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从良之一位邻居(9)
我擦了擦手,走到我屋里,将墙上的挂钟拆下,又跑到王轩逸的客厅,跟他
说:“我觉得你的房间最缺这个。刚才我想看个时间都没地方看去。这个钟我是
在当代商场那里买的,好几百块钱呢,送给你了。”说完我拿着钟在墙面比画了
一会儿。
其实我这么吹捧我的钟,纯属职业性的广告推销。我的钟明明就是在两年前
初到北京时,逛夜市花10块钱买的地摊货。简单粗糙的圆盘造型,里面钟面上的
纸已略略翘起,外面廉价的金属漆也剥落了一些。除了性能上面比较靠谱一些,
这样的残次品基本上丢在大街上都没人答理。
我想我和王轩逸以后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不能把话说得太满,又跟王
轩逸补充道:“这个钟每隔一周会快五分钟,你记得在周末的时候把它拨回来。
当然你不拨回来也行,只要你记得累加一下它总共快了多少个五分钟再做一下减
法就能得出准确时间了。”
我这么一说完,又觉得把这只钟的价值完全暴露出来了,只好继续圆话道:
“其实我也忘了这只钟在哪里买的了,价钱好像也没那么贵,可能不到100 块钱
也说不定。”
王轩逸笑着接过钟,顺嘴说道:“知道了知道了,怎么跟写情书一样,废话
说了一大篇,主题思想还没有出来呢。”
说完这话,我们两个集体怔住。这个情书话题本来应该在那个凉风习习的晚
上解决,没想到拖了两三年,绕了几圈又回来了。只是有点沧海桑田,历尽千帆。
王轩逸的反应比我快点,立刻说:“这个钟还是挂在这里吧。”
我看着一大片空白的墙,连忙说好。
本来这个屋的装修风格是简单朴素,被我这个古旧的金属钟一打扮,立刻有
了萧条破败的味道。这个破坏力不亚于看见一个长得儒雅飘逸的帅哥突然张口说
话时龇出满嘴铜牙。我不忍心这么一直看下去,跟王轩逸说:“其实这个钟挂在
这里,太拉低你的品味了。”
王轩逸仰着头看着钟笑:“本来我也没多少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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