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失地农民找到真理了么?(3) 《告别列宁》这一部电影的光碟我也看过了。所以我这个本身虽不是“农民” 的人,每每不由得作无聊人的乱想:就算这世上并没有什么“农民”,而只有地 主、富农、中农和贫农吧,那么果真有过属于什么中农和贫农的“真理”吗? 进言之,如果将以上问题限定为一个中国或曰中国特色的问题,那么结论又 应该是怎样的呢?众所周知,中国之革命,是农民的革命。确切地说,是虽生为 农民却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的人们的革命。由于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 所以1949年以前的中国“失地”农民也最多。由于中国近代的工业极为落后,所 以大批“失地”的农民根本无法转变为能够在城镇里生存下去的城镇人口,革命 遂成他们唯一的活路,革命遂成他们的“真理”。“耕者有其田”——他们要的 只不过就是这么一句话。 1949年以后,他们如愿以偿了。 无论在现实中,还是在文学作品中、戏剧中乃至绘画中——攥在地主富农手 里的地契被烧毁了,在共和国以新政权的名义分到他们各自名下的土地的边界钉 下木界牌了,那时的他们眼中流下的泪,趴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号啕大哭的情形, 无疑是震撼人心的……此刻,似乎再巨大再惨重的代价都是值得付出的了。因为 代价是那么的触目惊心,胜利后的报复遂成不争之事实。然而土地归在他们名下 的时间却不过是短短的两三年。紧接着一步步地又归在互助组、合作社、人民公 社的“集体”的名下了。之所以将“集体”二字括上引号,并非质疑“集体”之 性质的不真实,而是为了着意指出,对于中国“人民公社”的社员,他们实际上 又成为了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而仅仅拥有在集体的土地上从事农业劳动的权利 的人罢了。计算他们劳动力价值的方式是工分,这仅仅是换取一点点微不足道的 公平。为此,成千上万的他们的儿女前仆后继,虽肝脑涂地也在所不惜。 中国人都知道的,那时候农民获得的报酬是很低很低的。凭了工分记录,他 们年终可以分到极少极少的钱。那点儿钱仅够他们买得起有限到最低程度的一般 日常用品,比如盐、火柴,以及像城里人家一样凭票供应的布匹。中国之许许多 多地方的许许多多的农民,在改革开放以前,一年到头甚至尝不到几次酱油。穷 得一家人合穿一条裤子的事,也绝然不是编造的。他们生存下去的口粮是每年秋 季分到的没有加工过的粮食;加工之后,其实每人每月的定量,并不会比城市人 口多到哪儿去。有时候,还会更少。他们的绝大部分劳动成果,都被作为公粮收 缴走了。即使在灾荒年代,土地上所产的一点点粮食,也要本着“先公后私”的 原则来分配。也就是说,公粮是必须先收缴的,农民吃什么过后再考虑。而实际 情况往往是,收缴了公粮以后,农民亦即“人民公社”社员,通常只有拖儿带女 去逃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