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裴裴 生活变成了一杯寡淡无味的白开水,没有滋味也没有温度。没有香槟,没有 红酒,没有咖啡,没有一切奢侈的东西浸润,但仅仅有水,人便可以活下去,有 时候,生命便是如此顽强而卑微。 我嫁给了沈浩,这个有着一张稚气的娃娃脸的男人,内心和他的外表一样单 纯。他不懂我的内心,只是一味地对我好,执著得冒着傻气。 但是,他傻,却如愿以偿娶到了我,尽管我有千百个理由可以不嫁给他。一 个工厂里的小工人,一个电台的节目主持人,无论从哪一个方面看,都如此的不 和谐,不般配,可是,我到底是嫁给了他。有时,我都不知他是真傻还是绝顶聪 明。 走在婚姻的红地毯上,沈浩幸福得满脸放光,我却困惑而茫然。沈浩,可怜 而单纯的孩子,从认识他的那一天起,我便没有自己洗过一条手绢,一双袜子, 没有沾过厨房的任何东西。他伺候我,比任何一个最忠心耿耿的仆人更为死心塌 地,一丝不苟。而且,多年来如一日。缺失亲情温暖已久的我犹如掉进了一个芬 芳四溢的温柔乡,软绵绵,懒洋洋,四肢百骸都好像散了架,再不愿思想,不想 动弹。我是那么渴望逃离我的家,逃离母亲和裴望,我怎么可以拒绝沈浩温情的 呼唤。 可是,沈浩,却从来没有走进过我的内心。他不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永远 不知道我需要什么。他的关怀甚至比不上芊芊的友爱,永远只在表皮上跑,就像 浮在卡布奇诺表面上的泡沫,与内心无关。 在宾朋面前,我拉着沈浩的手,迷茫地笑。感觉内心里的那一个黑洞,依然 存在,越放越大,而且,似乎再也没有机会填满了。 通常有些不定期的聚会,开始都是媒体中人,后来别的人加入进来,慢慢地 形成了一个小圈子。 这种男男女女一大帮的聚会,圈内人称之为“作秀”,申请演出,然后曲终 人散。那些人,或权贵,或儒商,或才子,都是本城威风八面的“名人”,也不 可谓不风雅,但我总是反应最淡漠的一个。我不喜欢喧哗,不习惯粉墨登场,事 实上,人多的环境让我厌倦,让我窒息。混在人群中,我感受的却仍是孤独,要 命的深入骨髓的孤独。 “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 当然,他们的目标本也不在我,芊芊的才情、美丽已占满他们的话题。电视 上天天可见的名主持人,男人以结识她为荣,凤凰城很小。美瑜又活泼开朗妙语 如珠,营造了热火朝天的谈话气氛,一切都与我无关。我衣着黯淡素面朝天,又 神情萧索、沉默,在两大美女的夹攻下,是极不起眼的一个。 或许,我仍是不可救药的颓败女子。尽管我已经正式进了电台,成为台里资 深的节目主持人。我拥有自己的办公室,宽大整洁的办公桌,不再是那个瑟缩地 躲在走道一隅捧着一杯热水暖手的小可怜儿,可我仍然没有办法让自己像别的主 持人一样,昂首挺胸,神采飞扬。抑郁和落寞像马背上的烙印,浸入肌肤,无可 摆脱。我总是穿着色泽黯淡的衣服,低着头贴着墙根慢慢地往前走,像一个灰色 的影子,悄无声息。 只有夜晚,当暮色笼罩了大地,周遭静寂无声。我走进直播间,这个四面封 闭的小空间,像一个密闭的小盒子,没有任何干扰和束缚。我置身其间,独立自 由如同君王,就像小时候坐在上海的屋顶上看鸽群飞过,像在大山里无拘无束恣 意奔跑。只有这时候,才有狂想和激情喷薄而出。 我主持的《书林漫步》节目已跻身于电台的名牌栏目。我读一些经典名篇, 也有一些临场的发挥。听众称我有“最美丽的声音”和“最深情的表达”。 然而,不会有人发现电台那个激情四溢的主持人就是这个郁郁寡欢的女子。 