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没过几天,照老汉说的开了个饭店,位置很特别,就在烈士陵园的半山腰,老汉 说这里房子便宜,而且空气好。说是饭店不如说是农家乐,因为只有周末或者节假日 才有客人来吃饭,平时几乎没人来。表哥韩大平在学校与人打架被开除了,所以现在 跟着我老汉学厨师。爷爷是个闲不住的人,每天拿着锄头四处挖,农家乐的周围全被 他种上各种各样的蔬菜,看着蔬菜一天天的长大,爷爷的笑容也一天天的多了起来。 每到周末或者节假日我也会在饭店帮忙洗碗或传菜什么的。 饭店是开在山上,为了防范小偷就养了两只狗,其中有一只狼狗叫小虎,还有一 只土狗叫乖乖,是爷爷跟它们取的名字,我喜欢狗,每天傍晚都会牵着四处溜达。爷 爷比我还喜欢,每天都会抱起小虎跳上两段迪斯科。 我们每天吃饭都是用盆子装菜,十来个人围在一起象打仗似的,尤其是孩子们, 吃饭都是用特大号的碗,谁要是用小碗必定要被我老汉骂:“用那么小的碗不懒得添 啊。” 周六晚上夏梅不再打我家里的电话,而是打到农家乐,所以家里所有人都知道我 在恋爱了,老妈不仅不反对,反而每天都在叫我把夏梅带去见她。韩大平最爱接电话, 每次夏梅打电话被他接到他都会大吼:“龙龙,叫你老地方见!” 飞机在有一天的晚上很高兴的在我面前炫耀着,他在山上把一个叫芳的女孩上了, 然后又津津有味的描述着当时的情景。我羡慕着听他讲述,对,是羡慕,虽然表面上 没有什么反应,但心里很羡慕。谁不想早点解开女人身体这个迷呢?在青春朦胧期里, 对于“性”的问题不再陌生,有时看到突出的胸脯有一种想去抓的冲动,但想和做是 两回事,我也只是想,根本不敢去做。 夏梅的胸脯在衣服的遮盖下还是显得很突出,但也不是非常突出那种。我很想测 试一下到底手抓着是什么感觉,但手一直不听话,从来没有碰过。我的手只会两个动 作,一是拉着她的手,二是搭在她肩膀上。我不知道为什么和她在一起我的话会变得 那么少,可能是认识以来在她面前不敢说话已成习惯,还可能是“性”心理在作祟。 我觉得自己很没用,交往那么长时间我连初吻都还没试过,有好几次想开口说要吻她, 一开口却变成了:“梅,你看今天晚上天上的星星怎么那么多呢?”或者是:“梅, 这水里怎么会没有鱼呢?”说出口便觉得自己问的问题象白痴。 但我还是觉得很幸福,因为我相信她是爱我的,而我也是爱她的,哪怕是一辈子 就只拉手我也愿意。 时间总是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临近中考了,周末夏梅没有来找我,她说周末要在 家温习功课,叫我也在家好好学习,争取一起读高中。我便周末也关在房间里学习, 学习绘画,对于课本,我真的看不懂,拿起课本心就慌,两腿不停哆嗦,手上的课本 如果再不丢一定会被我撕掉。 这个时期对于一个拿着书本什么也看不懂的人来说是挺难受的,别以为天天关在 家里画画心里就好受,那只是自己的一种发泄和打发时间的方式。 好的学生都在家学习,而我们这种成绩烂的人就喜欢聚在一起,有人说男人单独 一个人的时候就算是再坏的男人也坏不起来,而几个男人聚在一起再好的男人都会变 坏。在邻近中考的这段时期,我家成了旅馆,经常我都会和几个相依为命的同学在街 上吃点烧烤,喝点老白干,然后全部喝得偏偏倒倒的不敢回家就在我家睡。飞机这人 也挺爱凑热闹,也和我们这些班上所谓的耗子屎一起喝酒。 可能是遗传,一斤白酒对于我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我喜欢酒这东西主要是喜欢 喝酒时的气氛,大家在一起可以袒露自己的心声,有些秘密或许自己埋藏了几年,有 些压力自己或许承受了几年,一旦说出来,是一种最痛快的发泄,也更能拉近朋友之 间的感情。酒也可以壮胆,让自己兴奋,有些不敢说的话也可以大胆说出来,但我还 从来没有喝完酒后去见夏梅。 -------- 虹桥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