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节:冯永明:家具大王的没落之路(8) 果真,这个朴实的愿望成就了冯永明,如果说54岁的冯永明已经“老了”, 那么,他年轻时的这一愿望应该实现了——如今,他终于可以把成千上万套家具 摆进别人家、甚至可以摆进博物馆。可此时,冯永明却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他迷 失了。 1974年,冯永明凭借一手好木匠活在木器厂里得到了领导的信任,作为技术 能手,他曾被选拔到省里参加家具设计,还代表工厂到外地家具厂参观、学习。 1975年,一心想做一个好木匠的冯永明,徜徉在大连街头,当他驻足在大连红星 家具厂展厅外,里面工艺精湛、款式新颖的各式家具让他“挪不动步”。眼前这 个出口家具定点厂成了他的一个梦想,他梦想拥有这样一个家具厂。 20年后,这个当年的小木匠竟然带着他的团队以租赁的形式成了这家工厂的 新主人。 短短的几十年时间冯永明的头上罩上了无数耀眼的光环。然而,令人不解的 是,老冯在几年前辞去了所有职务,深居简出。 冯永明的家在伊春市伊春区一个普通的住宅小区,熟悉他的人说,冯永明的 住宅不过百十平方米,装修并不豪华,室内陈设一般,多为光明家具。 冯永明的爱人原是烟草公司干部,现退休在家,据说,其爱人很少参与公司 事务,目前,警方对其采取的措施是“监视居住”。冯永明有一个独生女儿叫冯 丽嘉,自小留学美国。伊春市政府副秘书长白波说,此次与冯永明一同被警方拘 留的还有他的女儿冯丽嘉,据知情人说,冯丽嘉实际是光明集团在美国分公司的 老板。知情人还告诉记者,光明集团曾经有一批出口美国的家具,没等出厂每套 即赔了好几百元钱。另外,根据举报材料,光明集团发往美国公司的家具已经好 长时间不见回款。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冯丽嘉曾用名冯嘉莉,1979年11月25日出生,研究 生学历,未婚。 冯永明有三个哥哥,他们分别在光明集团任要职。其中,其兄冯开明为注册 资本246.2 万美元的大连日发光明家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192万元人民币的大 连光明家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的大连保税区光明工贸有限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知情人透露,大连保税区光明工贸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大连春滨 家具有限公司出资187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1.4% 。而大连春滨家具 与大连春滨木业有限公司均为冯永明哥哥冯志明的公司。 据说,冯永明还有一位叫冯启明的哥哥也在光明集团下属的公司担任要职, 但情况不详。 【案例分析】 红顶商人之痛:企业家的合理诉求如何满足 冯永明曾顶着“红顶商人”的桂冠: 曾任光明集团党委书记、伊春市政协副 主席、黑龙江省工商联合会副会长、中国家具协会副会长等职,荣获省优秀企业 家、全国劳动模范等称号,1992年起连续三届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耐人寻味的 是,有报道称“此前他已经辞去了所有带有‘红帽子’色彩的社会职务,以至于 他在被拘前没有任何头衔。”“老冯此举意欲与政府划清界限。”这就引出了一 个问题: 红帽子之外企业家还想要什么,他们的合理诉求如何满足? 光明集团起家时很小,在冯永明的带领下,光明集团一度非常辉煌,获得 “中国家具之王”的称号,而冯永明个人则没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没有产 权问题,那么2005年以5 亿元的身家登上胡润百富榜,应该视作中国一个优秀民 营企业家的巨大成功。主观上讲,确实是贪婪毁了冯永明。 而客观上,国企对企业家激励机制的缺失是最重要的原因。如果能在合适的 时候推出相应的股权激励、MBO 等措施,对国企从小变大起核心作用的冯永明、 红塔集团的褚时健之类的代理人,将能获得一个合法合适的经济利益通道,从而 促进国资与企业家双赢,而非共痛。 《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出台势必强化国资的监管,遏制代理人侵占国资。另 一方面,对代理人进行合适的经济激励也非常重要。当约束与激励同时到位,国 资与企业家的双赢将会顺理成章。否则,一个冯永明倒了,还会有很多与国资共 痛、双伤的冯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