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节:冯永明:家具大王的没落之路(1) 冯永明:家具大王的没落之路 在中国家居行业中,无人不知光明;在黑龙江伊春,无人不知冯永明。小木 匠出身的冯永明在上世纪80年代初将濒临破产的伊春市消防器材厂带出亏损的困 境,并建立了家具生产车间。这就是日后在中国家居行业第一个上市公司——光 明集团的雏形。然而,这样一位红顶商人却因为与政府间的股权纷争开始了自己 的末路生涯。 2008年10月12日,黑龙江省伊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公布了伊春光 明集团实际控制人冯永明涉嫌犯罪的情况。据介绍,冯永明及女儿冯丽嘉已于2008 年9 月26日被伊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有关部门侦查查明,冯永明涉嫌背信损 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冯永明、冯丽嘉涉嫌职务侵占罪。 光明集团没有独立的总部,位于伊春区青山路118 号的下属企业美华厂实际 上就是光明集团总部所在地。光明集团老总以及公司的高管都在这座不大的小楼 里办公。 光明集团近年连年亏损,截至冯永明被捕时,光明集团在伊春境内的40多个 账户累计存款不足46万元。工人已经4 个多月没有开资,累计欠工资600 多万元 ;欠缴近4000多名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冯永明被抓后,伊春市政府还借 给光明集团100 万元用来购买取暖煤。 家具之王和光明 自哈尔滨职工轻工学院毕业后,1972年,年仅19岁的冯永明在伊春市五营林 业局木器厂做木工学徒。 1979年,冯永明当上伊春市消防器材厂厂长。80年代初冯永明逐渐将这家濒 临破产的小厂带出亏损困境,并主动新组建了家具生产车间。 1985年,伊春市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成立,中方投入 的资本为伊春市木制品工业公司下设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伊春市木器家具厂( 冯永明任厂长) 的固定资产和财政借款,这样一来,官方认为“中外合资企业的 中方资产完全属于国有资产。”而据报道,“老冯( 指冯永明) 在不同场合均提 到,这笔钱应算他的个人借款”——有这样的公开报道:1985 年冯永明借款340 万元组建了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一为国资,一为企业家的个人借款,这种分 歧为日后的股权纠纷埋下了祸根。 1989年,S*ST光明前身光明集团公司组建,并在1990年成为股份制试点企业, 此后经历向社会公开发行3000万元社会公众股和增资扩股,总股本达到6600万元。 1992年3 月,光明集团公司重组成立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发行的3000 万元社会公众股转为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光明集团公司注入3400万元, 至此,总股本增至8000万股。 1994年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终变为“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并 于1996年4 月上市。 1995年,当光明集团被第50届国际统计大会中国组委会、国家统计局、中国 科技进步评价中心授予“中国家具之王”称号后,在座谈会上,冯永明夸下海口 :“今天我们是中国家具行业的第一,明天我们要成为世界家具业的老大。” “10年前,甚至20年前,光明家具从厂房设备到经营管理,绝对是国内一流 的!现在北京最牛的意风、百强,管理水平都达不到光明家具1988年的水平。” 曾任过多年光明家具营销部要职的曹洪波如此评价光明家具当年的辉煌。 在别人还没见过多少进口产品的上世纪80年代,光明就开始大胆地在家具中 使用全进口五金配件;当他人还在进行小作坊制作时,光明已经开始流水线生产 ;在大家还在想方设法建立工厂时,光明家具已在伊春、大连和中原地区设下了 3 个生产基地。光明家具因而给家具行业带来了诸多“光明”,开创了中国家具 业多个“第一”:第一个实现产品在全国范围内销售、第一个推行家具拆装组合、 第一个完成跨地域异地办厂、第一个建起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第一个上市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