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午夜裏,关稚瑶光着身子,坐在钢琴前面,弹着DanFogclberg的《Longer》。 天长地久,本来便是一支哀歌。 她的钢琴是自学的。心情好的时候,弹得好一点,心情坏的时候,糟糕一些。 忽然之间,她听到楼下传来长笛的声音,悲切如泣。是谁为她伴奏呢?不可能是 郑逸之,他已经不会再回来了。 她的手停留在琴键上,唤回了一些美好的记忆。所有的童年往事,都是美丽 的。 无论长大之後有多么不如意,童年的日子,是人生裏最快活的回忆。 那个时候,她和郑逸之是小学六年级的同学。他是学校长笛班的,她看过他 在台上表演。郑逸之脸上永远挂着羞怯的神情。他长得特别的高、特别的白,使 他在一群男孩子之中显得分外出众。他们是同班的,可是他从来没有主动跟她聊 天。她暗暗地喜欢了他,每天也刻意打扮得漂漂亮亮才上学。他却似乎一点也没 有留意。 一天放学後,她悄悄跟踪他。那天下着微雨,郑逸之住在元朗,离学校很远, 看着他走进屋子之後,她笨笨的站在外面,她还是头一次跟踪别人呢!那时并不 觉得自己傻。喜欢了一个人,又不敢向他表白,那么,只好偷偷的走在他的影子 後面,那样也是愉快的。 当她决定回家时,才发现身上的钱包不见了。她想起刚才在路上给一个中年 女人撞了满怀,没想到那人是个扒手。 天黑了,雨愈下愈大。从元朗走路回家,根本是不可能的。她唯有硬着头皮 敲了郑逸之家里的门。 走出来开门的是郑逸之,看到了她,他愣了一下。 「关雅瑶,你在这里干甚么;」 「你可以借钱给我坐车回家吗?」她说。 「你要多少?」 「从这里去香港,要多少钱?」 「大概十块钱吧。」 「那你借十块钱给我。」 「你等一下。」 他走进屋里,拿了十块钱给她。 「我会还给你的。」她说。 当她正要离去的时候,他在後面说: 「你等一下。」 他往屋露跑,不一会儿,他走出来了,手裏拿着一把雨伞,递了给她。 她尴尬得想哭,拿了他手上的雨伞,转身便跑。跟踪别人,最後竟然沦落到 要向被自己跟踪的人借钱回家,有甚么比这更难堪呢? 小学毕业之後,她和郑逸之各散东西。那段轻轻的暗恋不过是年少日子里一 段小插曲;直到他们长大之後重遇,插曲才变成了哀歌。 假使她爱恋着的一直也是他,那并不会是哀歌。可惜,在他们重逢之前,她 已经爱上了另一个人,她已经差点儿忘记他了。小说或电影里,老是把童年邂逅 的恋情写得天长地久,好像是此生注定的。现实里,人长大了,却是会变心的。 他们在一家书店里重遇的时候,郑逸之长得更高了。 「你还欠我—把雨伞和十块钱!」他笑着说。 他已经由一个羞涩的男孩变成一个可亲的故人。跟踪他回家的第二天,暑假 便开始了,她—直没有机会把钱还给他。 「我请你吃饭好了。」她说。 「你只是欠我十块钱!」 「那是十几年前的十块钱呢!你现在有空吗?听说附近有家意大利餐厅很不 错。」 「那我不客气了!」 两个人在餐厅裏坐下来之後。她问郑逸之:「你还有玩长笛吗?」 「没有了。长大之後,兴趣也改变了。」 「还以为你会成为长笛手呢!」 「我没有这种天分。」 「虽然没有天分,我也开始弹钢琴呢!」 「是第几级?」 「是自己对着琴谱乱弹的,并没有去上课。」 「你还是像从前一样任性。」 「我从前很任性吗?」 「小学时的你,好像不太理会别人的,自己喜欢怎样便怎样。」 「原来你一直也有留意我呵!还以为只有我留意你。」 「那天你为甚么会在我家外面出现?」 「放学之後,我跟踪你回家。」事隔这么多年,她也不怕坦白承认。 「你为甚么跟踪我?」 「那时我暗恋你。」 郑逸之笑了:「我有这么荣幸吗?」 「都是因为跟踪你,结果遇上扒手。你把雨伞借给我,是不是你也暗恋我呢?」 「也许是吧!你小时的样子很可爱。」 「那时候为甚么会暗恋别人呢?暗恋和单恋,都是自虐。」她感触地说。 「少年的暗恋,是最悠长的暗恋。」他说。 她已经忘了郑逸之,他却一直没有忘记她。因为童年的那段历史,他们成了 亲密的朋友。他更爱上了地。 少年的暗恋,是悠长而轻盈的。成年之後的暗恋,却是漫长而苦涩的。她暗 恋的,是余志希。第一眼见到余志希,她便爱上了他。