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切实防范高管阶层“政策性套现” 有人可能会笑:过去包产到户是针对农民,对官员、官场、公务员们,也要 如此这般去包吗?回答是肯定的。官也好,民也罢,都有共同的“人性的弱点”, 若制度设计上有缺陷、有漏洞、有问题,这种“人性的弱点”就会被放大,而一 旦同手中的权力结合起来,甚至会泛滥成灾!君不见,在一些地方官场、公务场 合的吃喝风大炽、通讯费攀比攀升、公务小车靡费,几成泛滥之势,有的地方, 甚至积重难返。这一状况,真的不能继续下去了,真的应当请“包公”升帐了。 那么是不是一包就灵呢?这个,又真的不敢说。起码,要有好的制度设计, 铁的纪律执行,还要有相应的细化措施,而不要“一刀切”。比如,“总额控制, 限额包干”,总额限额如何计算?就是个大问题。若以以前花费了的“盘子”为 基础,那么,不是在肯定以前的糜费合理合法吗?如果“砍”一“砍”,“砍” 多少合适?……这些,都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大局着眼的方针,本着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精神,去认真考量,认真规划,以 防出问题,出偏差,把好事办坏,甚至办砸。 (原载2005年8 月25日人民网) 切实防范高管阶层“政策性套现” 高管与员工,官员与部下,领导与群众,理论上讲是平等的,但现实当中的 “落差”往往是巨大的。为什么?因为前者手中有权,诸如用人权、指挥权、话 语权之类,大权在握,与无职无权之后者相比,有时候,不啻天壤之别。因此, “高层”要是出事,往往都是天大的事,比如经济犯罪、行贿受贿,以前三万五 万就了不得了,现在呢,动辄上百万甚至上千万,吓人一大跟头。贪鄙之类极端 之事不去说它,即便是“寻常”之举,往往也会引发大响动,甚至大地震。近日 读《羊城晚报》,见一消息,令人深思。消息说,最近,有不少上市公司高管 “主动离职”,“抛光或减持手中股票套现”,有的一人套现上千万走人,有的 一人甚至套现近1 个亿!毫无疑问,此举当然会给相关的上市公司的股市状况带 来波动,会给相关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相应影响,更重要的,是会给广大股 民带来相应的损失。 咳!真是“你有你的关门计,我有我的跳墙法”,关键看手中是否有权。有 权能使鬼推磨呵。《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能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25% 。《羊城晚报》的 报道分析说,“因此,那些主动辞职的高管人员中,不排除部分是通过辞职方式 获取抛售‘高管股份’许可证的”,“对于辞职高管抛售解禁股票套现的真正目 的,市场上有两种普通说法,一种说法认为意在获取比薪金多得多的收入,一种 说法是认为公司股票的估值水平过高”。不管如何,对这种上市公司的高管套现 的监管,是该提到议事日程上的时候了。否则,一个上市公司若连续不断地冒出 辞职高管来套现,这个上市公司不受重创、这个上市公司的股民不遭灾倒霉,那 才叫做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