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节:“和谐”失败了吗?(5) 我也附和着那么说。 高个子保安却坚定地摇头:“不许。” 看得出他当保安有些年头了,还看得出那中等个子的保安是新人,一直沉默 不语,仅仅以不反对高个子保安的态度表现他的支持。在我们的生活中,这类以 不反对的态度表现的支持,我们已司空见惯。而那高个子的保安,似乎要为中等 个子的保安做铁面无私之榜样。 那女人妥协了,她说:“那就别用三角架了,合影时请别人给照一张算了。” 而那丈夫势不两立起来了,掏出手机大声嚷嚷:“我还偏不信这个邪!我通 知电视台!” 接着一通拨手机。 高个子保安冷冷一笑:“我奉陪。” 两保安一动不动站在原地,监视着那一对夫妇。 婴儿车里的婴儿却始终甜甜地睡着,对于大人们的冲突浑然不觉。 我不愿劝人不成,自取其辱,便转身走开了,但也不想回家。我打定主意, 要看这一件事究竟怎么个了结。 当我绕了一圈又经过那儿时,那丈夫不给电视台打电话了,开始给派出所打 电话…… 我又绕了一圈,派出所来了两名年轻的民警,在听双方各执一词…… 我绕了第三圈回来,两名年轻的民警同志还在那儿调解。看得出,就这么一 件小事,还真使他们感到为难。 一方据理力争的是正当的公民权,抗议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一方寸步不让的 是执法权威,坚持有章必行。 至于那规定本身,不用说初衷肯定是好的,是为了维护大多数公民的利益。 但事情怎么就闹成这样了呢? 我那时又忘了友人们经常对我进行的闲事莫管的教导,指着那高个子保安厉 喝:“住口吧你!就为不许人家照几张相,你们两名保安站在这儿都四十几分钟 了,成心犯浑啊!” 这时保安队长闻讯赶来了,也冲我嚷嚷:“这儿正调解呢,你多的什么嘴?” 我大声说:“看不过眼去的事,每个公民都有说话的权利!” 于是围观者七言八语,都说事情根本不值得那么较真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