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节:自由的森林(14) 即使以再中立的记者口气评价,张思之先生也是正直的人,并" 越老越锋利 " ,他总意味深长地说:"我打的官司没有打赢的" ——但北京当代汉语研究所因 他那些精彩的辩词将2003年度" 当代汉语贡献奖" 授予了他。 更年轻的池英华女士则把1987年那次黑白颠倒的庭审当成人生转折点: 从此 她坚定地当律师。在法庭上,你会为那辩护而激动,但紧接着,完全相反的宣判 会更强烈地打击一下你的心…… " 当时有股唱《国际歌》的冲动" ——观看庭审的老百姓这么想,他们座无 虚席,那是和平年代少见的严肃场面、危急场面。后来几百人将律师护送到火车 站,请他们继续奔走。 律师再好,辩论限于它的小逻辑,迫使律师" 参加那伪命题" ,最终把问题 关键集中在庄学义在火势最猛烈的时候,到底是先选择去救育英林场的火,还是 回图强林业局本部指挥救火,成为最后致命的判定——这还要加上一个重要的事 实前提,这两个地方都遭遇着大火。 1987年春天,一个在大火扑救中忘我的人,不屑陷入这样的咬文嚼字……律 师根本不需" 煽情" ,我也根本不需用文学语言来渲染认定的事实: 当时他从哈尔滨开会途中第一时间返回,曾三次在森林的火球包围中面临生 命危险,屡屡返回火场救助群众。在图强林业局本部的时候,尚能在大火来临时 清醒指挥: 要求公安部门先保仓库,财务部门,先保账本( 那已经是森林最基层 的数据了,没有备份。这总让我想起周涌泉对每根木头拍摄的" 户口照片")。庄 学义还在电力丧失的情况下,用各种土办法通知群众疏散。这一事实的前提则是 :"漠河及其他方面都没有及时通知图强火情" ,还是庄学义亲自爬上一座高山, 看到了它背后的大火。 火起的最初一周他并不清楚老婆孩子的生死,只在大火临头的时候和家通过 一次电话,因为家里的大衣里还有一把手枪,不能流失。 当时火已经烧到楼下,有些子弹还来不及找到,接着,庄太太听到了身后大 火中的家里有颗粒般的爆裂声,才放心地带着孩子逃离。" 这是这一生真正的家, " 她说," 家里保存的照片尤其舍不得。" 但这压倒一切的事实被" 先去救哪儿" 的" 辩论" 偷换。关于此案有一份近 似教科书的案例分析: 此次火灾并没有对整个火情进行全面认定,而是摘取" 不 大的一个片段" ——最后,所有远方的人都有了这样一个印象," 是庄学义放的 火" ,当年播新闻时我还小,但也对着新闻的话想," 是他毁了森林" ——如今 我明白这也是庄学义经受屈辱的夜晚——但对真正的火源——漠河林业部门却并 未深究。 1955年4 月13日,呼玛县鄂伦春人吴九九纳为发泄丧失世袭佐领身份的怨气, 带着21根火柴,骑马点了21处火——那是建国以来北坡第一场特大火灾,吴九九 纳实在是太狠,不但要放火,似乎还要包办它的蔓延,所以案情单纯、清晰,虽 牵涉民族政策,破案也不含糊,最后吴九九纳受到惩处,救火的人得到了应有的 嘉奖,而32年后的另一场特大火灾,最大的责任被偷换给了救火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