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从良之一次乱性(3)
如果不是单身,我的叛逆就超了大纲。等着我的不是扫把和标尺,而是一丈
白绫了。估计当我还在房梁上犹豫不决地探进头的时候,我爸就踢翻了我脚下的
凳子。
然而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好不容易看见有了帅哥,都是名草有主的。而跟冤
魂一样四处飘荡的孤魂,一般都不符合我的审美观。
我大学的时候曾经暗恋过一个师弟。说是师弟,其实是同一届。只不过我长
同届的人两岁,看他们一般都有一颗沧桑的心,不知不觉就有了大姐的风范。
那位师弟长得甚得我心。干净利落的头发,水水的单眼皮眼睛。眼睛虽小,
却不至于像现在的某位明星一样,在马路上把眼睛睁得最大,人家都当他眯着眼
晒太阳。鼻子高挺,鼻孔却没有随它兄弟的体型生长成壮观的隧道。嘴唇红润,
却没有娘的味道。这样的人,一般在我们这所鸟不拉屎的不毛之地,就是神,就
是天使,就是我们所有女性为之动容,所有男性为之动手的存在。
可惜,他不停地在有女朋友和没有女朋友之间游荡。等他分手的消息传来,
我迫不及待地抖了抖我全身竖起的鬃毛,准备全力出击时,他又是香肩绕环,美
女相伴了。这又违背了我的基本原则。反复如此,我激荡不已的心一次次从高处
摔下,这颗残破的心在我们毕业的那年最终伤痕累累。乃至最后一星期,他终于
没有了或清纯或浪荡的美女环绕,我也提不起狼人的兴趣了。
但是这是我的初恋。如果说初恋可以包含暗恋的话。
那个人叫什么名字来着?我好好想想,哦……好像叫王轩逸。真是人如其名,
让人春心荡漾啊……
毕业后,我到了北京。因为这里有更多的广阔舞台,呃,就是说,这里有更
多的美色资源。
我想,我的爱情已经有了女主角,离成功只剩下一半距离了。我得加油。
手里紧紧拽着黄色的便签纸,跌跌撞撞地从那家富丽堂皇的由变态的各路镜
子组成的房间出来,失魂落魄眼神涣散地出电梯,进大堂。半路中还撞到了不少
人,也懒得道歉,只想回家。
最后一位被撞到的脾气显然不是那么好,拉了拉我的胳膊,嗤笑道:“小姐
小心啊。”
“小姐”这个词,在不太漫长的汉语演化过程中,跟“同志”、“菊花”等
词一样,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和色彩。宁可被叫大姐,也不要叫我小姐,何况在这
敏感的地点和时间里!
所以,我抬起头打算用狠狠的眼神杀死他。
我的眼神如小李飞刀般刷刷地以每秒千米的速度前进,忽然遇上了一双温柔
似水的眼睛,pia 地两把飞刀就贱贱地停在高空中,如同遭遇了软筋散化尸粉,
刺啦刺啦地成了末末。
此乃帅哥。
不过,这个人很眼熟。我眯着眼睛看。
我有轻度近视,但是我坚决抵制隐形眼镜这种将异物强硬塞进我体内的方式,
就像我曾不允许婚前让那个那个塞进我的那个那个一样。
我的脑袋高速运转,动用了我这二十七年积累的帅哥数据库,不曾记得有这
么一位大帅哥。
对面的那个人也将眼睛眯了一眯,立刻变成了月牙状,像动画片里可爱有趣
的男生。
我驻足在早晨静谧的大堂里那么久,又鉴于我现在穿着打扮总体上跟被抢劫
过没什么两样,所有前台服务员以及保洁阿姨都停下脚步来看我。
我别扭地清清嗓子,问道:“请问我们认识吗?”
这实在不是一种有创意的搭讪方式,好歹我也是广告公司的,这样恶俗的开
场白,要是被我们林大人知道了,又得遭灭门之灾。
但这位美男毕竟不是邪恶的以欺压我为乐的总裁,他歪着脑袋想了想,微微
地点了点头。
这点头的幅度虽然小,我的眼睛虽然近视,我还是坚定地美美地领会到了,
这里有JQ的味道。即便我清楚,几个小时前,我身上还发生了一出QJ事件。
然后,我娇羞地低头,将耳边卷卷的开叉了的头发卡在耳朵后面,低声说:
“我是张耀华。”说完又偷偷地飞速地瞥了一眼这位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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