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节:中国“丁克率”“无胎化”加剧民族慢性自杀(4) 丁克是功还是罪——无胎该奖还是罚 中国计划生育的一个重要政策,就是鼓励“一胎化”。而有专家把这一政策 推向极端,居然提出“无胎化”,而且鼓噪要奖励“无胎化”。 曾有专家提出过这样的“高论”:“丁克家庭对祖国发展有贡献,应该享受 高保!”还有专家提出“城乡一胎、特殊二胎、严禁三胎、奖励无胎”的建议。 此类专家主张通过“奖励无胎”,使中国总人口快速减少,以快速提升人口素质, 快速赶上发达国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人均国力和人均生活水平。在此类专家看 来,中国的问题都是人口惹的祸,必须奖励“无胎化”,以“大跃进”的方式减 少中国人口,才能够在提高生活水平上“超日赶美”。如果没有人口数量的绝对 降低,中国无法从生活水平和生存环境方面赶上发达国家。中国人口大目标必须 加速实现人口零增长,并提出了两个百年人口目标,即在100 年后将中国人口降 到8 亿,200 年后降到3 亿,从根本上解决中国人口过多与人均资源长期紧张的 问题。 1994年上海市在全国率先出现了人口负增长,其出生率是6.5 ‰,死亡率是 7.82‰,负增长率为0.78‰,其中当然有丁克家庭的一份功劳。上海2006年出台 了奖励丁克的政策,鼓励更多的人效仿丁克,推动更多的“上海人”都变成没有 子孙后代的“丁克人”,大大加快了上海市走向“丁克化”的步伐。 在重奖“无胎化”倡导者看来,独生子女家庭是一胎化,而丁克家庭是无胎 化,丁克家庭是计划生育的先锋和标兵,丁克化超越一胎化,岂不是贡献更大? 独生子女有补助,连独生子女也不生的,更应该得到奖励。 丁克是“功”还是“罪”?丁克该“奖”还是该“罚”?有专家指出,丁克 家庭将本应用来养育下一代的精力和财力,都花费在歌厅、酒吧、牌桌上,花费 在自我享受上。丁克家庭,一方面享受人口众多带来的物质繁荣,享受别人养育 的孩子提供的养老金,一方面却又不承担繁衍人口的社会义务。不要说这样的福 利社会难以持续,就是人口本身的再生产都难以为继,这是一个民族的慢性自杀。 这种断子绝孙的行为,这种葬送国家和民族的延续与可持续发展的生活模式,实 质上是一种犯罪,应该受到处罚,而不是给予鼓励和奖励。 “母亲”——比“妇女”伟大 日本前首相森喜朗认为,不生孩子的妇女,不配享受养老金。森喜朗建议取 消“妇女节”,设立“母亲节”。 森喜朗的观点和建议,有一个重大的前提,那就是“母亲”和“妇女”不是 一个概念。“妇女”是一个和“男人”相互对应的概念,表示的是一种天生的性 别差别和性别归属。“母亲”则不是一般的妇女,而是生育了孩子、养育了后代 的妇女,是承担了生育孩子种种辛苦和克服了养育后代重重困难的妇女,是为延 续种族、兴旺民族、创造未来而作出贡献、立有功劳的妇女。所以,妇女是一种 性别,应该得到平等和尊重;而母亲,则是一种高尚,一种境界,一种奉献,应 该得到敬仰。“母亲”比“妇女”伟大,“母亲”比“妇女”神圣,母亲应该享 受高保,母亲应该受到褒奖。母亲,是所有女人中最可爱的女人、最可贵的女人、 最可敬的女人。 女性的人生,有两个标志性的特征:一是建立家庭“为人妻”;二是繁衍后 代“做人母”。结婚成家做妻子,生育后代做母亲,是最有女性特色的成功。我 们的社会,应该营造的是“母亲比妇女伟大”的文化氛围,而不是鼓吹“不生孩 子的妇女最光荣”,不能形成“有孩子的母亲是棵草,不生孩子的妇女是个宝” 的舆论环境。 “非丁克家庭”有功——应该被奖励 提出“丁克家庭对祖国发展有贡献,应该享受高保”的理由是:“孩子一生 下来,对于国家的教育、医疗、就业等一系列压力随之而来。生得越多,国家的 投入就越多。”因此,相对而言,“丁克家庭”对社会的贡献大,到60岁后享受 高保是“有充分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