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节:中国政治体制改革30年(蔡定剑)(2)
我是30年的亲历者,同时也是参与者。由于工作的原因使我参与了一些高层
决策的研究工作。1987、1988年,我刚到全国人大不久,参与了十三大报告起草
研究组,在社会主义民主专题组。也参与了全国人大一些重要制度建设、宪法的
修改和法律的制定。我们也曾经试图在深圳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比如深圳特区立
法权的授予,所以我说我是一个参与者、经历者。
我今天想介绍三个题目,一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现状、回顾;二是政治体制改
革的阻力和动力在什么地方;三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路径,我们的出路在哪
里?
一、政治体制改革的现状、回顾
1978年是中国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改革的开始。在真理唯一标准的讨论期间,
党和国家领导人,特别是邓小平反复强调,从“文化大革命”得出的经验教训就
是要发展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这些话至今仍然是经典。民主制度化、法律
化,要使这种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注意力的改变
而改变。这些年来支撑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就是这些。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我
们确立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这就是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没
有消失的意义。
此后,我们马上就进入一些政治体制改革的制度建设。1979年,首先县和县
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将县一级人大代表改为直选。1980年,中共中央政
治局扩大会议主要讨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以及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问
题。邓小平在会上做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指出政治体制的
弊端就是官僚主义、权力过分集中、家长制、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克服这些现
象,既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
1981有一部名叫《苦恋》的电影,这是一个军队作家写的电影,写一个从国
外回来的华侨画家,他很爱国,但是这个电影的对话中问了一句: “你爱这个国
家,但是国家爱你吗?”因为这层意思,这个电影被认为是灰暗、低调的电影,
没有上映。这是当时带有文化、政治性的事件。
1978~1982年,中国从“文化大革命”走出来,整个社会焕发出一种解放思
想的活力,这是一个要求民主自由、政治改革呼声比较强烈的时代。在这个时期,
进行了30年来第一次中国真正意义上的政治体制改革。这次政治体制改革是制度
性的,不是思想观念性的。我们总结了“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最后总结在宪法
里面的我认为有四条:
第一,在选举制度方面实行了差额选举。从人大代表到国家领导人副职都实
行差额选举,地方的和中央的正职在法律上也实行了差额选举。还实行了代表跟
选民可以联名提名的制度,过去基本上是组织提名。北大和其他一些高校出现学
生主动站出来竞选海淀区人大代表。北大有一些比较典型的竞选人物,在图书馆
和饭堂前面有一些演讲,赢得很多掌声,还有学生当选为海淀区人大代表。
第二,加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制度建设,增强人大常委会的能力建设。主
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确立了全国人大的立法权,而且这个立法权在某种程
度上比代表大会的还要大。全国人大制定民事、刑事、国家制度和重要经济方面
的基本法律,除此之外的法律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而且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可
以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部分修改全国人大的法律。第二,设立专门的委
员会。我们知道专门委员会对议会的作用,《国会政体》的作者威尔逊有一句话,
专门委员会是行政中的国会,没有专门委员会议会不可以做事。
第三,扩大了地方的自治权,设置了常委会。1982年宪法里很重要的制度安
排,实际上是地方建立了一个常设的议会。在西方很多单一制的国家都没有这么
大的权力。它有立法权,这个权力是很大的,只要跟国家的宪法法律不相抵触,
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法律。国家没有列的他也可以做。当然我们习惯
于中央集权的思维方式,总是看到上面领导有什么指示才立法,这不是宪法制度
的安排。其实我们地方立法权比英国、日本、法国等单一制的国家的自治权力要
大得多。我去英国专门研究过英国地方自治的问题,英国到1999年才开始权力下
放。原来地方没有议会,没有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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