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节:老对手斗法(2) 为了使上述意图得以实现,李宗仁上台之后,的确表现出对和谈的积极性。 上台当日,在他就任代总统的文告中称:“决本和平建国之方针,为民主自由而 努力。”表示愿与中共进行和平谈判,并电邀李济深、章伯钧、张东荪等人共同 协助。 1 月24日,李宗仁令行政院长孙科实行七项和平措施,具体内容为: (1 )将各地“剿总”改为“军政长官公署”; (2 )取消全国戒严令; (3 )裁撤“戡乱建国总队”; (4 )释放政治犯; (5 )启封一切在“戡乱”期间因抵触“戡乱”法令而封闭的报纸杂志; (6 )撤销特种刑事法庭,废止特种刑事条例; (7 )通令停止特务活动,对人民非依法不能逮捕。程思远:《李宗仁先生 晚年》第44页,文史资料出版社1980年版。 很显然,李宗仁并没有按照蒋介石所定和谈基调办事。1 月27日,李宗仁致 电毛泽东称: 南京“政府业已承认,以贵方所提‘八项条件’作为和谈基础”,并希望中 共尽快决定谈判地点。 李宗仁此举并未提交国民党中央委员和政治委员联席会议讨论,他之所以绕 过蒋介石总裁的国民党中央委员会,是试图以自己的“法统”地位来对抗蒋介石 的“党统”控制。可是李的这一贸然之举反倒给蒋介石幕后操纵以口实。就在李 电发出不久,溪口就有长途电话与行政院长孙科接触。几天后,孙科以南京已在 解放军大炮射程之内、办公不安全为由,将行政院迁往广州。至此国民党政府形 成一国三公的分裂局面:幕后操纵的蒋介石、受蒋介石指挥的孙科、有名无权的 代总统李宗仁。与此同时,蒋还攻击李宗仁“以毛之八条件为和谈基础,直等于 投降”。 为了尽快达到停战目的,李宗仁毅然于2 月14日甩开行政院,派出颜惠庆、 章士钊等4 人以“上海人民和平代表团”名义飞北平试探国共和谈的可能性。4 月1 日,李又正式派出以张治中为首席代表的谈判代表团,抵北平正式与中共谈 判。7 日,李宗仁再电毛泽东称: “凡所谓历史错误足以妨碍和平如所谓战犯也者,纵有汤镬之刑,宗仁一身 欣然受之而不辞。” 和谈进行过程中,中共要朱蕴山带信给李宗仁,无论谈判协定达成与否,人 民解放军都要过江。蒋介石获知此一讯息后,令国民党中常会拟定了五项和谈原 则: (1 )“和谈开始时,双方下令停战,部队各守原防。共军在和谈期间,如 实行渡江,即表示无谋和诚意,政府应即召回代表,并宣告和谈破裂之责任属于 共产党”; (2 )政府所定“外交政策,应予维持”; (3 )“切实维护人民之自由生活方式”,依法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利与生命 财产; (4 )双方军队应在平等条件下,各就防区,自行整编; (5 )“政府之组织形式及其构成分子,以确能保证上列第二、三、四各项 原则之实施为条件”。《蒋总统经国先生言论汇编》第2 辑第593 —594 页。 蒋还要张群传话给李宗仁: “只要彼能站稳本党立场,认清国家民族利益,共同对共,则无率和战,必 全力予以支持。”《蒋总统经国先生言论汇编》第2 辑第594 页。 李宗仁在此情形下进退维谷。当黄绍竑、屈武带回中共代表提出的《国内和 平协定》(最后修正案)后,李宗仁对修正案不敢做主,一面立即送溪口请蒋介 石过目,一面召集桂系将领开会商讨。白崇禧埋怨代表团没有坚持基本立场,他 低估了人民解放军的渡江兵力,高估了国民党残部的力量,幻想江南蒋介石嫡系 部队可能同广西部队合作,以保长江万无一失。所以他说:“只要中共坚持渡江, 便不能接纳和议。接受和谈,等于无条件投降。”黄绍竑则说:如果德公同意签 署这一协定,则将来可选为联合政府的副主席,即广西部队亦因此得到安全的保 障。这些条件对我们十分有利,也是非常宽大的。李宗仁听到这里插口说: “我对个人问题无所谓,而唯有为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着想,我是为和平而上 台的,如果求和不成,那就应该去职,以谢国人。所以我们现在要谈的应以大局 为重,以国家前途为重。”《李宗仁先生晚年》第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