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节:金融养老(52) 农行办理的接力贷款目前只在新客户中推出,已在农行办理其他形式房贷的 老客户,不论是父母方还是子女方,都不能转化为“父贷子还”的方式。 ( 五) 联合购房贷款中违约行为的处置 个人与机构的合资购房,期间有着严格规范的制度规定,违约时还有种种的 处理办法。家庭内的接力贷款购房,也可能出现某种违约行为。在发生违约时, 就需要考虑家庭的特殊情形协商处理,这种违约现象可能是: 1 .儿女的经济状况有变,已无法付清所答应的全部款项。这时的父母是不 会定要依据条约规定,而判定强令儿女还贷的。父母最可能作出的是主动放弃应 有的权利,或还会拿出自己的钱财,帮助子女共度生活难关。 2 .父母考虑所购住宅的市价将有较大升幅,或儿女看到父母居住的房屋有 明显的缩水迹象,因而提出毁约。这种现象若面对的是利益完全不相关的特定机 构时,是会提出毁约的要求,必须要依照原订条款办事。而在父母子女之间,经 济物质的内容固然重要,但伦理亲情等却是更为重要。 3 .父母身体康健长寿,已付出了全部房贷,但该房屋仍由父母居住,子女 无法早日享受。这一事项会有较多的存在。此时可以采取的方法,是在当初的购 房合同中注明“房屋最晚交付期”。如合同签约并执行的10年或15年等,到时子 女可以搬进来同父母一起居住。但老人的正常生活居住的权利、自由则必须予以 保障,并得到善待,“人文关怀”在这里得到了最好的体现。这里的房屋到期交 付,绝非是将老人赶向大街上过流浪生活,也非要依据自己手中享有对住房的权 利,挤压老人的生活居住空间和权利自由。 含义:老年父母希望贷款购买新房居住,限于资金不足,向银行贷款已超出 年龄,故此与子女一起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将来贷款本息也由父子接力合作归 还。 优点:从银行得到了原本无法得到的贷款,购买了满意的住宅, 缺陷:贷款制度设计尚有较多缺陷,需要予以完善。 时代背景:两代人的年龄差距目前在增大中,老父母已无贷款资格,或申办 贷款受到较多的限制,而其子女尚未参加工作。采取父子竭力贷款,可满足这类 家庭购房的需要。 要求:银行大量开办这类业务,并结合老年人购房的特点做好相关的制度设 计,满足老年人的购房贷款的需要。 适用范围:乐意于采取这类方式购买住房的家庭。 九、住房出典 希望在短期内取得一大笔资金,用于投资养老事宜,而又不希望放弃对住房 的产权时,可以尝试住房典当的办法来达到这一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