我亦抱臂冷眼作壁上观。 直到凌逆出现。 早在几年前便听说过凌逆的大名。他是本城数得着的“白马王子”,有关他 的风流韵事一直层出不穷。我以为他该是一个衣着光鲜,举止嚣张,自命风流倜 傥的男人。就像文学作品里常见的招蜂惹蝶的恶少,身穿长衫手拿折扇,带着一 帮狗腿子四处追女孩子。 可第一次见凌逆,他穿了一件白色的T 恤,烟灰色的休闲夹克和同色布裤子, 慵懒地坐在沙发一角,非但不张扬,还有些落寞,有些沧桑,有些游离于主流圈 外的颓废不羁劲儿,低调得几乎不会引起人的注意。他仿佛对于别人的看法也并 不关心。 芊芊把他介绍给我,说:“海归精英,风流才子。” 他淡然一笑,伸出手来:“凌逆,凌乱的凌,逆子的逆。‘海龟’无业游民。” 我也笑了,没见人这么介绍过自己。那些所谓的这书记那老总,都恨不能在 额头上贴上“商政界精英”的标签,尤其是见到陌生的女孩子,更是摆足一副成 功人士的派头,唯恐失了面子。他却刻意如此自轻自贱,玩世不恭。 凌逆,一个特别的人。 我好奇地打量他。这个声名显赫的男人,有着一张清瘦而轮廓分明的脸。浓 密锋利的眉毛、挺直而线条冷峻的鼻子、薄薄的若有所思的嘴唇,眼睛应该是他 脸上的灵魂,并不大更不亮,却让人有一种莫测高深的眩惑。 我并没有认为他长得帅,如果帅指的是英俊或者漂亮。我害怕看到一个浓眉 大眼神采奕奕的男人,完美无缺的五官既呆板又装腔作势;也不喜欢衣冠楚楚、 一丝不苟的男人,像外企常见的高级白领,一身的世界名牌,浑身散发千篇一律 的冰冷气息。我只能说,凌逆,他有一张非常生动而感性的脸,这张脸并不完美, 却让人的眼睛无法挪开。 是的,我欣赏凌逆。这个世上,能让我欣赏的男人实在太少了。 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女子,容颜清秀嗓音甜美,纵不是倾国倾城,也不是没 有人喜欢,但我无法对那些人产生任何感觉,更无法对他们的盛情做出任何回应。 对于不感兴趣的人,我吝啬得不肯付出哪怕一丝一毫。因为我是一个自私的人, 不肯有一点点违背自己的感觉和意愿。 我以为自己已经丧失爱的能力。 可凌逆让我心动,死水微澜。 我开始频频参加作秀,并且粉墨登场。 凌逆有着并不光荣的历史。他曾经在报社做记者,成天不务正业,游手好闲, 和一些美貌或不甚美貌的女人演绎些或真或假的恩恩怨怨。离过两次婚,各留下 一个儿子,现和第3 任太太刚结婚半年。 数年前,他在亲戚的帮助下远渡重洋,去到加拿大。有人说他在餐馆洗碗, 有人说他在印刷厂里做搬运工,还有人说他干着些肮脏可怕的营生……这都不重 要。半年前,他发了一笔横财回来,终于如愿以偿地做了一名只知吃喝玩乐的 “城市公子哥儿”,足以在这座小城一辈子衣食无忧。所以,他有足够的时间和 条件睡懒觉、喝酒、赌钱。当然,风花雪月谈情说爱更是“主业”。 凌逆是花花公子,凌逆用情不专,凌逆是女人的毒药,是女人一生的伤痛, 我知道,可我就是无可救药地对他迷恋。就像明知不可饮,不能饮,也要拼却的 一醉。 当然,对凌逆的迷恋仅存于心里,我表面上永远是风平浪静,波澜不惊。事 实上,我从来都是混迹于一大群人当中,独处一隅,安静地欣赏凌逆的从容与洒 脱,一语不发。 都说凌逆很讨人尤其是讨女人喜欢,见到之后才发现此言非也。他不是会讨 女人喜欢,而分明是女人的“杀手”。 他的话并不多,举止也不张扬,但自然而然便成为众目的焦点,整个“圈圈” 里的灵魂和重心。旁边的男人高谈阔论,眉飞色舞,他仅仅在关键处轻轻点拨几 句,旁人立即成为配衬,仿佛只为他精辟独到的高论做拙劣的注解。