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石啊陈石(2) 然后王健告诉杜月等人,他们至少要再等上十七天的时间。那包括法院对此案 的七天审查期,然后在五天内将起诉状送交被告,由被告答辩,并在五天内把答辩 返交原告。之后还要有段时间组成法庭的合议庭,再之后才能择期开庭。 这就意味着至少要有近一个月的时间他们要在无聊的等待中度过,这让他们这 几个人又都回到了自己原来的生活轨道上去。这时距离郭强林成为“英雄”已经快 过去一个多月了,他天天在街上跑的事已经传到了警队里,吴队长已经发了话,让 他回队探亲,也应该再“积极”表现一次,提前销假了。 于是郭强林就又回到了局里,随班就行地开始了工作。当然他还有陈石都时不 时地去杜月那里,也去江虹那里,既照顾她们的生活,也关注着是否还有其他的情 况发生。他们知道,现在已经是与信威药业正面起了冲突,而周群是他们手里唯一 的王牌,是他们能在法庭上证死信威药业的最大证据,要时时刻刻地小心。但是一 切都很平静,尤其是信威药业那边,就好像根本不知道他们已经被起诉了一样。可 是办案经验丰富的郭强林和陈石都知道,这种事有不得半点的松懈大意,除非真的 到了周群站到了法庭的证人席上的那一刻,在这之前的每一天里都有可能发生点什 么事出来。 他们不知道信威药业集团的总资产是多少,但是他们很清楚,大概只要其中的 十分之一甚至百分之一的金钱就足以让很多人成为亡命之徒,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要不是周群说什么都不同意,他们都想把他重新关回到强制戒毒所或者警局的特殊 小号里去,只有那种地方才能对他有所保护。而现在他在的地方是人来人往的市疾 病预防中心,他们还只是两个不能全天候监护的警力,真要是出了什么事,基本上 完全没有任何的抵抗能力。 时间就在这种忐忑不安、但也极度的平静中度过,直到市中院同意立案后的第 十三天,也就是在程序上是信威药业接到了起诉状,开始答辩并送回原告杜月的第 一天的早上,那一天护士照常去病房晨检查床,却突然发现周群的床上已经空无一 人,周群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不在了! 江虹立即派人在疾病中心里开始四处寻找,事发虽突然,但也不能排除周群还 在疾病预防中心里,他可能是在身体有所好转后,早晨做些散步等的运动去了。但 是寻找的结果让她们彻底慌了,都找遍了,周群踪影不见,他肯定已经不在疾病中 心里!江虹只好打电话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郭强林,要他马上来。郭强林很快就一个 人来了,陈石昨晚值的是警队的夜班,这时候刚刚上床睡觉。 郭强林在疾病预防中心重新检查了一遍,他查得非常仔细,但是心里没抱什么 希望。江虹应该从刚刚发现时就通知他的,现在就算当初有什么蛛丝马迹留下来, 也早被护士们,中心保安们的“检查”给破坏了。果然,他什么收获也没有。至少 他没有发现有外人进入中心,把周群强制性带走的迹象。 那么周群是怎么失踪了的呢?难道是他毒瘾发作,而这里的防范措施又不如强 制戒毒所里的严,他自己溜出去找“食”去了?他把这个怀疑跟江虹说了,江虹说 不会。因为据她观察,这些天以来周群的情绪非常稳定,思路也非常清晰,还和她 探讨过他身上的艾滋病已发展到什么程度这样非常理智的问题。这都能证明周群在 戒毒所里的十八个月的时间戒毒很有成效。他该不会突然间跑了出去,再去吸毒的。 江虹的论断让郭强林将信将疑,不管怎么说,一旦吸毒,终身成瘾,再彻底的 戒毒药物和方法都根除不了吸毒者心里对毒品的记忆。而这个周群又绝不是那种有 着极强的毅力能自我克服约束毒瘾的人。他的失踪有无数种可能。 郭强林想来想去,陪同江虹回市局为这件事报了案,开始借助市局的警力追查 周群的下落。之后他把这件事通知了杜月和王健。尤其是王健,现在最重要的人证 丢失了,法庭上他们再没有优势,王健必须得申请法院延缓开庭的日期。 但是法院驳回了王健的请求,开庭的日期这时已经确定了,连合议庭都在组建 中,怎么能随便改动。更何况他们的理由也不充分,人证丢失了,是他们的个人行 为,不能干扰司法审理的正常程序。 王健碰了个大钉子,但他不死心,他壮着胆子走进了市中院的院长韩雪清的办 公室,请求他利用院长的权力,特批延缓开庭的日期。韩院长面带微笑地看着这个 经常听人说起的年轻律师,听他详细地说完了请求的理由。然后告诉他,自己虽然 有权力在审理过程中的一审审限的六个月的时间上,有权力延期一次,为再一个六 个月的时间;二审时也可以延期一次,为三个月的时间,但是这种特权不可轻用, 那在一定的程度上也是在影响着案情的审理,会或多或少地改变判决的结果,所以 他担任了梅林市中级法院的院长已经快十二年了,连一次也没有特批过。希望王健 也不要让他破例。 王健再也无话可说了,他表示非常感谢韩院长的接见,然后起身告辞。当他步 履稳重地走出韩院长的房间时,他的心情痛苦,他的头脑沉重。他知道,在不久后 法院开庭时,等待他的只有失败了。除非他们能及时找到周群。可是这个该死的周 群,他现在到底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