大拍卖行出手,赝品交小拍卖行卖假,还有人干脆匿名 在古玩城开起古董店,随时出售受贿赃物……几位国家文物鉴定专家曾多次向记 者描述,经常请他们登门鉴宝的人,有些都是曾经的高官,或者他们的家属。他 们的藏品一般都是市场价位在几十万、几百万的古董或名人名画。但这当中也有 不少赝品假货,有些人家里的藏品几乎全假。这也不足为怪,有多少送礼的人能 掏得起几十万几百万真金白银,去拍场买东西送礼?那些物件大多都是从古玩城、 琉璃厂,甚至是潘家园等一级市场买回去的,无论真假,出两三千块钱开一张专 家鉴定证书,然后再配上华丽一些的包装盒,就可以拿去行贿了。 如果事情单是到这里打住倒也并无大碍,反正那些受贿官员替人办事所付出 的成本几乎为零,只是动用手里的公权罢了。但是,受贿者大多数都不会长期把 这些东西收藏在家里。有一位博物馆的书画专家给我讲过这样一件事:他应邀去 某地为一位刚退位的公安局长做鉴宝,其中两幅古代名画被他鉴定为现代复制品。 那位局长不恼不怒、不动声色,只是轻描淡写地问了一句:“肯定是赝品吗?” 不出半年,这两幅画就出现在北京一家拍卖公司的拍场上,成交价100 多万。另 一位专家朋友对我说:“现在有几个官员家里没有收藏一些文物和艺术品?最多 的是书画,出事了去查他就说是假画,算不了几个钱,定不了罪。 没人查他拿去卖,有拍卖公司帮忙就是真画,价值几十万、上百万!”某省 文物考古队一位负责人告诉我:他每年都会被“派”去为某些领导鉴宝,经常在 他们的藏品中看到出土文物,有些甚至还是刚刚出土几天、泥味未曾消尽的“老 三代”青铜器,属于国家一二级文物,明显出自本地盗墓者之手。那位考古专家 无奈地说:“您在书里笑话我们‘阳光总在风雨后,盗墓总在考古前’,我们的 苦楚您不明白呀!现在盗墓者那么多,而且干起活来毫无忌惮,有时候敢公开跟 我们考古队叫板、抢活儿!而我们有能量跟别人斗吗?再说人家有后台,抓住了 罚点款就放人,这样抓得完、打得尽吗?”还有一位小拍卖公司的老总跟我诉苦 :“您别老责难我们拍卖公司假拍拍假,我们的难处您哪知道啊!有时候整场拍 卖品都是一个领导的东西,实际上是专场拍卖。我能不给人家拍吗? 来日方长,算不上哪一天撞到哪个庙里要去求他那个菩萨怎么办?而且都是 什么名人名画、宋代五大名窑、明清官窑,等等。有些明摆着是假东西,文物部 门来审查也明白,所以不卡不扣,让拍,因为国家政策只管出土文物和来历不明 的真东西,假东西不管!”是啊,在一个近乎畸形的价值形态下,我们能够企望 那些腐败的贪官们为治理混乱的文物市场做些什么呢?他们自己家里私藏盗墓、 走私物品,能够出重拳打击盗墓和走私犯罪吗?他们自己在贩卖赝品假货,能去 强制不良拍卖公司改邪归正、弃恶从良吗?逍遥在《拍卖法》的幸福天堂里论道 中国收藏市场,怎么也躲不开拍卖行业。尽管拍卖业属于国内文物艺术品交易的 二级市场,但是它对于一级市场—古玩城、画廊、旧货棚摊等—的文化影响、价 值渗透和价格指导作用却越来越显著。甚至可以这样讲,二级文物市场的价值取 向决定了中国收藏者的投资方向,同时也决定了一级市场的旺销品种。从近十几 年国内的历次收藏热点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这种迹象,如宋代五大名窑瓷器 热、元青花热、明清官窑热、宫廷用品热、现当代书画热,等等。这些热点的形 成与切换,没有哪一次不是以拍卖公司的天价成交物作为拐点和标志。 这部分内容笔者已在《谁在拍卖中国》一书中有过详细记叙,在此不作赘述。 下面将要探讨的问题是:国内外拍卖集团如何在这一波前所未有的国人收藏热潮 中成为最大的赢家?1.将文物价值金钱化,制造、推动收藏市场的赚钱效应中国 人的收藏历史几乎与本民族的文明史同样悠长,所谓“收藏热”也屡有发生,收 藏人群从远古时期的巫师神士、封建王朝的帝王将相渐渐扩展到文人贤士乃至富 庶百姓。值得注意的是,历史上的数次收藏热,虽然不乏古董买卖,也有投机敛 财者,但那些纯粹属于古董商人的行为,而对于绝大多数收藏者来说,若是为了 图财趋利而出卖自己的藏品,那无异于自我毁誉。即便到了民国时期,世道动乱、 民不聊生,仍然还有像叶恭绰、张伯驹那样的收藏大家,他们视藏事如国事,守 国宝如守身家,最终将自己的旷世珍藏奉献给民族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