就像苏轼笔 下的周瑜,一身白衣,羽扇纶巾,别人拼得气急败坏,血肉横飞,他不费一兵一 卒却轻松获胜,且依旧白衣胜雪,一点儿血迹都不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当然,我并没有认为凌逆会注意到我,渺小平凡的裴裴。他更多的是在和芊 芊说话。这不奇怪,芊芊本来就是女性里的中心和灵魂,男士们辗转反侧的梦中 情人。他喜欢芊芊,这本就在情理之中,就像白马王子会喜欢白雪公主,别人甚 至没有嫉妒的资格和理由。 但这并不影响我对他的迷恋。我积极地参加“作秀”,乐此不疲。凌逆,是 他让我知道自己并没有心如槁木,这世上还有人值得我关注,值得我心动,这就 够了。就像天山上的雪莲,只要确知它的存在便已足够,并不奢望拥有。人最可 怕的便是一无所恋,亦无所求,就像我多年前万念俱灰欲撒手人寰。至少人世还 有希望和眷恋,便不会毫无心肝地放弃。 在凤凰城南郊,有一个风景如画的小地方,叫“沙滩”。这里田圃罗列,丘 陵起伏,有一条叫安乐江的小河如碧如玉,环绕其间。就在这条小河边,生养教 育出晚清凤凰城的三大文化名人郑珍、莫有之、黎庶昌。郑珍、黎庶昌同在莫有 之的父亲,时任凤凰城教谕的莫有俦麾下求学,三人互相砥砺,彼此陶冶,成为 终生的朋友。 当年莫有之进京赴试,在书肆中偶遇已经以经学闻名,正在做小京官的曾国 藩。两人彼此钦佩,订交京华。曾国藩曾在《送莫有之》一诗中有曰:豪英不地 囿,十九兴偏邦。黔北莫夫子,志事无匹双…… 黎庶昌以举人身份给皇帝上书痛陈时弊,为朝廷所器重。后两次成为出使日 本的钦差大臣,并出使英法德西等国,算是经历丰富,眼界阔大之人。他后来把 游历各国的见闻和感慨写成一本《西洋杂志》,成为那个时代的中国人在“天朝 大国,泱泱中华,万邦之首”的意识外得以客观和系统地了解世界的一个重要窗 口。 郑珍在文化史上的地位更要高于莫、黎二人,在晚清时期有“西南大儒”的 定评。他与莫有之联合编撰的《凤凰城府志》,被大才子梁启超称誉为“天下第 一府志”。 郑、莫、黎3 人的出现,对于人才匮乏的贵州实在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千 百年来,除了独具特色的少数民族文化,贵州能进入汉文化主流的杰出人物确如 凤毛麟角。 3 人死后都葬在沙滩,坟茔呈品字形隔河相望。因为这3 个大才子的出现, 令沙滩这个地方对于凤凰城的文化有了一种“根”的意义。每每有凤凰城的文化 人三五成群来到这里,聊发思古之幽情。 那个周末,圈里的十几个人来到沙滩聚会。虽说都是二三十岁的成年人了, 可在先辈大儒的感召下,却一个个“老夫聊发少年狂”,煞有介事地搞起了什么 登山比赛,唱歌比赛,诗歌朗诵比赛。 我和电台的一位男主持人即兴表演了一段电影《简·爱》里的对白。这是我 最喜欢的一个片段,因为主人公简爱和我一样,都是相貌平凡,出身卑贱的女子。 我们都成长在人心的沙漠里,我们都缺乏温暖和关怀。当然,后来她得到了她倾 慕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的爱,这是文学作品给予可怜的灰姑娘们的一点儿微薄的希 望和梦想。也是文学作品终极的目的和人性关怀。虽然现实生活中往往正好相反。 我并不长于当众表演,就像当年在歌厅里只能躲在黑暗里倾诉。明晃晃的日 光和众目睽睽让我心悸,双腿发颤。 然而,当我进入情境,我就什么都忘了。我悲愤地、激情四溢地喊叫道: “你让我进去!我冷!你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这与你,与我无关!你以为我穷, 不好看,就没有灵魂了吗?不!我也会的!