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崇 拜更为贴切一些。崇拜比爱更严重。爱一个人,是会要求回报的,是希望他也爱 你的。崇拜—个人,却是无底的,能够为他永远付出和等待。少年的崇拜,也同 时是崇高的。成年以後的崇拜,却是卑微的。 余志希并不是常常在香港。一个月里,他几乎有一半的时间不在香港。他不 在的时候,她那半个月的日子也是空的。他从来没有承诺一些甚么。有时候,他 们只是吃饭和上床的情人。她一向自命是个时代女性。男女之间,不过是一种关 系,而不是感情。关系是潇洒的,感情却是负担。可是,她压根儿便不是这种女 人,那只是她无可奈何的选择。 那天晚上,余志希从西班牙回来。她本来约了郑逸之看电影,接到余志希的 电话之後,她立刻找个藉口推掉了郑逸之。 余志希对她,也是有感情的吧?那天,他用舌头舐她的脸和头发,把她舐得 湿漉漉的,像—头小狗。她问他: “这一次,也是和那个空中小姐一起吗?」 他没有回答。 「为甚么她从来不在香港跟你见面,是因为她有男肌友吗?“ 他用舌头舐她的嘴巴,不让她说话。 「我有甚么不好?」她哽咽着问他。 「你没有甚么不好。」他说。 「那为甚么我永远是後备?是不是她比我漂亮?」 他舐了舐她的耳朵,说:「你很好,你太完美了。“ 「是吗?」她难过的问。 「嗯。」他舐她的脖子。 她脱下了胸罩,坐在他身上,用乳房抵着他的胸口,彷佛只有这样才能够缩 短他们之间的距离。然而,无论她怎么努力,他和她,却是关山之遥。 她只是他永远的後备。完美,是一种罪过。有多完美,便有多痛苦。 她也有一个永远的後备。那个人也是近乎崇拜的,永远在等她。 最初的日子,她曾经坦白的告诉郑逸之: 「我是一个男人的後备。」 「他说我太完美了,所以不能爱我。你说呢?」她问。 「那他也不应该跟你上床。」他有点生气,是替她不值。 後来,她看得出他愈来愈妒忌,便也不再提起余志希。那是他们两个人之间 的一个气球,谁也不想戳破。一旦戳破了,便只剩下两个同病相怜的人。 可是,她比余志希更残忍。余志希还是会疼她的。她对郑逸之,却任性得很。 既然知道这个男人永远守候;那么,她也不在乎他。甚么时候,只要余志希找她, 她便会立刻撇下他。她的时间表,是为余志希而设的。 郑逸之生日的那天晚上,她在那家意大利餐厅预先订了一个生日蛋糕。两个 人差不多吃完主菜的时候,她的手提电话响起,是余志希打来的,他想见她。 「我现在没有空。」她把电话挂上了。 「有朋友找你吗?」郑逸之问。 「没甚么。」她说。 可是,挂断电话之後,她又後悔了。她看着郑逸之,她喜欢他吗?她十一岁 的时候是喜欢过他的,往事已经太遥远了。他坐在她面前,唾手可得;她牵挂的, 却是电话那一头的男人。 她急急的把面前的鲈鱼吃掉,期望这顿晚饭快点结束,那么,她还赶得及去 余志希那里。郑逸之在跟她说话,她的魂魄却已经飞走了。 服务生把一个点了洋烛的蛋糕拿上来。郑逸之没想到会有一个蛋糕。 「很漂亮!」他说。 「快点许个愿吧!」 「许个甚么愿呢?」他在犹豫。 她偷偷看了看手表,又催促他: 「还不许愿?洋烛都快烧光了。」 他平日很爽快,这天却偏偏婆婆妈妈的,把她急死。 「想到了!」他终於说。 「太好了!」 还没等他闭上眼睛许愿,她已经急不及待把蛋糕上的洋烛吹熄,烛光熄灭了, 他怔怔地里着她,不知道是难堪还是难过,一双眼睛都红了。 「如果你有事,你先走吧!」郑逸之说。 「不,我只是以为你正要把洋烛吹熄。」她撒谎。 可是,谁都听得出那是个谎言。 他们默默无语地吃完那个蛋糕,然後他说:「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家吧。」 回家之後,她匆匆的换了衣服出去,跑到余志希那里。她拍门拍了很久,没 有人来应门。余志希跟郑逸之不一样,他是不会永远等她的。她不来,他也许还 有第三,甚至第四个後备。 她一个人,荒凉地离开那个地方。她是多么差劲的一个人?她破坏了别人的 快乐生日;那个男人,且是那样爱她的。 她来到郑逸之的家里拍门。他来开门。看见了她,他有点愕然,也有点难过。 她说:「你可以借钱给我坐车回家吗?」 十一岁那年,她不也是在他的家门外问他借钱回家吗? 