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深度报道:“特殊商品”身后的利益集团(7) 苏富比执行总裁威廉? 路普里切(WilliamRuprecht) 的年收入达600 万美元, 比上一年上涨150%。对于中国拍卖业来讲,2010年更是一个不平凡之年了,亿元 拍品接踵而至,拍卖成交总额为573 亿元,增幅达150%,荣登世界拍卖成交总额 的冠军宝座。拍卖诸公高调标榜:“中国艺术品进入亿元时代!”3.利用非正当 商业手段牟取暴利谈起内地拍卖公司,海内外的知情人士往往会摇摇头,无奈地 发出一声叹息。说到拍卖公司的成交记录,大家都会追问一句:“是真的吗?” 近几年,笔者经常探班拍场,并对一些参加买卖的朋友进行采访,发现不少拍卖 公司都在以各种各样的非正常手段牟取暴利。其一,利用霸王条款避险圈钱,旱 涝保收。 很多中小拍卖公司,进门要交五花八门的费用,常见的有:图录费、宣传费、 保管费、代办费。记者曾先后试水几家拍卖公司,这几种费用交齐了最少一万多, 最多四五万。我按照这些公司的几本图录计算,每场拍卖物品总件数平均在1500 件左右,平均每件收费按4000元计算,还没开拍,拍卖公司就进账600 万元人民 币。其二,使手段抬高成交价,赚取不义佣金。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国内一些大 拍卖行倒是不会下作到如前者那般没开场就赚黑心钱,它们的主要收入是按照成 交价格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目前内地拍卖行的佣金一般在5%~15% 左右。但是, 别就此以为大拍卖公司全都是些取财有道的正人君子,有道是“虾有虾路、鱼有 鱼路”。对于大拍卖公司而言,尽量抬高成交价格,不仅可以多收佣金,同时还 可以多聚集买卖名家、提高知名度,是名利双收的好事。 笔者了解到,抬高拍品成交价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事先替买卖双方约好成 交价,然后任由买卖双方现场表演,就算是将价格抬上九霄云外,最后还是按照 事先的议价付款。这当中拍卖公司与买卖双方的利益一致,大家赚的多半是“名”, 图利长远。第二种是现场设托儿钓鱼,抬高成交价。这种方法主要针对的对象是 一些既不懂艺术价值又不知拍卖内幕的富豪们,目前使用率很高。它的具体操作 手法其实很老套,事先在拍卖场“埋伏”几个托儿,有些是拍卖公司安排的,有 些是委卖人的亲戚朋友。刚开始时如果没有外人举牌,这些人则扮演竞买者举牌 竞价,一直等到“大鱼”(真正的竞买者)见“抢食”的多了忍不住跟风上钩、 举牌竞买,而且报价达到设局者事先的预计数,托儿们才息事离场。这样做的结 果是“双赢一亏”:卖家多赚了成交价,拍卖公司多赚了佣金,唯独买家多掏一 大笔钱,当了冤大头。其三,虚假拍卖,从沽名钓誉者和洗钱者的口袋里赚取佣 金。这种手段一般多见于中上规模的拍卖公司,一般也有两种类型:一是利用拍 卖树立自己作品或藏品声誉的艺术家和收藏家,其中以未成名的年轻艺术家为多。 他们为了走捷径成名,便将自己的作品交由拍卖公司上拍,事先谈好“佣金” 数,然后邀请若干朋友冒充竞买者在拍场举牌哄抬自己作品的价格,最后获得有 拍卖纪录的“公认价位”,为自己的作品今后挤进高价位市场买到一张通行证。 笔者曾两次在暗访中亲临拍场为人当托儿、举牌助兴。二是利用拍卖活动为人洗 钱,非法赚取佣金。这种现象多发生在一些企业主和贪官污吏身上,他们为了让 自己非法所得的钱财合法化,便随便找一件文物艺术品,甚至是赝品,送拍卖公 司上拍,然后请人到拍场参与竞买,制造理想成交记录。