如果上帝赐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一定 要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上帝没有这样,可我们的灵魂 都是平等的,就像我们在经过坟墓时都会同样地站在上帝面前……” 我的声音因为激情而颤抖,我的眼眶里盈满了泪水。这已经不是玩票意义的 游戏,而比做节目时更为认真而投入,完全是专业的表演。 对白结束了,全场陷入了一片静寂当中,许久许久,才爆发出一阵激烈的喝 彩声。 走下台来,我感觉有一双眼睛在深深地凝视着我,研究地打量着我。 手机信息响了,我揿下接收键,看见一条信息:“我可以有幸单独约你聊聊 吗?”没有署名,我转过头去,看见了凌逆的眼睛。 我脑中一片轰鸣,一时间竟不知身在何处。也许我应该矜持,也许我应该逃 避,也许我应该问问理智,可是……我没有别的选择。 我们逃了。一前一后,从喧嚣的人群中消失。 夜凉如水,郊外的空气清新湿润,带着微醺的花草的芬芳。凌逆站在马路的 尽头,双手放在裤袋里,街灯把他的身影拉得很长,恍然有些古中国文人落寞而 寂寥的气息。 我气喘吁吁地朝凌逆奔去,像《罗马假日》中夜里偷逃出来和她心仪的记者 幽会的公主,有一种逃出世俗和束缚的飘逸出尘感,像一个不真实的梦,美而易 碎。但我不是公主,我是灰姑娘。 凌逆对我微笑,那笑容竟是了解而宽容的,带了些微的悲悯情怀。我惶然地 站定,我怔怔地盯着凌逆,眼睛里满是疑问。我想我的神情一定是畏怯的,像一 头受了惊吓的小鹿。 “裴裴,《罗马假日》里偷逃出来的小公主,这样的纯洁美丽。”凌逆说。 怎么可以,他怎么可以知道我心所想?我怎么可以有这样奢侈的幸福?我傻 傻地微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 “傻孩子,别这样看着我,像看着一个诱拐少女的坏蛋,我可不喜欢有犯罪 感。”凌逆开着玩笑,而我已经晕眩。 “为什么是我?”我喃喃道,“芊芊,我以为你喜欢的是芊芊,男人都喜欢 她,我只是影子,只是陪衬。” “心高气傲的裴裴也会这样自轻自贱?你没感觉自己是迷人而充满诱惑的吗?” 凌逆诧异道。 “可是,可是芊芊比我漂亮,比我有才情,比我更长袖善舞,我,我是渺小 的,不引人注目的……”我继续喃喃,像发了高烧的病人。 “是的,芊芊漂亮,芊芊是人见人爱的玫瑰,她身边众星捧月的男人太多, 我不见得一定要凑这个热闹。别提芊芊了,难道除了她,你就没有自己了吗?她 是艳丽的玫瑰,你是幽雅的百合。我爱百合的孤傲高洁,别低估我的品位。”凌 逆温柔地说,嗓音醇和悦耳犹如天籁。 “可是……我一直默默无闻,你的眼睛都盯着芊芊,她光芒四射,早已掩盖 了我,你根本不曾注意过我……” “错了,醉翁之意不在酒。其实,我早就注意你了,当你坐在角落里悄悄用 眼睛巡视着我的时候。你敢说,你今天的朗诵不是读给我听的吗?我都了解,都 明白,我要像罗切斯特先生对简爱那样对你说,我爱你!” 我的眼泪滑下。我惊异自己还有眼泪,我以为它早在情感的沙漠里枯竭。封 闭的感情闸门一下打开,像缺水的鱼儿,终于寻觅到渴慕的海洋。 我投入凌逆的怀抱,义无反顾。 凌逆是花花公子,凌逆用情不专,凌逆花天酒地,凌逆声名狼藉。凌逆是美 酒,是毒药,是明知不能饮,不可饮,也要拼却的一醉! 我醉了。 “你是我所见过的女人中最聪明的,最有女人味儿的。” “你的长发多么漆黑柔亮,不曾烫也不曾染,像夜幕下的瀑布,幽暗发光。 我一直渴望有一个你这样的女朋友,天然的长发,苍白的面孔,冷静的外表下蕴 藏狂热的激情,像原始森林的燃烧……” “你有最美丽的声音,娇弱而性感,让人怜惜又让人眩惑,就像希腊神话里 在岛上唱歌的女巫,见到她的人即刻化为石头。