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自由的森林(15) 2001年,法院对庄学义重新调查的确很简单,仅仅是没有干扰地、用这些证 据推导出一个正直的结论:"决定撤消原判,宣告庄学义无罪。" 他始终是雄辩的, 这当然也是他后来大胆出走的重要信心所在——有时庄的儿子会问:"爸,我们是 逃犯吗?" " 绝不是,我们去找外地的法院。" 父亲的手牵着两个儿子的手,有时小家 伙冷得摆脱父亲,手蜷缩在口袋里,口袋里还有一些松针和硬币,逃亡的枯燥使 人无意中搜集着路上的一切。由北方到南方,因为不能大声说话,愤怒被压抑成 了耐心,生起气来也很迟钝了。父亲缓慢的语言无穷无尽,黑暗中,父亲的眼镜 片在闪光,此时母亲一个人留在林区,作为家庭唯一的生活来源,母亲忍受着屈 辱。黑暗中的芦苇显得高大、茂密,像树。 最初他以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成为"5·6 大火" 职务级别最高的 罪犯,后办理合法的保外就医,但不同的执行部门重叠交叉干预此事,并不认可, 继续追捕他到连云港……平反终于使这个故事像个样子了," 感谢毛主席" 是庄 学义的总结——也许,一个故事的毅力在于: 总要努力讲到正直的结局才算结局 吧。 " 如果仍未平反呢?" " 这种' 野人' 的生活始终使人警醒地等待。" " 现在到哪步?"在连云港他的新家里,我继续没着没落地问了句——理论上 的" 彻底平反" 还没结束,那" 逆过程" 应该是: 宣告无罪、办身份证(恢复公 民身份,停止多年不明不白的迁移、避祸、流浪)、赔偿并同时恢复党籍、恢复 基本编制、恢复领导级别,甚至……恢复权力,但最后是——" 基督山伯爵" 式 的剧情吗? " 赔偿。但因我的案子是在1995年《国家赔偿法》以前执行的,不能按其中 的规定来办。" ——粗略地再次清点那账目,你会发现,权宜之计的赔偿方案仅 是补回1987年以来的基本工资——包括错误的徒刑被执行的1 年、保外就医后又 被" 重复追捕" 的6 年以及此后毫无经济来源的黑户生涯的" 误工费" ,此外并 没有看出堪称" 赔偿" 的内容。 " 下一步呢?" " 下一步该给那7 个干部平反。" ——因在1987年结案之后为他鸣不平,这 7 个干部先后受到过不同形式的处分,有的丢失了政治前途,如果不平反,他们 会是这宗冤案藏得更深的牺牲者——也算共患难的人,但很少见面,有的他不一 定认识,因为当时是在更偏远地区的基层工作,但是也远远地用自己的人格替庄 学义担保。 " 七君子!"他这样抬高这些正直的人。 不过,1980年代后期涉及公职行为的" 冤假错案" 与文革时的还是有区别: 后者造成的处境可能更残酷,但有种集体蒙难的感觉——同类俯拾即是,前者则 可能完全孤独一人," 不足为外人道" ,没有政策可以集体解决,只能" 特事特 办" ,而那得靠运气,尽管量刑则会稍规范——当然也是以错误的定罪为前提。 但庄说,他从没有因为孤独而想自杀,而且,先前有冤屈更大更苦的人如刘少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