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两个病房护士搜查男孩的床。原来,圆脸男孩的手表不见了。护士自然会怀 疑这个小偷的儿子。为了公平起见,她们也搜其它人的床,但只是随便搜搜。男 孩站在床边,样子愤怒又委屈,眼睛并未朝徐宏志看,仿佛是不想徐宏志看到他 的耻辱。 徐宏志想起圆脸男孩这两天都拉肚子,于是问护士:“你们搜过洗手间没有?” 结果,他在圆脸男孩用过的马桶后面找到那枚价值几百块钱的塑料手表。 给人冤枉了的男孩,依然没看徐宏志一眼。他太知道了,因为自己是小偷的 儿子,所以大家都认为手表是他偷的。这个留在他身上的印记,就像他手背上的 伤疤,是永不会磨灭的。 “他手背的那个伤疤,不是普通的虐儿。”回到家里,徐宏志告诉苏明慧。 “那是什么?”她问。 他一边在书架上找书一边说: “可能是他爸爸要训练他当小偷,他不肯,他就用火烧他的手。” “这个分析很有道理呢!华生医生。”她笑笑说。 “找到了!”他说。 他在书架上找到一套手冢治虫的《怪医秦博士》,兴奋地说: “你猜他会喜欢这套漫画吗?” “应该会的。”她回答说。 他拿了一条毛巾抹走书上的尘埃。她微笑朝他看。她爱上这个男人,也爱上 他对人的悲悯。他是那么善良,总是带着同情,怀抱别人的不幸。 是谁说的?你爱的那个人,只要对你一个人好就够了,即使他在其它人面前 是个魔鬼。她从来不曾这样相信。假使一个男人只关爱他身边的女人,而漠视别 人的痛苦,那么,他真正爱的,只有他自己。一天,当他不爱她时,他也会变得 绝情。 她由衷地敬重这个她深深爱着的男人,为他感到骄傲。因为这种悲悯,使他 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比她高尚。她自问对动物的爱超过她对人类的爱。她从 来就是一个孤芳自赏的人,比他自我很多。 她只是担心,他的悲悯,有一天会害苦自己。 他把《怪医秦博士》送给男孩。男孩把那套日本推理小说找出来,想要还给 他。 “你喜欢的话,可以留着。”他说。 “不用还?”男孩疑惑地问。 ? “送给你好了。” 男孩耸耸肩,尽量不表现出高兴的样子。 “将来,你还可以读福尔摩斯和阿加莎.克里斯蒂。他们的侦探小说才精彩!” 徐宏志说。 “谁是阿加莎.克里斯蒂?” “她是举世公认的侦探小说女王!不过,你得要再读点书,才读得懂他们的 小说。” 男孩露出很有兴趣的样子。 “读了的书,没有人可以从你身上拿走,永远是属于你的。”徐宏志语重心 长地说。 男孩出院前,他又买了一套赤川次郎小说给他。他买的是“三色猫”系列, 没买“小偷”系列。 男孩眉飞色舞地捧着那套书,说: “那个手冢治虫很棒!” “他未成为漫画家之前是一位医生。”徐宏志说。 “做医生也不难!我也会做手术!”男孩骄傲又稚气地说。 徐宏志忍着不笑,鼓励他: “真的不难,但你首先要努力读书。” 徐宏志转身去看其它病人时,男孩突然叫住他,说: “还给你!” 徐宏志接住男孩拋过来的一支钢笔,才发现自己口袋里的那支钢笔不知什么 时候不见了。 “这支钢笔是便宜货,医生,你一定很穷。”男孩老气横秋地说。 徐宏志笑了,把钢笔放回衬衣的口袋里去。 隔天,徐宏志再到病房去的时候,发现男孩那张床上躺着另一个孩子,护士 说,男孩的父母前一天突然出现,把男孩接走了。 他不知道男孩回到那个可怕的家庭之后会发生什么事。他唯一能够确定的是, 男孩带走了所有的书。那些书也许会改变他,为他打开另一扇窗口。 然而,直到他离开小儿科病房,还没能再见到男孩。 实习生涯的最后一段日子,徐宏志在产科。产妇是随时会临盆的,也不知道 为什么,大部分产妇都会在夜间生孩子,这里的工作也就比小儿科病房忙乱许多。 他的一位同学,第一次看到一个血淋淋的婴儿从母亲两腿之间钻出来时,当 场昏了过去,成为产房里的笑话。大家也没取笑他多久,反正他并不是第一个在 产房昏倒的实习医生。 ? 