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节 原以为做记者的感觉很神圣,肩负着舆论监督的职责,可以直言进谏,可以高 声疾呼,做一个真正有言论自由的人。用鲁迅的话说,那就是一名真的勇士,一名 用笔做武器的斗士。但是一段时间后,我发现当一名记者并非如想像中的那么简单, 不是自己想写什么稿子就写什么稿子,也不是想上哪条新闻就上哪条新闻。每想到 此,我心里便有一股厌倦之情油然而生;但是每次扛起摄像机的那种感觉又令我陶 醉,我还是可以做我喜欢的事情。卖就卖吧,反正我这良心不值钱。 有了工作之后我变得充实起来,我不再裸着身子在房间里散步,那些窗外的风 景也渐渐疏远了我的视线。夏天来了,我浑然不觉。 我的梦里总是出现一个女人,一张模糊的脸,上面有可怖的刺青,张牙舞爪的 在梦里向我扑来,我会吓出一身冷汗。于是半夜里我常起床喝水,因为噩梦使我口 干舌燥。再次躺下的时候,我会不由自主地去回忆梦中的女人,那女人像贺昔,像 卿宴,又像周屿,总不清晰,却让我不寒而栗。 夜晚是寂静的,有人却是夜的精灵,比如小美。小美出院后,仍然住在我家, 尽管我不习惯,但因为每天我都忙到很晚才回家,与她见面的时间变得很少,她似 乎在我眼前消失了,所以也就淡然了。小美总比我回来得更晚,有时深夜,甚至凌 晨。我不知道这个冷酷的女人为什么精力总是那么旺盛,她可以两天两夜不睡觉, 却照样精神百倍。 小美还是在深夜里噼里啪啦地敲着键盘,那种声音令我烦躁不安,让我恨不得 想吞噬她的房间,将她装进我的肚里,然后一个响屁,使她灰飞烟灭。 那天我抽空去看了鲍妈,回来的路上遇见小美,这在平常是很难得的。我以为 这个时候她应该在公司处理公务,然而她却出现在街头,很悠闲的样子,一身很酷 的牛仔打扮,没有开车,手里捏着一个牛皮纸袋,站在那棵杨树下面,那是我回家 的必经之路。 小美对着我笑,脸上的太阳镜遮住了她的眼神,我不知道里面隐藏的是冷漠还 是热情,只是她脸上绽开的酒窝让我知道那是一张挂着笑容的脸。我回以一笑,并 不打算招呼她。在我与她擦身而过的时候,她叫住我,“我想和你谈谈。”她说的 是上海话,我听着很别扭,心想:我和你有什么好谈的,你在我家住了大半年,我 与你说过的话加起来还不超过三句,我跟你有什么好谈的。我停下脚步,没有回答, 我疑惑地望着她,等着下文。小美摘下太阳镜,阳光下她的脸颊白得要命,像湿了 水的白纸,能透过皮肤依稀看见下面的血管,那种颜色很美,也很恐怖。 小美粲然一笑,又改用普通话对我说,“我知道你的秘密!” 我浑身一颤,我的秘密?我的什么秘密? 小美转身往前走去,我像被勾了魂似的情不自禁就跟了上去。这个女人总让我 害怕,她古怪的行为,她说话时的眼神,带着一种地狱般的潮湿,却又极富引力, 牵引着我一步步跌下去,很深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