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节:冯永明:家具大王的没落之路(3) 胡凤滨说,很少有人能找到他,每次打电话给他他都在出差。这些年来,老 冯无时无刻不在研究工作,不研究工作他就如坐针毡,而他所谓的研究工作实际 上就是在研究资产。老冯后期很少参加社会活动,把自己封闭起来研究“资本”, 他几乎没有朋友,从来也没见他和哪个朋友喝酒、喝茶、聊天。“偶尔给我打个 电话,主题只有一个,就是让我给他有关资产的文字材料把把关”。后期,老冯 调动全公司的力量给各级政府写材料,申明光明的资产是他的。 和那个时代的企业家一样,冯永明也遇到了与政府间的股权问题。 伊春市唯一一家上市公司,冯永明作为该公司掌门人和中国家具行业元老级 人物,与当地政府经历了一段短暂的蜜月期。但是由于对于1985年组建伊春光明 家具有限公司340 万初始资金的认识不同,双方此后分歧不断。 根据伊春市委新闻发言人白波的说法,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是当地第一家 合资公司,内资方为二轻局所属的伊春市木制品工业公司,合资方为香港福仕企 业有限公司。内资方投入的资本为木制品工业公司下设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伊 春市木器家具厂的固定资产和财政借款。但冯永明身边的人说,“老冯在不同场 合均提到,这笔钱应算他的个人借款。” 1991年,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与金龙家具公司实施成建制合并,组建了伊 春光明家具集团公司。1992年3 月,黑体改发【1991】201 号文《关于同意伊春 光明企业集团公司改组为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中明确,“原集团公司 评估后净资产5530万元全部投入作为国家股”。后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当时企业上市时,国家明文规定“上市公司必须要 有国有股份才能上市”,因此,冯永明一度曾承认伊春市出资的部分为国有股份, 但一直没有办正式手续。1996年4 月25日光明家具在深交所上市,增资扩股后政 府投入部分占股本总额的36.9%,由市政府委托光明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持有。 但是对于这部分股权归属,除了应付上市规定,冯永明并不予承认,多次向 更高层面反映。 根据光明集团2004年7 月的一份《关于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始出资来源 说明》的文件中称,光明集团公司36.9%股权对应资产的所有权应属于民营;退 一步讲,木器厂设立时,主办单位没有任何投入,根据《清理甄别“挂靠”集体 企业工作的意见》精神,光明集团公司的股权相对应也应该属于集体所有,绝非 国有。 白波则表示,在光明组建初期,因其国有性质,伊春市政府以平价木材供应 光明。多年来,伊春市政府累计为光明筹集资金18360 万元,其中借款为12709 万元;返回土地出让金1599万元;争取技改贴息、信息化、出口商品贴息、中小 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等专项资金40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