拍卖公司收取一定数量 的佣金,为人将巨额黑钱漂白染红。其四,恶意收购或收拍赝品,追求最大利润。 拍卖公司恶意拍假的事在业内早已不是什么秘密,根本原因是成本小、利润高。 其手段不外乎两种:一是有些拍卖公司工作人员在国内外征集拍品时,有意将一 些高仿品现金买断,然后带回公司进行拍卖。从国外收购的多半是仿真字画,从 国内收购的多半是高仿官窑瓷器。记者在景德镇暗访时,曾有两次在做高仿官窑 瓷器者的家里碰上京城拍卖行去拿货的人,行色匆匆,不与陌生人交谈。景德镇 著名古陶瓷艺术家、元青花高仿艺人黄云鹏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这几年连× ×、××、××这样的大公司都假货不少。 ××原来好一些,现在也卖假瓷器。这些(你)就别公开说了。还有的公司, 像×××拍卖公司,全场都是假货。这些都是千真万确的事!”按《拍卖法》规 定,拍卖公司不容许拍卖属于拍卖公司的物品,但还是有许多拍卖公司在拍卖之 前,想方设法将藏品的所有权先归到自己名下,这样,拍卖公司可以差价、佣金 一起赚。福建一位拍行工作人员公开来京找我的一位朋友—他早年曾跟李可染学 过绘画,后改行—让他描摹老师送给他的两幅画,然后再以李可染学生的身份上 拍老师的赠画,拍行可以先以30万元的价位付款给他。那位拍行使者还大言不惭 地告诉我朋友:现在就这样,谁的画进入“亿元时代”就卖谁的画,买的卖的心 里都有数,买的拿去送礼,得了便宜不卖乖。那人还说,徐悲鸿的画过亿后,福 建马上以几十万到几百万的不等价位,拍出去数幅署名徐悲鸿的画作。还有一种 情况是拍行工作人员专门收集亲戚朋友的赝品假货上拍,拍出去了个人拿回扣, 公司拿佣金。由于利益共享,这种拍品往往还会被列为重点拍品,图录排主页, 拍前推荐买主、上场后拍卖师耍技巧,最后高价成交,当事者快乐分赃。近年来, 拍卖公司涉及拍假案件时有曝光,但由于卖假者善于利用现行国家《拍卖法》的 免责条款的漏洞,这类案件经常以买假原告的败诉而告终。卖假免责使得一些无 良拍卖公司更加肆无忌惮地收假卖假,有敢仗义执言者,他们会理直气壮、毫不 手软地予以围攻打击。我的朋友史国良就因为指证拍卖公司拍卖冒充自己署名的 假画,竟然遭到拍卖公司以新闻发布会的方式,高调声明今后拒拍他的作品。吴 冠中老人生前指证拍卖公司卖假画,也遭拍界人士恶意人身攻击,污其受太太胁 迫,不便承认送人之作……值得注意的是,拍卖集团身后耸立着“保护伞”,一 旦他们的利益受到一丁点儿威胁,就会有人出面替他们摆平。 2010年下半年,《中国文化报》记者屈菡发表了一篇牵涉到某拍卖公司拍假 画案的报道,马上接到该公司的威胁电话,打电话的人称:“你赶快将网上的文 章撤下,否则我找你们领导……”有保护伞,拍卖集团当然可以有恃无恐,还会 在乎你小小记者来“捣乱”?对于这一点,笔者更是感同身受。尽管我在写作 “中国文物黑皮书”系列作品时小心翼翼,对事不对人,没有点到哪家拍卖仁兄 的大名,但不幸还是开罪了一些拍卖行业的朋友,以至于个别国际大拍行的代表 回避与我在一起做电视节目,还有一家内地小拍卖行的老总指责我“哗众取宠”。 不过幸运的是,第一,他并没有批评我在书里披露的种种拍卖黑幕有违事实;第 二,大多数心中无鬼的拍卖业朋友能坦然面对,并且也表示本行业应当清理门户、 逐除不良。华辰拍卖董事长甘先生就是一位敢于担当的拍卖人,他曾坦言:“拍 卖公司是拍卖市场的中枢,当然是造成信任危机的最大责任方,起码要承担50% 的责任……如今拍卖公司太多,懂艺术品的人才太少,懂诚信是拍卖根本原则的 人更少,许多拍卖公司的人只是把拍卖看成一种‘点石成金’的‘游戏’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