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节:“中间地带”的革命(43) 道理归道理,即使是在中共中央的一些领导人的头脑中,对该杀什么人,该 烧什么房,认识也还是十分模糊。在他们看来,资产阶级出走,这或许不值得特 别重视。因为共产党人历来只是习惯于把资产阶级看成是自己潜在的敌人,并视 之为软弱无力的依附者。但放走小资产阶级,就大不相同了。因为几乎谁都知道, 中国是一个小资产阶级的汪洋大海,一旦让整个小资产阶级站到革命的反面,革 命队伍势将陷于孤立。 当然,和国民党关系破裂后,不会有人敢于重蹈鲍罗廷和陈独秀的覆辙。况 且此前经验已经证明,土地革命稍一彻底,就将吓跑小资产阶级。因此,中共中 央领导人也不能不同意,只要坚持彻底的土地革命,就很难顾惜小资产阶级。但 是,在土地革命过程中伤害一部分拥有少量土地的小地主、小商人是一回事,整 个地把一切拥有财产房屋者统统当成打击的对象,剥夺之、杀害之,又是另一回 事。因此,对富农当如何,对中农当如何,对城市小商人、店主以及手工业主又 当如何呢? 实际上自八七会议之后,中共中央早就清楚地意识到,这是当前政策 的“中心问题”。在苏维埃革命的方针提出之前,这个问题并不紧迫,因为当时 的政策还是继续要利用国民党的旗号,团结争取小资产阶级是理所当然的。见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 卷,第336 —337 ,404 页。而苏维埃革命的方针 一经提出,这个问题就变得异常严重了。中共一些领导人尽管多少还有些犹豫, 对小资产阶级的群众,仍旧希望“吸引他们参加革命”,对小商人、小店主等, 也不主张没收财产,但苏维埃革命发动后的现实是,既然连那些“革命的暂时的 同道者”都必须排斥,那么,对小资产阶级从整体上要予以压制和打击,就是理 所当然的了。 革命的暴动政策从一开始就照搬了俄国革命红色恐怖的经验见安东尼拉? 萨 洛莫尼著,卡佳等译:《列宁与俄国革命》,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93—94页。, 提出了“杀尽一切土豪劣绅大中地主工贼农贼国民党右派贪官污吏”,“大杀大 灭豪绅资产阶级的权势与势力”的激烈口号参见《中央复湖南省委函》,1927年 8 月23日;《中央常委关于两湖暴动计划决议案》,1927年8 月29日;《中央通 告第十三号》,1927年10月24日;《中央致两湖省委信》,1927年11月15日。见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 卷,第351 、366 —367 、399 、523 页。《河南 目前政治与暴动工作大纲决议案》,1927年9 月29日,见中央档案馆、河南省档 案馆编:《河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 ),1984年版,第113 页……因为要 求“必须极严厉的实行歼灭政策”,故不仅要尽量杀戮,还要摧毁包括官府、银 行、工厂、店铺和房屋在内的一切“反革命工具”。如此恐怖手段,自然也就注 定了“小资产阶级是要动摇甚至反动的”,当然不能迁就和顾惜。《中央通告第 十三号》,1927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 卷,第403 —404 页。 这一政策推行的结果,是多数地方暴动后都“大烧大杀”。 湘南暴动“不但烧衙门机关、土豪劣绅的房子,而且连县城的整条街道和商 店,甚至衡阳至坪石公路两侧十五华里的所有村庄都烧掉”见《黄克诚自述》, 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6页…… 湖南平江暴动后,“杀戮豪劣和反动分子,计在数千,而同志和革命民众殉 难的,亦不下数千人”,以至“数十里或百数十里,几无一栋完善的房屋,无一 处尽青的山,共计全县被烧的房子,总在十分之四五”《滕代远向湖南省委的报 告》,1929年1 月12日,见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文献资料选编组编:《湘鄂赣革命 根据地文献资料》第1 册,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3—45页…… 广西左右江暴动的农民赤卫军“攻下豪绅地主的寨子,凡寨子里面的人,不 论男女老幼都杀一个精光”见雷经天:《广西的苏维埃运动——广西党与苏维埃 红军运动简史》,中共中央宣传部党史资料室1954年,第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