他本来不想再见她了,看到了她,又怜惜了起来。 「你要多少钱?」他问。 「从这里到香港要多少钱?」 他笑了。她扑到他怀裏哽咽着说: 「对不起,我并不想这样。」 「没关系。」他安慰她。 「你为甚么对我那样好呢?很多人比我好呀!很快你便会发觉,我并不值得。 我一点也不完美。」 郑逸之抱着她,俯吻着她的嘴唇。可是,她心裏惦念着的却是那个不爱她的 男人。 「对不起,我不可以。」她哭着说。 她在他眼里觉出—种悲伤的绝望。 她从来不相信命运,可现在她有点相信了。她成为了别人的後备,又有另一 个人成为她的後备。後备也有後备。余志希何尝不是那位空中小姐的後备? 第二天,她回到余志希那里。 「你昨天跟朋友一起吗?」他问。 她笑了笑:「你不是妒忌吧?」 他甚么也没说。她真是太一厢情愿了,他怎会护忌呢? 「明天可以陪我吗?」她问。 「我明天晚上要去伦敦。」 「喔,是吗?」 「如果我说,明天之後,我们不再见面了,你舍得吗?」 余志希一边脱下她身上的衣服,一边问: 「你不想再见我吗?」 「你可以寄人篱下,但我也许不可以了。」她咬着牙说。 他用力地吮吸她的奶子,好像是要她回心转意,却更像为自己寄人篱下而悲 呜。 他们何尝不是两个同病相怜的人?她忽然原谅了他。 两天之後,她也去了伦敦,就跟余志希住在同一幢酒店里。上一次跟踪别人, 是十一岁的时候,那种跟踪是快乐的。今天的跟踪,却是迷惘的。为甚么要来呢? 她自己也不知道。 那天晚上,她跟踪余志希和那个空中小姐去唐人街。前面的两个人,亲热地 走着;後面的她,落寞地跟着。她看到那个女人在一个卖花的摊子前面停下来, 买了一束红玫瑰。 周五晚上的唐人街,人头涌涌,她已经拼命地跟着他们,最後却失去了他们 的踪影。她像个疯妇似地四处去找,最後又回到那个卖花的摊子前面。黑夜里, 只有她空茫茫地无处可去。她跟踪的伎俩,也真的只是个後备的货色。 一转身,她看见余志希和那个女人坐在一家中国餐馆里面。她站在对面的人 行道上,看着餐厅里的那两个人。余志希说话的时候,常常温柔地轻抚那个女人 的脸。他对她,却从来不会这样。他何曾爱过她呢? 他说没法爱她的理由是因为她太完美。这是她永不相信的谎言。 所有的完美,不过是相对的。她爱他,他不爱她,这便是相对。不被他爱的 她,可怜地完美。被她所爱的他,骄傲地不完美。 她才不要完美。若能被他所爱,千疮百孔又何妨?可是,他却说她太完美。 看到那个不完美的他再一次抚摸女人的面颊,她终於舍得走了。在遥远的香 港,还有一个男人永远守候着她。 她没有想到,连他也会走。 回去之後,她打了一通电话给郑逸之。 「陪我吃饭好吗?」她问。 电话那—头的他,却沉默了。 「你没时间吗?那算了!」她把电话挂断。她一向是这样对他的。 几天之後,她又找他。 「你不想见我吗?」她骄傲的问。 「好吧。」他说。 他们在那家意大利餐厅见面。她刻意打扮得漂漂亮亮,她害怕连他也失去。 郑逸之就坐在她跟前,可是,他的眼睛深处,再没有从前那份恭敬和渴望。 离开餐厅之後,她故意跟他挨得很近,他却无动於衷。终於来到她的家了。她首 先说: 「你要进来吗?」 「不要了,我明天还要上班。」他说。 刹那间,她方寸大乱,也顾不了尊严,就问他: 「你这是甚么意思?」 「没有别的意思。」 「我已经离开余志希了。」她说。 他并没有高兴的神情。 她终於问:「你不爱我了吗?」 沉默了良久,最後,他说: 「那个时间已经过去了。」 「甚么时间?」她问。 他低下头,没有回答。她和他,顷刻间,也是关山之遥了。 午夜里,她光着身子坐在钢琴前面,拿起电话筒,接通了夏心桔的ChannelA. 「我想用钢琴弹一支歌。」她说。 「我们的节目没有这个先例。」夏心桔说。 「我要弹的是DanFogelberg的《Longer》。“ 郑逸之会听到吗?他们在书店里重逢的那天,书店便是播看这首歌。他离去 的日子愈长,她的思念和懊悔也愈长。他说那个时间已经过去了,说的其实是时 限吧?当她首先把生日蛋糕上的蜡烛吹熄,也同时是把他所有的期待熄灭。 十一岁那年的爱,已经永逝不回了。 ---------- 晋江文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