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中国60年法治进程再思考(江平)(7)
请注意,这是很有意思的现象。我几次讲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在《宪法》
里,有的人强调的是市场经济,有的人强调的是社会主义。当初刘国光教授和其
他一些经济学家争辩的时候,谈的就是这个问题。同是经济学家,同样都可以说
赞成《宪法》写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是解读完全可以不一样。这是不奇怪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宪法》上所写的,就是求最大的公约数。你要光写市场
经济,有些人可能就不接受;如果你要写计划下面的市场经济,有的人也不接受。
市场经济的问题是这样;今天我们讨论的法治的问题也是这样。我们今天所理解
的社会主义法治,究竟它的法治精神是什么?这个问题确实需要我们很好地来思
考。
改革开放30年,无非就是两个东西,一个是市场,一个是法治。这两个主轴
都面临着对它的理解问题。法治精神究竟怎么样来理解?我认为,市场经济里很
重要的法治观念,是要承认跟国际接轨的一些共同的东西。我们要承认联合国的
几个关于人权的公约,这是国际上的最大公约数。
从这个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在今天更多是在和国际趋同。市场
经济也在越来越趋同,虽然我们还有些经济命脉是国家控制,但是市场是什么?
应该是有一个共同的语言。如果连市场都没有一个基本的共同的概念,还搞什么
市场。同样,法治也应该有一个共同的准则,而这个共同准则是什么?也应该是
国际上在大的方面的一个共识。如果连这些共识都没有,那何谈我们现在弘扬的
法治精神呢?
当然,对于法治精神,可以有各种各样的说法。我自己认为,我们是刚刚踏
入法治理念的大门,有这样那样不同的观点、分歧、意见是必然的,但我觉得任
何东西都要找出它最基本的东西是什么。你可以说要有健全的法律制度,要执法
必严,这些都可以说。要弘扬法治精神,法治的基本东西,无非是民主和自由这
两个基因。法治的这两个基因是不能够忘掉的。
民主制度说透了就是一个东西,要创造这样一种制度,使人们能够去选择一
个最好的政治家来领导。任何一个国家也包括我们中国,这种制度应当是透明的、
公开的。我最近越来越感觉到法律家应该更多地成为政治家,我也越来越感觉到
政治家对一个国家的重要。我这个人过去说过一段话是并不太尊重政治家的。但
是包括从俄罗斯的发展来看,虽然普京现在有点专权,但是我觉得普京这样的政
治家,对于俄罗斯来说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我觉得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有这样
的政治家,能够把一个国家振兴起来、富强起来,走向一个新的历史舞台,也是
很难能可贵的。一个国家如果有好的政治家,可以带领这个国家走向繁荣富强;
一个国家如果碰到不是很好的政治家,可以使国家和民族走向深渊。从几千年历
史到新中国建立,都可以看到这个问题。问题是怎么能够保证选择出一个最好的
政治家、领导人呢?我想民主就是一个最重要的办法,必须让人民有一个更好的、
选择国家管理人员的权利。
自由无非就是保障人民、保障广大的公民群众,能够享有现代社会应该基本
有的权利。民主的多少、自由的多少,是人的体会、人自己的感觉,不是你所说
的。我常常讲,在七届人大的时候,当时讨论香港的基本法。有的代表团就说了,
香港人怎么有那么多自由,这也可以,那也可以,我们《宪法》里面怎么没有,
你可以说社会主义民主自由优越于香港,那你得体现出来,你有哪些权利。十七
大讲了表达权,表达权优越在什么地方?所以我们应该在具体制度上去体现。
可以说现代法治的理念也好,讲弘扬法律理念也好、法律精神也好,都不是
空的。我想,民主和自由,从建立一个法治的、理念的国家来说也好,弘扬这种
现代法治精神也好,这两个东西仍然是现在我们所追求的目标。对我来说,60年
前是要为民主自由而努力奋斗,今天这个任务还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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