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纹(1) 在大漠中的这个小镇,就像是一块岩石似的静静地躺着。这里是一个三不管的 地界,是在地图上找不到的地方。也正是大漠的荒凉造就了这个小镇的繁荣。这里 鱼龙混杂,已经成了江湖中人的避难地,同时也是江湖好汉出道的地方。在这里你 只要杀死一个混迹江湖的所谓前辈,那么你立刻就会扬名天下,出人头地。有名的 “血腥小子”扎里木就是打这里出道的。他是我的偶像,所以我要走他走过的路。 这时我还年轻,我的腰上别着一把匕首,我认为自己是个玩儿刀子的好手,所 以我决定用这把匕首为自己赢得一支枪。很快,我得到了一支枪,一支可以别在腰 间或是揣在怀里的左轮手枪。但这支枪并不是我拼刀子为自己赢来的,而是我偷来 的。有了匕首和枪,我有了来到这个小镇上的勇气。 来到这个小镇之后,我很快就找到了我的人生的中转站。这是一家叫做“兴隆” 的酒店,它位于整个小镇的中心位置,这里是大漠中马帮商队过路的驿站,同时也 是各路绿林豪杰们的歇脚地和避难场所。我打算杀一个人,一个叫昆达的人,这是 大漠远近闻名的霸首。这个人我已经注意很久了,他是小镇上出入这个酒店最频繁 也是最嚣张的一个。杀掉他不仅可以杀一儆百,而且可以顺理成章地确立我的江湖 地位。我已经摸清了昆达的活动习惯,他从不单独行事,总是被前呼后拥着。当然 这些并不可怕,因为他有着致命的弱点——嗜酒如命。就这一点,即使他是拼刀子 的好手或者是个百发百中的神枪手都不足为惧,就凭这,我相信自己有足够的能力 干掉他。 这个晚上,我穿上了从城里带来的西装,把皮鞋擦得锃亮,今晚我要光彩照人, 用我的行动,给小镇上留下最深刻的印象。小镇上的人们从此以后见到我总会说: 瞧,就是他干掉了孬种昆达,那个帅气的小伙子! 想到这里,我看着自己的这一身 打扮有些好笑,发现头上戴的皮帽实在与这身西装格格不入,于是我将皮帽子从头 上摘了下来扔到床上,又冲着穿衣镜欣赏了一遍,不错。 我把手枪塞进西装上衣内的侧兜里,又将锋利的匕首别在腰上,然后将一盒 “哈德门”香烟和一盒洋火放进上衣口袋里,最后我又拿了几张钞票和一串大洋塞 进裤兜里。我冷静地走出了小旅馆的房门。这一夜,恐怕是我人生路途的转折点, 我将要进入伟大的杀手的行列。 我走在去酒店的路上,关外的冷月洒一地凄凉的光,这是一个杀人的景色。路 上没有一个行人,冷光下,只有两只乌鸦在道两旁蹦来跳去地寻找着食物。我想试 试枪法,于是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掏出手枪,突然“砰”的一声,一只乌鸦的 肢体被击碎了,散落了下来,我有些得意。枪声在夜风中消散开来,另一只乌鸦哀 号着,在上空盘旋了一阵后,静静地落下来,啄食着被击落下来的同类的残体。现 在整个小镇上惟一能够听到声音的只有兴隆酒馆的喧闹声和我离它愈来愈近的脚步 声了。 当我踏进兴隆酒馆的时候,酒馆里烟雾弥漫,男人的汗臭味和妓女们放荡的胭 脂味混合在一起,随着满屋的烟雾扑鼻袭来。闻着这种气味,我有些激动。我的手 不自觉地捂了捂前胸,我摸到了揣在怀里的枪柄,感到一阵欣慰。我踱到一张空桌 前,坐下。忽然听到有人在叫嚷:“假洋鬼子! ”我知道他们是在叫我。他们这些 塞外浪人看不惯我这身洋派行头,但我没有因为他们的出言不逊而大动肝火,只是 在心里时刻提醒着自己,要冷静,不能误了大事。同时,我还要尽量装出一副老练 深沉的样子,任他们这些龟孙子们起哄,只要今天晚上我杀了昆达,管我叫爷的时 候在后边呢! 我掏出装在上衣口袋里的那盒哈德门,从中取出一支香烟。然后,很有样子地 拿住香烟的一头,在酒桌上轻轻磕了磕,然后才放在两片嘴唇之间叼住,“嚓——” 一声,店小二擦着了洋火,伸过来给我把烟点着,“这位爷,来点什么? ” “半斤五香花生仁,二斤酱牛肉,斤半烈酒,快点上! ” 店小二拖着长腔“好来——”高声答应着,又重复了一遍。 我认为喝起大碗的酒来,就像那梁山好汉能够威镇四方,况且这么做也可以壮 一下胆子。我坐在酒桌旁,不紧不慢地抽着烟,透过吐出的烟雾不时盯着站在酒馆 中央位置的昆达。此时,他已经喝得酩酊大醉,穿在身上的马褂的扣子已经全部解 开,裸露着长满浓密胸毛的前胸。他举着一个酒碗,大声嚷着:“……在……在这 里……我是谁? 我就是天……我……我就是,王……王法,什么大清国,什么袁世 凯,什么狗屁国民政府……那……那全是狗屁! 狗屁! 