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子
吃着蛋炒饭的时候,why 告诉我哪种鼠标垫又厚又结实,做成鼓垫敲起来感觉
一定很舒服。他冲我比划时双手的距离足有一块砖头那么远,我笑着说别扯淡了!
那么厚是它妈的案板!why 被我逗得呛了一口,几颗米粒从他的鼻孔里喷了出来,
可why 突然不笑了,这时我看见了昨天打我们的那个变态狂和他的朋友们。我硬着
头皮和他们冷冷地对视。why 把服务员叫来用我给他的钱付了账,将我往大排档外
拉,我冲着why 嚷嚷:“你丫拉我干什么?我还剩大半碗饭没吃呐!”而走过那群
浑蛋身边时我用尽所有的仇恨扫视了他们一眼而他们则不约而 同地一齐往地上
唾口水。
why 离开我之后,我站在一个建筑工地旁边望着脚下的钢管愣了好长时间。我
在心里思考我是否应该抽出其中的一根钢管冲进大排档和那个疯子同归于尽。我应
该拿它劈头盖脸地往丫脸上猛抽,即使其它人用刀砍我也在所不惜。在学校里我曾
经这么对待过琴圣,有次我和他聊天时突然头晕目眩,心里像被含毒的火焰煎熬,
我跳下床开始呕吐,可琴圣不仅没有帮助我,反而在愣了一下后拍手大笑。事后他
为每一个人表演我当时痛苦的样子,嘴里发出诱人的呻吟声。在我忍耐了一个星期
之后我决定报复他——这个让所有人都嘲笑我的杂种。我跑到警卫室偷走了校警的
橡胶警棍。本来我的计划是在上课时冲进他们的教室动手,后来发现那里人太多了,
有可能我还没走到琴圣那里就会被打死。当天晚上熄灯之后我踹开了他宿舍的门,
没想到他们班男生都在里面,人群中央有一个男孩跪在那里,我想在我没进去之前
他们是在殴打这个家伙。此刻我已是骑虎难下,微笑着走到琴圣眼前,用从袖管中
滑到手中的警棍用力地捅了他鼻子一下,所有的人都没动,而我已经害怕到了极点。
在我给他第二棍之前琴圣捂着脸跳到了床上,用被子蒙住自己,在里面发抖。我听
见了求饶声,而他还在哭泣。我走到床前,对准他的屁股又狠抽一棍,然后在众人
眼前走了出去。没有学生来找我报仇,也没有人将此事告诉老师和家长。可我连自
己是怎么回到宿舍的也忘记了,我当时双脚发软心脏狂跳。虽然琴圣以后说话收敛
许多,但我也付出了左右脚抽筋整整一夜的代价。
我放弃了让旧事重演的念头,我知道这里的人都和我一样。why 告诉我可以坐
公共汽车到附近一家二手电脑市场买,可我宁愿用双脚行走。一个老大爷问清楚地
方之后我又开始了前进。说实话,我讨厌步行,可我不能再花这种毫无意义的钱了。
“享受”这个词从现在开始必须从我们的生活里消失。路上每一辆与我擦肩而过的
汽车都会带来属于自己的一种微风,它们有的很苦、有的颜色绯红,一座城市就要
在我眼前赤身裸体了。我看见了一个很大的草坪,在路的中央,里面不时有彩虹般
的水柱升腾而起,风把它们贴在了我的皮肤上面,但我的心比它们还要冷。草地上
有许多和我一样大的男孩子赤裸着上身踢足球,他们都很干净,没有一个人像我的
微笑般啰里啰嗦,精彩敏捷的身手让我热血沸腾。几个女孩子蹲在路旁的大树下,
所有的女孩都是黑裙红发。我站在路的另一端像个傻子般笨拙地抽烟。抽烟和在路
旁看姑娘是我来到燕庄之后仅存的爱好了。
我在那个下午还看见了一个从地上刚爬起来的女人,她肥胖而且丑陋,可她兴
奋地向围观的人群大喊大叫说自己遭受了侵犯。我听见身后有个中年男人说:“就
她这副德性还有人侵犯?那个罪犯龌龊到什么地步了?”后来才搞清楚是有人骑着
摩托车从后面驶来抢走了她脖子上戴的金项链。她哭泣着向我们展示她颈上的伤口,
可我对她枯黄肮脏的皮肤根本不感兴趣,她披头散发的模样让我想起了棺材的一个
女疯子。据说那个女疯子以前是个教师,她丈夫莫名奇妙地失踪不久后的一天,她
也就莫名奇妙的疯了。每个星期日中午她就会站在我家附近的一个十字路口中央引
吭高歌,那时我和剑子还小,听她唱歌是我们一个星期中最高兴的时候。如果我十
岁的话我就会走到胖女人跟前说出心里话:“活该!谁让你戴着条金链子上街?你
要是戴着条到处都是钉子的狗项圈不就平安无事了吗?”
