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节:中国百年司法建设的经验总结(何兵)(1)
燕山大讲堂第3 期
时间:2008年6 月7 日
地点:中国政法大学蓟门校区图书馆学术报告厅
主讲人:何兵(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主持人:赵鹏(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点评:许身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中国百年司法建设的经验总结
阅读提示:
1906年,清政府在面临着亡国灭种的情况下,进行了官制改革。在官制改革
的帽子下,设立了大理院,相当于现在的法院。当初设立的大理院,从理念上来
说,是按照法官职业化模式来构建的。从另一个理念来说,司法是中央统一的。
在宣统元年,司法官员归法部管理,与各行政官员相区别,各省一律照搬。也就
是说不论是法官、检察官,都由法部任免,这就是简单的司法独立。可以发现,
100 年前,司法改革的理念是比较先进的。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我们恢复了的司法建设。当时恢复司法实际上还是
按照行政的模式来构建的。到了1990年代中期开始提出“司法职业化”。今天来
看职业化是失败的。失败在什么地方呢?失败在将法官职业化上升为司法职业化,
中国现在的司法神秘主义抬头了。中国司法的问题怎么解决?我认为主要是职业
化和民主化结合起来。归结为两个要点:第一,司法是人民的,不是法官的;第
二,法院的日常活动人民要监督,要建立健全对法官的考评制度。司法建设要杜
绝神秘主义。
何兵:
1964年7 月生,安徽巢湖人,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
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领域为宪法、行政诉讼法。主要讲授课程:行政法与行
政诉讼法、行政法案例研习、国家赔偿法。出国访学经历:2005年2 月至5 月,
应瑞典隆德大学之邀,访问瑞典、丹麦、挪威、芬兰北欧四国,考察纠纷解决机
制;2006年2 月,应新西兰维多利亚大学之邀访学;2007年9 月,应韩国庆北大
学之邀讲学;代表作有《现代社会的纠纷解决》、《利害的分配——我们身边的
法律》、《和谐社会与纠纷解决机制》等。获奖情况:1998年被评为北京大学法
学院十佳教师,2002年被评为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
亦凡公益图书馆(shuk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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