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节:“和谐”失败了吗?(6) 而两名派出所的同志趁机将保安们推走了。 那一对夫妇终于可以照相了,但他们并没开始照——脸上的表情那么不悦, 照出来的效果会好吗? 回到家里的我,却吃不下早点了,为自己所见的事生气,却又不知究竟该生 哪一方的气。虽然我当时认为保安们不对,但冷静一想,他们都那么年轻,而且 是外地人,能在北京当上保安那也不容易,如果上司确曾对他们说过“支起三角 架即算‘大规模’摄影”——这是很有可能的。那么他们明明看见了有人在支起 三角架摄影,不禁止行吗?万一管他们的人看到了,斥责他们失职,兴许还会开 了他们,那他们又怎么担当得起呢?因为小小的过失开一两名保安,还不是家常 便饭吗?这么一想,我不免又理解起两名保安小伙子了,并因为我对他们的态度 感到深深的内疚和羞惭。 那么说来说去,是那一对中年夫妇有什么不对喽?可他们究竟又有什么不对 呢?我看得出来他们并不住在附近。想想吧,在星期日的上午,一家人高高兴兴 地前来公园,本打算为孩子拍几张纪念照,只因为架起了不足一米高的三角架却 被视为进行“大规模”摄影,再三辩说也不许照,那么多人帮之说情也无济于事 ——换了谁,都不会乖乖地服从。 但如果哪一方都无错可责,又怎么会在一个明媚的上午,在一处美丽而又人 气和谐的公园里,双方大煞风景地僵持四十几分钟,以至于不得不呼来派出所的 民警呢? 孰是孰非,又像“狗屎究竟算不算垃圾”一样,似乎成了“斯蒂芬斯之谜”。 此事使我联想起另一件事——前不久,我的一外省友人在电话中告诉我,他 险入一次鬼门关,所幸阳寿未尽,又回转到现世来了。他是一位70余岁的老先生, 什么事都循规蹈矩,唯恐给别人留下为老不尊的不良印象。但他说起他的遭遇, 竟异常激动:某日10点左右,忽觉头疼,起初并不在意,然其疼与时俱增,挨至 中午,已甚剧烈。情知不妙,赶紧打的去医院。及至,下午各科的号已全挂满, 只有专家门诊尚可加号,于是挂了一个专家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