现在我已经失去了这个胆量。
why 告诉我的地方像一个垃圾场般使我别扭。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找到这里,在
寻找的过程中我一直在为刚才那个遭到抢劫的女人感到好笑。“没把你人命送掉你
就应该他妈的感谢上帝了!”我心中暗想。死去的英雄曾经说过有一次他查车时看
到一个骑摩托车的人夺走了一个女孩的包,但摩托车呼啸而过还不到十五米就被一
辆横穿马路的大卡车给撞飞了,死去的罪犯竟是一对年轻的情侣。英雄从那女孩没
碎的半颗脑袋看出她一定很漂亮。这句话很符合逻辑,港台片里的女黑帮头子个个
都美艳绝伦,甚至比她们在现实中担当的明星都漂亮。
现在,在我写这些文字的时候那个鼠标垫就在我的手下面,有时我的手指会和
它轻微碰触,我的心情因此会变得好一些。它就像我眼前的空气一样粗糙,但并不
坚硬。
我在一家燥热如火炉的小店里买到它时并不像现在这样陈旧而又无精打采,它
上面的蝙蝠侠在冲我骄傲地举着拳头,似笑非笑的肌肉后面是黑色天空下泛着血红
色灯光的城市。它象征着我的一段生活,它对我有着重大的意义,但这段生活又代
表着什么?我又是谁的纪念品?
我拎着装有我的战利品的塑料袋走出了那个散发旧塑料制品特有的臭味的地方。
去取钱我就必须坐公共汽车,银行只存在于那些漂亮的角落中,而燕庄离那些地方
很远。路边的一块水泥中的草地犹如痰迹般令人恶心而又夺目,这些美丽的土地下
面深藏着的东西不是宝藏,而是正发酵成粪便的食物和纵横交错的各种管道。一个
身材健壮的外国女孩站在我旁边好奇地望着我,从她雪白的腋下飘溢出来的清香并
没有把我从沮丧中拯救上来。
银行对面的楼顶上有个女人要自杀,下面的人们仰望着她发出阵阵惊叹。我知
道自己站在他们中间面对着她时是毫无力量的,在她纵身跃下的一瞬间所有人都会
疾速闪开,让她摔在地上,全身骨骼破碎的声音一定让人心碎。抢救人员在无数陌
生的目光下撕光她的衣服,肉体上覆盖着一层昏暗的光晕。她已经失去了头颅,但
我们的目光仍在微笑。
我出了银行,口袋里装着的一千块钱是我仅有的财产了。那个女人还是没有跳
下来,她站在我们的上面手舞足蹈。我一直等待着她打出“爱情不死”的条幅,可
那个动人的场景仍然没有出现,怕它再也不会出现了。我估计她永远也不会跳下来
了。她知道这个城市没有会在天空里飞翔的超人。
我也不会飞翔,我口袋里有一千块钱,但我不想坐在机器里,我决定走回燕庄。
我又看见了被人抢走金项链的胖女人,她仍然站在那里对向她微笑的人们一边哭泣
一边手舞足蹈,像个疯子一样让人厌恶。可我忽然有些同情她,假若我们的母亲的
金项链被人抢走后的样子并不会比她好看多少。
我对疯子再熟悉不过了,我在棺材的时候疯子见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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