徐宏志的第一次,给那个抓狂的产妇死命扯住领带,弄得他十分狼狈。几 分钟后,他手上接住这个女人刚刚生下来的一个女娃。她软绵绵的鼻孔吮吸着人 间第一口空气。他把脐带切断,将她抱在怀里。这个生命是那么小,身上沾满了 母亲的血和胎水,粘答答的,一不留神就会从他手上滑出去。她的哭声却几乎把 他的耳膜震裂。 等她用尽全身气力喊完了,便紧抿着小嘴睡去。外面的世界再怎么吵,也吵 不醒她。老护士说,夜间出生的婴儿,上帝欠了他们一场酣眠。终其一生,这些 孩子都会很渴睡。 他看着这团小东西,想起他为苏明慧读的《夜航西飞》,里面有一段母马生 孩子的故事。等候小马出生的漫长时光中,白芮儿.玛克罕说:诞生是最平凡不 过的事情;当你翻阅这一页时,就有一百万个生命诞生或死亡。 苏明慧告诉他,在肯亚的时候,她见过一头斑马生孩子。那时她太小,印象 已然模糊,只记得那头母马侧身平躺在地上,痛苦地抽搐。过了一会,一头闪闪 发亮的小斑马从母亲的子宫爬出来,小小的蹄子试图站起来,踉踉跄跄跌倒,又 挣扎着站起来。 “就像个小婴儿似的,不过,它是穿著囚衣出生的。”她笑笑说。 人们常常会问一个问题:我们从何处来?将往何处去? 今夜,就在他双手还沾着母亲和孩子的血的短短瞬间,他发现自己想念着苏 明慧,想念她说的非洲故事,也想念着早上打开惺忪睡眼醒来,傻气而美丽的她。 他用肥皂把双手洗干净,脱下身上接生用的白色围裙,奔跑到停车场去。他 上了车,带着对她的想念,穿过微茫的夜色。 公寓里亮着一盏小灯,苏明慧抱着膝头,坐在窗台上,戴着耳机听歌。看见 他突然跑了回来,她惊讶地问:? “你今天不是要当值吗?” 他朝她微笑,动人心弦地说: “我回来看看你,待会再回去。” 她望着他,投给他一个感动的微笑。 他走上去,坐到窗台上,把她头上的耳机除了下来,让她靠在他的胸怀里。 她嗅闻着他的手指,说: “很香的肥皂味。” 我们何必苦恼自己从何而来,又将往何处去?就在这一刻,他了然明白,我 们的天堂就在眼前,有爱人的细话呢喃轻抚。 最近有一次,她又勾起了他的想念。 前几天晚上,他要当值,她一如往常地送饭来。 她坐在床边的一把扶手椅里。他无意中发现她脚上的袜子是不同色的:一只 红色、一只黑色。 “你穿错袜子了。”他说。 她连忙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袜子,朝他抬起头来,说: “这是新款。” 然后,她微笑说: “我出来的时候太匆忙。” 这一夜,她做了一盘可口的意大利蘑菇饭。 “我下一次会做西班牙海鲜饭。”她说。 “你有想过再画画吗?” “我已经不可能画画,你也知道的。” “画是用心眼画的。” “我画画,谁来做饭给你吃?”她笑笑说。 “我喜欢吃你做的菜。但是,现在这样太委屈你了。你也有自己的梦想。” 她没说话,低了低头,看着自己的袜子,问: “你有没有找过你爸?” 他沉默地摇了摇头。 “别因为我而生他的气,他也有他的道理。难道你一辈子也不回家吗?”她 朝他抬起头来说。 “别提他了。”他说。 “那么,你也不要再提画画的事。”她身子往后靠,笑笑说。 她回去之后,他一直想着她脚上那双袜子。 第二天晚上,他下班后回到家里倒头大睡。半夜醒来,发现不见了她。 他走出房间,看见她身上穿著睡衣,在漆黑的客厅里摸着墙壁和书架走,又 摸了摸其它东西,然后慢慢的摸到椅子上坐下来。 “你干什么?”他僵呆在那儿,吃惊地问。 ? “你醒来了?”她的眼睛朝向他,说:“我睡不着,看看如果看不见的话, 可不可以找到这张椅子。” 他大大松了一口气,拧亮了灯,说: “别玩这种游戏。” “我是不是把你吓坏了?”她睁着那双慧黠的眼睛,抱歉地望着他。 他发现自己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对不起。”她说。 一阵沉默在房子里飘荡。她抬起头,那双困倦的眸子朝他看,谅解地说: “到了那一天,你会比我更难去接受。” 