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节:他们架起一座“桥”(8) 议联的人权委员会是最为敏感、最有争议的一个专设机构,每次大会都要发 表一份列述各国议员人权受到侵犯的个案报告。这份庞杂的报告素材多半来自议 员本人的申诉、大赦国际和其他人权组织的“调查”以及所谓“异见人士”和 “流亡政府”提供的材料。报告虽无任何法律效力,但对被点名的国家的形象造 成恶劣影响。 我方周密细致的工作,有效地防止了“五毒”兴风作浪的图谋,避免了有人 利用议联及其人权委员会干涉我国内政情况的发生。这一成果的取得,主要得益 于我方作为议联执委拥有的广泛人脉关系和知情渠道。议联15名地区执委中,9 名来自发展中国家;亚太地缘小组26名成员中,19名是发展中国家,且多为我周 边邻国。在诸如人权等敏感问题上,他们与我方有相同或相近的利益和立场,是 我方团结的力量。在人权委员会,有分量的成员中也有我们的朋友。他们对中国 的同情、理解和支持是宝贵的。 在议会世贸大会的早期,我作为指导委员会成员积极参与活动。当某些欧洲 议员提出让台湾以“观察员”名义参加时,我方以议联是由主权国家议会组成这 一硬性原则,否决了他们的动议。这再次证明,直接参与议联重大事项的讨论和 决策,能有效维护中国的国家利益。 第二,在确定大会议题及起草、审议大会有关决议时,积极主动建言献策, 使文稿尽可能体现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尽可能充分地反映发展中国家的正当权 益和呼声。 在我方努力争取下,议长大会宣言和重要议题的决议写进了坚持和平共处五 项原则,尊重各国人民的自主选择,不同文明平等对话,坚持互信、互利、平等、 协作的新安全观,维护公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等内容。我方的这些建设性努力,有 助于提高议联议事和决策的质量和水平,赢得了议联领导层和广大成员的赞许和 肯定。 这使我回想起1996年在北京承办第96届议联大会的情况。那时,中国虽是东 道主,但因不是议联决策层成员,在议题设置、决议起草、对非政府组织问题的 处理等方面,碰到许多困难。因沟通不畅,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心里没底。经过 努力,那次大会取得成功,但克服重重困难办会的经验教训是深刻的。 女议员会议是议联的一个亮点。我方非常重视女议员会议协调委员会的工作, 从加入议联起,20多年来总是派出得力的女代表与会。她们都是曾在全国妇联担 任领导职务的杰出女性或有重要建树的女学者、女教授,其中有的人多次参加世 界妇女大会,她们的独特经历是多数外国女代表所不具备的。中国女代表在会上 非常活跃,抓住一切机会做工作,生动介绍中国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成功实践, 深受与会者的欢迎。她们广泛接触各国姐妹,建立了友谊,出色地利用议联舞台 开展“妇女外交”。 第三,以议联为平台,与各地区议会组织成员加强联系。 一些重要的地区议会组织都是议联观察员,或派人与会,为我做工作提供了 机会。 一是亚洲议会大会(Asian Parliamentary Assembly,APA)。其前身为成立 于1999年的亚洲议会和平协会(AAPP),2006年11月在德黑兰会议上改为现名。 我全国人大全面参与了该组织的筹建和历次会议的召开,并曾于2002年在我国成 功举办亚洲议会和平协会第三届年会。亚洲议会和平协会当初成立时确定的宗旨 是“为亚洲各国议员提供一个相互交流,加强合作、增进友谊的论坛,促进本地 区乃至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在议联会议期间,我方主动与亚洲议会大会的主要 成员国议员接触,就切实贯彻办会宗旨和加强我国与各洲各国双边关系交换意见。 二是亚太议会论坛(Asia?Pacific Parliamentary Forum,APPF)。该组织 是日本前首相中曾根于1993年初在东京发起成立的。机制的最大特点是就重大国 际和地区问题开展实质性交流,因此吸引了众多议员参加。中国是论坛创始成员 之一,并于2004年1 月在北京成功举办第12届年会。我们发现,出席议联大会的 一些“常客”同时是论坛相对固定的成员,这为我们开展对话提供了很大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