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节:2005年10月3日我不是故意杀人(1)
10月3 日阴有小雨第四天
我不是故意杀人
昨天一个下午的案情分析会,小樊心里有了底,为吕德彬写好上诉状的信心
增添了不少,心里有事,头上有任务,夜里他睡不着,进行了一番思考,上诉书
的思路已有眉目。他本来是想夜里就起来动笔写的,但觉得上诉的时间还很充足,
夜里光线也不是太好,起来写东西也影响别人睡觉,所以就没有起来。早饭后,
他做到吕德彬铺位旁边再一次听他对起草上诉书的意见,别人在议论他,他一会
倾听,议会也毫不在意。昨天下午,他们几个在风场上议论他的案情,议论他们
几个加害于人的人,议论晨红这位受害人,有些人名和情节也不是飞进他的耳朵,
他也装着听不见,不叫他,不直接问他,他也不去掺和。这种事情他也习惯了,
值警值犯们平时议论他是经常的,人都长了一张嘴,谁都说人,谁都被人说,何
况自己特殊的身份特殊的案件呢。昨天的议论,是为给他写上诉而商讨,是在帮
自己。,不叫自己是他们说话议论更方便些。吕德彬的确是个明白人,有些事情
就是这样,当事人不在场,人们就无所顾忌,说话就放得开,许多事情都是当局
者迷,旁观者清,旁观者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到能抓住问题的关键,看到事情的
本质,分析理解也会很到位。吕德彬知道整整一个下午他们几个一直在议论着他,
他始终没有搭话,坚持别人不来叫他,不来问他,他就不主动对别人多加解释,
不给人一个话多事多的印象。现在小樊主动来找他,他就明确地说明了自己关于
写上诉书的具体意见。
“小樊,这几天我一直在想上诉的事,我知道你们几个也在想,也在合计,
也想帮我写好,也想能给我诉下来,我的确很感谢你们,我想来想去,这次写上
诉理由要改变写法,一审时律师的辩护,我自己的辩护,其核心是说晨红太蛮不
讲理,太坏,我只是一个受害者,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她是施暴者,是她该死,
死了活该,是罪有应得。现在从效果上看,这是愚蠢的做法,因为存在这样一些
问题,为什么晨红会那样对我?追根求源还是我的责任,还会追到我的头上。这
还是其次,关键的是,强化了我们夫妻之间的矛盾的不可调和,恰巧说明了我对
晨红的仇恨,恰巧说明了我有杀害她的动机,这犯了辩护的大忌。一审时,律师
的辩护,我的辩护,是在场旁听的人都很同情我,可怜我,也都会从内心谴责晨
红的胡搅蛮缠,但是法不容情,量刑时还是没有考虑这些因素,没有因此而减轻。
因为罪是罪,过是过。晨红的确有过错,但是,即是她本人再坏,再恶毒,哪怕
是一只母老虎,她也是过错,她也不当死。即使她杀了人,犯了死罪,该死了,
我们也没有权利去处理她,去剥夺她的生命。我收拾她,找人收拾她,打伤、打
残都是犯罪,何况打死她,因为我们任何人都没有这个权力。因此,这次写上诉
状,陈述上诉理由时,要注意这样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我和晨红之间的矛盾要淡化,不要夸大,不要过分强调,反而要说明我
和晨红之间并无根本的利害冲突,关系一向很好,生气也是一会,过了以后就会
和好如初。
二、我与雷英的关系不用过分详细地说明,或者干脆不提它。她不是引起我
们夫妻不的原因,晨红都不知道我们俩的关系到了那一步,怎么会对夫妻不和产
生影响呢?
三、尚玉和是一个阴险、毒辣、狡诈、为达个人目的不择手段、不计后果的
小人,他利用了我的弱点,每次见我时都积极主动地问我们夫妻间的矛盾情况,
为我出主意,有时还百般挑拨、火上浇油,去年10月,张红梅的丈夫打电话给晨
红,说我跟他老婆相好,要打断我的腿。这个电话我都怀疑是尚玉和专门安排人
打的,连张红梅都不知道我们家的电话,我们一直用手机联系,他老公怎么会知
道我家的电话,这是尚玉和有意在激怒晨红,他好趁机靠近我,有机会为我卖力,
进而控制我、要挟我、利用我。他只有紧紧地抓住我的弱点,拿住我的把柄,他
才能让我为他办事。他托我办的几个事我都没有能够给他办成,他为了报复我怒
杀了晨红。
四、主观上我没有杀害晨红的想法,客观上根本不知道尚玉和真的会指使人
杀害晨红,是尚玉和欺上瞒下,一手导演了这起杀人事件,尚玉和指使凶手张松
雪、徐小桐杀害了我妻子晨红,是我中年丧妻、儿子幼年丧母,人生两大不幸落
在我们父子头上,我也是受害者。
五、办案人员的诱供、骗供要说清楚。他们虽然没有对我刑讯逼供,但他们
利用了我对法律的无知,利用了我对他们的信任,利用了我的坦诚与率直,是我
顺着他们的问话承认。我相信态度决定一切,态度好就会得到法律的宽赦,是我
做的我都承认了,不是我做的,实际情况并不是那样的所谓事实,甚至我想都没
有想过的事,经过他们似乎合理的推论以后,问我是不是这样,我听信了说完就
没有我的事了,说完就让我回家,说完就让我见一见我儿子的许诺以后,就爽快
地承认下来了,我根本不知道那些话后来在给我定罪时所起的关键作用,那些话
的分量都是足以致我以死地的话。我这次上诉要把他翻过来,我要说明事实的真
相。
六、我无论是死是活,眼下都不能承担起抚育儿子长大成人的责任了,我要
求我妹妹吕青秀为我儿子的法定监护人。
吕德彬的思路是清晰的,他所强调的几条上诉理由,也是切中要害的,虽然
有些是强词夺理,有些又是颠倒黑白,有些是推翻原供,但他的确找到了能改变
他死刑判决的几条理由。
亦凡公益图书馆(shuku.net)
下一章 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