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节:全班动员:“重在掺和”的集体活动(3) (四) 高考之前的一段时间,理应是各类习题汇编、总结资料扑面而来的时候, “二附”的物理组却开放物理实验室的所有器材,而且给大家准备好,让我们用 一个星期的时间把书上的实验都做一遍。因为据彭老师高见,“纸上谈兵”是不 行的,得亲自动手体验。这是我们物理老师比较好的一点,他知道我们虽然勉强 算学过工,不过动手能力“还是不行”,有意锻炼我们——宁可牺牲本来可以用 于讲题的高考冲刺时间。我虽然不善于做实验,但我每天中午和下午都去做,做 得特别仔细,所有试验数据都记录得很详细,如果做得不够好,还要重做。这一 个星期,我觉得自己过得很有意义。 做实验的时候,我与何弦一组。我俩都属于比较笨手笨脚的,常闹笑话。有 一次做化学实验,何弦点燃酒精灯以后突然把它碰倒了(我通常是不敢做点火工 作的),酒精四溢,我的课本也被打湿,于是,书上的酒精就开始燃烧……当时 我倒是不害怕,只是连点火都不敢的我怎么敢救火呢?反正书上的酒精烧完了就 烧书,书也烧完了火也就灭了,没什么严重后果。至于书被烧了,烧了就烧了吧, 我不用书也可以学的嘛。刘老大只看到我一动不动的“怂”样,却不知道我打的 什么心思,只是说:“赶快用湿抹布灭火啊——你们平时从书上学的那些理论都 忘了?!”我刚想抬头说不用灭火,后面就飞来一块湿抹布,正好拍在我书上, 火就灭了。 吁——有惊无险。 (五) 我不喜欢参与竞技类的体育项目,可能是因为性格的原因——我不想跟别人 争什么;也可能是因为有心理阴影——初中时,我学打篮球不小心把别人的脚给 弄骨折了。 高一的时候,我经常逃体育活动课,和张如希偷偷溜去琴房里面弹钢琴。我 们四手联弹,她弹高音部,我弹低音部,一起合作“Corpse Bride”,也就是动 画片《僵尸新娘》里的主题曲。一直快到学期末,体育老师发现琴房里有声音, 打开门,发现我俩正配合得不亦乐乎,就把我们轰出去了。 高二的时候,我依旧逃体育课,背单词,同时观赏一下王沫阳、冯子力—— 有时候还有杨晓舟——几个人跑楼梯。这三个人自认体育成绩不好,且同样不擅 长于任何激烈的运动,于是有创意地发明了这项高级而有效的运动。他们从一楼 跑到六楼,再从六楼跑回一楼,如此反复数遍;后来“博学楼”不让进了,他们 就开始跑体育馆;体育馆跑得无聊了,他们又到处去探险;再无聊的时候,他们 就绕着学校操场一圈一圈地跑。 高一和高二的体育选修课,因为好朋友何弦与谢丽虹选了健美操,我也就跟 着选了。到了高三,我想随便上个轻松的课就好了,便报了一门“散手”(武术 的一种)课。所有的教学搏击术,无非就是看老师做做示范,自己学一学打拳踢 腿,非常好过关——最关键的是,如果你掌握了不用力做动作却在表面上显得很 努力的妙法(只适用于教学搏击术,不适用于做广播操以及在小胡同里帮哥们打 架),接近满分的期末成绩简直是手到擒来。没想到,第一天上课,我就发现王 沫阳、冯子力和杨晓舟、原原、然然五个人都在——原来他们也打着同样的主意。 于是,当其他男生都在射门、灌篮、扣球的时候,这五位大侠和我一起,煞有介 事地练习散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