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金融养老(32) (五)投资建房养老 据国家住房与建设部的统计资料,我国几乎有82%之多的城市居民,都通过 房改政策和购买商品房等方式,拥有了自己的住房,还有相当部分居民限于自身 的经济状况及决策失误等,尚未买到属于自己的房子。在目前的高房价下,一套 平平常常的住房,价值往往达到五六十万或更多。为此,居民不只要投资买养老 房,或买房取得投资收益来养老,如在养老房的建造方面做些投资,效果可能更 好。 今天,居民个人手中有巨额资金需要寻找投资出路,但这些巨量资金到何处 去就是个大问题,目前的投资途径几乎只有房产和证券。储蓄存款、购买国债的 收益过低,投资股票的风险过大,投资实业同样要冒相当的风险,还需要有相当 的经营能力和管理技巧,为一般居民所不具备。再者大家也不可能都去当老板, 真是这样,大家都只能当个小老板,不会出现大老板,再者,留下的“马崽”又 让谁来干呢? 在2008年,股市和房市的状况都很糟糕,居民手中过多的资金就只好存储于 银行了,而储蓄存款的利率又过低。相应的是,房产商却在为巨量开发资金的筹 措与回笼等倍伤脑筋,房产是个资金密集型行业,没有巨额资金就无法做大房地 产,房地产业的顺利发展需要有巨量资金推动。但房产商向银行贷款要支付6%~ 7%的利息,且款项很难贷到。城乡居民对住房有广阔的需求,且这一需求还正处 于方兴未艾之势。我们应当想方设法,在建房资金的筹措和供应上建造一个实现 最好对接的平台,为需要购房的居民和开发房产的房产商之间找到一种特别的融 资方式,最终达成一种双赢的结果。 鉴于储蓄存款和住房开发贷款利率的巨大差异,这种住房资金的对接很为必 要,也非常合算。房产商提早接受购房者的资金,可以更好地推动房地产业的建 设,缩短贷款融资的巨大资金成本和时间精力的耗费;购房者也会因资金的尽早 交付,使房价得到相当的“锁定”,这在如今房价急剧上涨的时代,是很有吸引 力的。购房者尽早得到了所要购买的住房,房产商提前出售了正在建造中的住宅, 且将房款也全部拿到手中,降低了资金运作成本,应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比如,一个楼盘从策划、投入、营运、建成、出售及回款等的一个周期,需 要向银行贷款10亿元,时间以2 年计,利率以6.5%算,共计利息为1.3 亿元。而 购房户向银行存款10亿元,期限以2 年计,利率以现行利率2.25% 计,共计利息 只有0.45亿元。两者显然不可同日而语。其间的差价0.85亿元即为银行担负中介 所获得酬报。倘若,房产商向购房人发售购房债券,或开办目前国外盛行的住房 投资信托基金,或直接筹资入股来筹措建房资金,都是可行途径。如发行建房债 券的利率以4%计算,对住户是一笔远高于储蓄的收益,比到银行存款要合算;对 房产商则是融资成本的大幅降低。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房产商的自有资金过 少,仅仅依赖发行债券筹措建房资金是不够的,如此运营中还需要注意防范可能 有的不法厂商借此非法集资,骗取公众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