在这一亩三分地上,老子说 了算,说了……算! 哪个兔崽子给钱,就……就保他过太平日子……不给钱,就叫 他不得安生……” 一阵刺鼻的浓香搅乱了我的注意力,一个妓女手里晃着一块洒满香粉的手帕出 现在我的面前:“这位爷,怎么一个人在这里独自喝闷酒啊? ”她的嗓音充满了诱 惑,眼神飘散着勾引。 我瞟了她一眼,把手伸进怀里掏出了左轮手枪,重重地放在了桌子上。 她一边嘟哝着:“真是不识趣,不知好歹……”掉过头去迈着小碎步离开了。 我端起了酒碗,一口就喝下去大半碗,心中不禁窃喜,觉得自己愈来愈像一个 城府极深的杀手了。 我再次把注意力集中到站在酒馆中间的昆达身上。此时,他已经把身上的马褂 脱掉扔在地上,露出一身的膘肉。这时我看到在他的左胸上有一条又长又深的刀疤, 疤痕泛着深深的褐色,好像一条巨大的蜈蚣趴在他的胸上,而在他的右胸上则纹着 一枝繁盛的梅花图案。他指着刀疤说:“都看到了吧,这是龙五给我留下的。”说 着,他咧了咧嘴,“这一刀可是够狠的呀,差一点要了老子的命! 怎么样? 老子没 死! 命大! 老子死不了! ”他使劲地拍打着自己胸脯上的横肉啪啪山响,一副亡命 之徒的样子。看着昆达那副凶神恶煞的样子,我想,要是这时一刀下去,肯定特爽 快,叫你命大,我叫你趴下! 站在柜台里的酒保边擦着柜台,边买好似地问:“达爷,你说的那个龙五是不 是山东来的那个手臂上纹着一条龙的家伙? ” 昆达大口喝着酒,嚷着:“没错,就那小子! ” “哎哟,达爷怎么招惹上他了? 他可是武林世家的种啊! 功夫是这个! ”说着 酒保竖起了大拇指。 “啪”的一声,昆达狠狠地把酒碗摔在地上骂道:“你他妈的放屁! ” “你小子就是乱放臭屁,活腻歪啦怎的? 龙五是这个! ”跟在昆达身后的几个 马仔附和着达爷嚷着,同时伸出自己的小拇指比划着。 昆达得意地说:“老子我把龙五的全家都灭了。哈哈,你们看这……”说着昆 达低下头使自己的下颚与脖子紧紧地贴在一起,眼睛盯着自己右胸上纹着的彩色梅 花图案,他的右手依次从下往上数着,当他数到第12朵梅花时,说:“看! 这就是 龙五他老婆,让我干了,我给她记了一笔。” “达爷,爽吧? ”“哎——说说达爷,说说……”一些酒客开始起哄。显然, 昆达的下流和无耻将这个渣滓无赖流氓杀手混迹的龌龊之地已经搅得昏天昏地。 我浑身的血液在翻腾,直觉得有一种要立马干掉昆达的冲动,我想让这里的人 都知道,我比昆达更心狠手辣,我才是这里的爷! 我要让他的历史结束在今天晚上。 我要成为大漠小镇上的第一杀手。 这时,昆达搂着一个妓女,得意地淫笑着迈着蹒跚的醉步向门口走去。妓女吃 力地搀扶着他那一身肥胖的膘肉,马仔尾巴似的紧跟在身后。突然,喝醉了的昆达 扭头大骂:“滚,别整天跟着老子! ” “达爷,达爷。”马仔很无奈地躲远了。这时昆达又从自己腰间的钱袋里掏出 一锭银子扔给了酒保:“今天全算爷的,我请了! ”说完跌跌撞撞地搂着那个妓女 向门外走去。 酒馆里一片欢腾,“达爷走好! ”“达爷慢走! ”就在这里面一阵阵嘈杂混乱 的吵闹声中,门外传来一阵刺耳的马鸣声。杂乱中,店内的人们谁也没有注意到这 一点。此时,我认为我的行动时机已经成熟,昆达刚好是一人行动,只是他的怀里 还搂着一个女人。哼,怀里搂着妓女的男人已经是一只无用的虫了。事不宜迟,我 要赶快跟上去,在那些马仔们还没有缓过神来的时候,在酒馆门前的空地上用枪对 准昆达的脑袋,从容地将扳机扣动。 想到这里我不免有些激动,心里也紧张得厉害,我感觉到手在不停地颤抖。我 要马上开始行动。我站起身来,把刚才吓唬妓女时放在桌子上的手枪塞进怀里,又 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大洋搁在酒桌上,方才迈着大步向门外走去。 当我紧张地准备推门走出去的时候,从外面进来一个陌生人,吓了我一跳。我 没有看清这个人的模样,我俩擦肩相撞,谁都没有理会对方。他急着进门来,我急 着去干一件杀人的大事。但刹那间我却看见我那崭新的西装在他与我相撞的黑色的 破旧披风上蹭上了什么,仔细一看是血迹。我下意识地摸了摸别在腰间的匕首,真 想转过身去给他一刀。待我转过身后,一个醉汉的行为使我清醒。醉汉看见新来的 酒客披风上的鲜血,跌跌撞撞地凑到新来者面前,一把抓住他的肩膀,阴阳怪气地 戏弄道:“伙计,你是个宰牛的吧? 哈哈,屠夫……屠夫怎么闹的一身的牛血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