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节:行政法治30年(马怀德)(7)
第三,我们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监督与救济法体系。监督与救济法体系的代
表就是《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诉讼法》和
《国家赔偿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龙头地位,其他的法律都是倒推出来的,
没有《行政诉讼法》就不可能有《行政处罚法》。
第四,就是在观念和意识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公务人员初步树立了依法
行政的观念和意识,具备了依法行政的能力,社会公众也有了依法监督行政机关
的基本法制观念。现在去问问公务员什么是依法行政,即使说不完整,也大概清
楚一些概念,只是意识强与弱的问题。法律观念的宣传普及也有不平衡现象,一
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强,但是中层的领导者弱,到最高层又有一定的依法行
政观念。老百姓的法制意识强,特别是维权意识强,但是政府的法制观念相对比
较弱,总体上讲,人们的法律观念在加强。
1998年我去德国的时候有一个很奇怪的感受,就是同德国的联邦州和任何一
个部门的公务人员交流的时候,你都会觉得有共同语言,他都知道基本的法律原
则和概念。为什么他们的公务员都懂呢?原来所有的公务员都要到国家机关接受
有关行政法的培训。我希望有一天我们国家的行政学院可以对上岗人员进行长时
间的、深入的、系统的行政法教育。因为观念意识方面起到的作用很大,尤其是
2004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也起到了作用。
最后一个成就就是行政法法学在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对外交流都取得了显
著的成就。这30年来,说到根本是一个行政法治教育不断发展、不断前进的过程,
这30年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今天能坐在这听讲座的人都是对行政法感兴趣的。我
们再往后推,我1990年读博士的时候全校只招3 个博士,现在招180 多个,发展
非常快。更不用提这期间的理论成果,2005年我们举行了“纪念行政法学会成立
20周年的博鳌论坛”,专门编了《行政法论文索引》,光是题目就很厚,上万篇
文章、上千本书。
我们的国际交流成果也非常丰硕,特别是跟美国、跟欧洲国家的交流。很多
人出国都问你们的行政法参考是以美国为主还是欧洲为主,我可以告诉他们是博
采众长,谁有优点我们吸收谁的,没有以哪个国家为范本。我们确实吸收了它们
的很多东西,国际交流带给我们的理论成果很丰硕,也起到了立法咨询的作用。
五条经验
我们的经验是什么呢,我试图总结出五条经验。
第一,行政法治建设一直围绕着规范、控制行政权力,保障公民权利这样的
主题展开。从当年行政诉讼法的起草一直到现在,都在坚持这个主题,行政法就
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制度建设成果丰硕。短短30年有了这么多重要的制度建设,这在世界
上其他国家是没有的,有的国家一部法律要立三五十年,拖的时间很长,如日本
的《行政程序法》。但是我们在短短的不到20年的时间基本建立了行政法律体系,
从组织法、监督法,到救济法。现在除了《行政程序法》还没有制定之外,其他
的基本上都有了,只是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成果丰硕,立法呈现出了中国
特有的“先零售、后批发”、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规律。
第三,密切结合中国实际,从国情出发,解决中国的问题。每次外国人问我,
你们到底参考哪国的法律,我真的不太好解释,因为我们是从中国实际出发,没
有完全照搬哪个国家的法律。《行政处罚法》制定的时候国外也有,但我们就是
处罚太乱,所以,结合中国实际出发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许可法就更是这样了,
我们的许可太多、太滥,利用许可实施腐败、实施特权的现象极为严重、官僚主
义严重,老百姓怨声载道,在这种情况下清理行政审批,靠运动式的清理解决不
了问题,最好是用法律的方法推进。
第四,加强对外交流,广泛借鉴各国和地区的有益经验为我所用,同时宣传
我国行政法治取得的成果。比如我国的行政处罚制度,既有大陆法系国家的特点,
又有普通法系国家的内容,吸收所有发达国家行政法的先进经验,博采众长是我
们很多行政法律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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