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浩然这种人,命运往往只有两种,要么轰轰烈烈走完一生,要么因不屑于小 事而永远碌碌无为 浩然的存在源于1980年代中国山东省一个冬日的偶然。从有生命的日子开始, 浩然就一路荆棘,不见鲜花。浩然自认是干大事的,而这种人命运往往只有两种, 要么轰轰烈烈走完一生,要么不屑小事碌碌无为。懂事以来萎靡不振的日子,使 他觉得绝不是计划生育而是他剥夺了父母生养其他孩子的权利,而那些孩子可能 才是适合生存的。他时常忘记自己长得很帅,因为有人说——他也相信——一个 男人光是长得帅,除了做鸭别无他用。 曾有人对他说:“喂,长这么帅,给你介绍个澳洲富婆吧,华裔,语言沟通 没问题的。”并说富婆看了他照片,就或暗或明表示要包养他。马天曾开玩笑说 :“耗子,你真是有魅力啊,估计太监看了你都有感觉!” 他从此厌恶富婆。 他原先对钱没什么概念,对钱有概念是在被骗钱之后。 无论在新加坡还是在奥克兰,他都有一群猪朋狗友,腻在一起,成了一个圈 子。浩然并不喜欢这个圈子,这个圈子人实在太滥:只要混在圈子里,男的身边 总围着香艳美女,混不出名堂还一身牛脾气,似乎美女们要跟猪头一夜情还得排 队呢。女人呢也不是省油灯,觉得抽烟不够女人味,就吸大麻,真拿冰毒给她们, 又没那个胆量吸了;自以为貌若天仙,可若从酒吧单个拎出来,拿水龙头把妆冲 净,真是比母猪还难看;可她们偏就把身子当成一道叫“随便”的菜,哪怕给双 拖鞋也跟你去开房。 圈子里有谁向他借钱,他随便就答应了,直到发现受了骗——他总是被人骗, 却从不去骗别人——他没有钱,却在刚到新西兰时被所谓朋友永远“借”去1000 新币!所以马天跟他借钱时,浩然已经学会斩钉截铁地拒绝。 无聊日子里,他常常一个人开着那黑色性感Prelude ——他也不知道在众多 车款里,为什么偏选了这部Prelude 。它既不惹眼,也不算贵,当然也不算便宜, 可就一眼看上它,而且一坐上去,特有一种想要占有它的感觉。现在,他开着它, 到鸭子湖畔给鸭子喂面包。他坐在水边,羡慕鱼儿在清澈湖底自有一个美妙世界, 它们栖息卵石上,就和他每次厌倦周遭纷扰,缩回自己的小天地里一样。他觉得 跟男人谈女人戴什么样胸罩实在腻烦,又不喜欢腻在床上学雅思,所以才来到这 鸭子湖畔。他感到只有在一个人的世界里才能找到自己。偶尔,他也会考虑自己 的将来。唉,没有什么技能,也没长骗人的嘴!不知不觉,已经花了一年时间断 断续续思考这个问题。他发现,没有结论其实就是结论。 在没有结论的日子里,他结识了她。 男人最容易忘记的就是酒吧里的女孩,可是她的出现,就像错字出现在一篇 文笔流畅却无标点的文章里,让他格外留意。本来他对这个额前飘着刘海儿姑娘 并没有太多好感,不过她一边跟男人猜拳,一边把修长的腿搭在酒吧椅上,大声 放肆和男人们争论,给他留下有趣印象。他觉得她歇斯底里就像希特勒在做富煽 动性演讲。他对女人并不随便,却闪出要找机会和她聊聊的念头。 有一天他故意坐到她身后,不过鬼胎好像早被对手识破。 左鸣满不在乎把身子朝他侧过去,跷起脚尖不经意蹭在他毛边窄裤上。他没 去掸落那窄裤上灰尘,借助灯光瞧眼她长及肩胛的黑发、遮眉刘海儿,当目光落 在她那极长好看的眼角时,眼球仿佛被万能胶水沾在了那儿!她很得意地抚抚发 梢,一抬头,正好撞上他的目光。他不好意思了,赶紧把目光移开,不知是被她 吐出ESSE(爱喜)烟圈熏的还是被霓虹灯照的,竟然流出泪水。 “老兄,借根烟。”她倒倒自己空烟盒。 “成,不过我这不是Light (轻)的啊。”为了表示他对她了解,他说。 “知道,丫,Light 的多没劲嗄!” “你山东人吗?” “否。” 若不是她身体发育得那么女人味,他真以为是在跟一爷们说话。他望着她眼 睛里闪烁着的奇特光芒,这光芒恰恰遮盖了脸型过于标致而显出的平淡。她总能 把低俗动作做得那么高雅。她的眼神,分明是风情万种妖娆惹人那种。 他本来只想把她当知己朋友的,可她却在两人面前搬来座天平,两边分装着 友谊和欲念,她把欲念砝码越加越重。连他自己也昏了头,感动得就像文学青年 遇见欣赏自己的大作家一样,凑近着她,恭维着她。 他是很久以后才知道她名字的,而且老是记不住。 他常像个孩子被她从外面拉进酒吧——离开新加坡他已经不习惯玛格丽特酒 吧里灯红酒绿的迷惘,他已经够迷惘了,不想更迷惘——她太光彩照人,他不情 愿被她牵着走,可是他就是管不住自己的手,喜欢被她那只手牵着,仿佛这种刺 激不亚于狂欢、亲吻,甚至偷欢。 那种满足就如情窦初开少年在庄严肃穆教堂里牵了心爱女孩的手。 他低着头,一路上尽看见她和猛男打招呼。那些男人露出他看不惯的狰狞表 情。他在酒吧里找不到熟悉声音,就像当年他在幼儿园不愿意和周围的小朋友说 话那样,使他又快乐又孤独。 灯光下每个女人看上去都异常美丽。她们的背影散发着比面目、眉眼还奇妙 的吸引力。可他只跟她待在一起。 “浩然,你来。”不知道她是怎么知道他名字的,也许他天生是明星,或许 生活本身就是个剧本,剧中他天然是个受女孩追捧的小男生,类似于女生故事里 的万人迷。可在尘世中,脱掉那光焰外皮,他自己明白得很,他一无所有,无所 事事,而且想改变难上加难。他一个人坐在吧台前抽烟、喝酒。他不知道在酒吧 里能做什么,别人能泡女人,他只能装傻、扮酷。他偶尔看几眼别的女人,可很 快又觉得没意思。也许这就是所谓沉迷吧。他只觉得这风月场里水实在太浑了, 可是越浑他越清楚地看见童年记忆如明珠浮于这死水之上。那明珠中莹莹地晃动 着一个女孩影子,姐姐…… 他又被记忆抛回12岁走出初中校门的时候。那时不爱学习的他转去体校了— —什么狗屁体校,简直是个流氓学校,每天除了训练你还得会打架。直到一位新 班主任来了。那个现年24岁移居英国他称呼为姐姐的人,他甚至还记得她第一句 跟他的对话:“你会怕我吗?” 他回答:“怕,怕死了……” 其实他天不怕地不怕,他死猪不怕开水烫,唯一怕的是早已无法抗拒地“爱” 上了她…… “浩然。”玛格丽特酒吧里女孩叫他。他觉得她就像个小野猫,野蛮又性感, 一般男人很难抵御她的诱惑。 “嗯?”不经意间他声音变得异常细气,温柔得足以使她完全误会。 “你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突然想起了一些事。” “嗯?” 她这反应好像在告诉世人她永远不会为任何事情而牵挂似的。他迷惘眼神尽 管遮掩在长头发下还是吸引到了她。她黑发披散,宛如一挂美丽的瀑布。她一向 认为被爱的是植物,示爱的才是动物,比起植物她更愿意做动物,她凑到猎物耳 旁说:“你没有女朋友吧?” “没。” “你喜欢我吗?” “这个……”他支吾着。她却把她手交给了他。他闻到那指间散发着的香气。 她幽幽地说:“你会喜欢上我的。” -------- 梦远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