他难过地朝她看,不免责怪自己的软弱惊惶。 今夜,星星微茫。他坐在窗台上,抱着她,耳边有音乐萦回。他告诉她,他 刚刚接生了一个重两公斤半的女娃。第一次接生,他有点手忙脚乱,给那个产妇 弄得很狼狈。他又说,初生的婴儿并不好看,皱巴巴的,像个老人。 这团小生命会渐渐长大,皱纹消失了。直到一天,她又变回一个老人。此生 何其短暂?他为何要惧怕黑暗的指爪?他心中有一方天地,永为她明亮。 那天半夜,她睡不着。徐宏志刚刚熬完了通宵,她不想吵醒他,蹑手蹑脚下 了床。 她走出客厅,用手去摸灯掣。摸着摸着,她突然发现自己只能看见窗外微弱 的光线。要是连这点微弱的光线都看不见,她还能够找到家里的东西吗?于是, 她闭上眼睛,在无边的黑暗中摸着墙壁走。没想到他醒来了,惊惧地看着她。 ? 她好害怕到了那一天,他会太难过。 在实习生活涯里,他见过了死亡,也终于见到了生命的降临。她很小的时候, 就已经跟死亡擦身而过。 九岁那年,她跟母亲和继父住在肯亚。她和继父相处愉快。他说话不多,是 个好人。她初到非洲丛林,就爱上了那个地方。她成了个野孩子,什么动物都不 怕,包括狮子。 母亲和继父时常提醒她,不要接近狮子,即使是驯养的狮子,也是不可靠的。 他们住的房子附近,有一个农场,农场的主人养了一头狮子。那头名叫莱诺的狮 子,给拴在笼子里。它有黄褐色的背毛和漂亮的黑色鬃毛,步履优雅,冷漠又骄 傲。 那是一头非常美丽的狮子,正值壮年。她没理母亲和继父的忠告,时常走去 农场看它,用画笔在画纸上画下它的模样。 莱诺从不对她咆哮。在摸过了大象、斑豹和蟒蛇之后,她以为狮子也能做朋 友。一天,她又去看莱诺。 她站在笼子外面。莱诺在笼子里自在地徘徊。然后,它走近笼子,那双渴念 的眼睛盯着她看。她以为那是友谊的信号,于是回盯着它,并在笼子外面快乐地 跳起舞来。 突然,她听到一阵震耳的咆哮,莱诺用牙齿狠狠撕裂那个生的笼子,冲着她 扑出来。她只记得双脚发颤,身体压在它的爪子下面。它那骇人的颚垂肉流着口 水,她紧闭着眼睛,无力地躺着。那是她短短生命里最漫长的一刻。 然后,她听到了继父的吼叫声。 莱诺丢下了她,朝继父扑去,接着,她听到一声轰然的枪声。莱诺倒了下去, 继父血淋淋的躺在地上,手里握着一把长枪。她身上也流着血。 继父的大腿给撕掉了一块肉,在医院里躺了三个星期。她只是给抓伤了。莱 诺吞了两颗子弹,死在继父的猎枪下。 不久之后,她的母亲决定将她送走。 她乞求母亲让她留下,母亲断然拒绝了。 她知道,母亲是因为她差点儿害死继父而把她赶走的。母亲爱继父胜过爱自 己的孩子。 她恨恨地带着行李独个儿搭上飞机,知道自己再回不去了。 直到许多年后,外婆告诉她: “你妈把你送回来,是因为害怕。她害怕自己软弱,害怕要成天担心你,害 怕你会再受伤。” “她这样说?”带着一丝希望,她问。 “她是我女儿,我了解她。你像她,都喜欢逞强。”外婆说。 “我并不像她。我才不会丢下自己的孩子不顾。”她冷冷地说。 许多年了,给莱诺袭击的恐惧早已经平伏,她甚至想念莱诺,把它画在一张 张画布上。给自己母亲丢弃的感觉,却仍然刺痛她。 是徐宏志治好了她童年的创伤。 他让她相信,有一个怀抱,永远为她打开。送饭去宿舍的那天,徐宏志发现 她穿错了袜子。 她明明看见自己是穿上了一双红色袜子出去的。 为了不让他担心,她故作轻松地说:? “新款来的!” 后来才承认是穿错了。 谁叫她总喜欢买花花袜子? 近来,她得用放大镜去分辨每一双袜子。 那天早上,她起来上班,匆匆忙忙拉开抽屉找袜子。她惊讶地发现,她的袜 子全都一双一双卷好了,红色跟红色的一块,黑色跟黑色的一块。她再也不会穿 错袜子了。 她跌坐在地上,久久地望着那些袜子,是谁用一双温暖的手把袜子配成一对? 那双手也永远不会丢弃她。 她以后会把一双袜子绑在一起拿去洗,那么,一双袜子永远是一双。 ---------- 晋江文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