濒临毁灭的吸引,极度致命的诱 惑……” 多么动听的语言,每一句都深情,每一句都熨贴,每一句都不偏不倚,深入 人心。女人是用耳朵来恋爱的。哪怕他说的是谎言,我喜欢!我喜欢听!我感觉 自己心里的那一个黑洞,正在一点一点地被填平,洞里那一枝诡异冶艳的植物, 开出美艳馥郁的花朵,像罂粟。 他是真正明白我,懂得我的人。我的冷漠与热情,我的天真与世故,我的高 傲我的卑微,我的欢喜我的悲愁。在他面前,我无所逃避,无所遁形。我是透明 的玻璃人,五脏六腑纤毫毕现。 我愿意,被他掳获被他征服。我讨厌懦弱窝囊的男人,在女人面前奴颜婢膝, 曲意承欢,像一条没有骨头的哈巴狗,只配被人呵来斥去,不高兴了就一脚踢出 去,像踢一只破旧的烂皮球。像我的外公,我的爸爸,还有,沈浩。如果说凌逆 是酒,沈浩就是水,一杯没有颜色没有温度的温吞吞的白开水,解渴却毫无味道。 是的,看惯了没有原则和立场的老好人,我喜欢个性鲜明,亦正亦邪的人物。 像凌逆这样,俊朗而不失洒脱,懂得品位又不失纨绔,大俗大雅,有型有款,真 是男人中的极品。再没有比他更可心可意的情人。 每天每天,眼睛一睁开就想到他,心为此像满涨的风帆,充满狂喜。上午他 不会起床,我会去电台安排晚上的节目。中午时分,手机信息会适时响起,我们 会共进午餐,在一些格调清雅的小茶楼、咖啡馆。凌逆从来花钱大方,不像沈浩, 总是为鸡毛蒜皮盘算着分分厘厘。耳鬓厮磨一个个浪漫迷人的下午,晚上我去电 台上班,他便和一帮朋友去赌钱,有时会送我回家,有时不。 这个男人,以不可抵挡的迅猛之势,蓦然闯入我的世界,占满了我整个的心 扉。正如席慕容诗里所说:如果你是含泪的射手,我就是那一只决心不再躲闪的 白鸟,等候羽箭破空而来,射入我早已碎裂的胸膛…… 在凌逆面前,我就是这只不设防的白鸟。我时时刻刻陷入一个人的冥想,我 的心因为思念而幸福得颤抖。 即便在家,思念也从未止歇。手机信息是我们沟通的最好途径。有时半夜因 为相思而难以入眠,我会爬起来到洗手间给他发短信,他的回复总是及时而热烈。 我们的语言蕴含机锋,心有灵犀一点通。 有一次因为采访,我们一天未见。午夜时分,我给他发了一条信息:“三秋 了!”一分钟后,收到回信:“三秋之苦,同……”,下面的话需要翻页,我不 禁停下来,好奇地猜测他的下文,同什么?同熬?同等?同感…… 我揿下翻页键:同享! 不禁莞尔。是的,有什么词汇比这更妥当?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三秋之苦,同享! 凌逆实在是绝顶聪明的。 “为什么你的眼总是忧郁?为什么你的神情总是萧索?为什么你总是低着头 着墙根默默地往前走,像一条灰色的影子,悄无声息?你为什么不可以把头昂起 来,把腰背挺直,昂首挺胸步履轻快,像芊芊那样充满自信,神采飞扬?”那个 冬日的午后,在那间日本风格的榻榻米上,他温柔地问我。 “你嫌弃我。我习惯了,我不想引人注意。”我怯懦地垂下眼睑。 “不是,你自卑。你以为自己不美貌,不活泼,不招人喜欢。你认为自己不 如芊芊。你错了!你不漂亮,对,但你是美的,懂吗?你苍白的面孔和漆黑的长 发有一种奇异的力量,让人被你所迷惑、所吸引。你有资格为自己骄傲,为自己 把头高高昂起。来,我带你到一个地方,我要治好你的自卑忧郁症。”凌逆鼓励 地说。 我被动地听从他,来到小山坡上。正是我旧时房后的那一片山,我和少年芊 芊一起读诗的地方。我曾经预备从人间蒸发的地方。 青山依旧,绿水长流。物是而人非。我不禁泪眼模糊。 凌逆拉着我的手,开始在山道上狂奔。 那么多绝望的黄昏和夜晚,少年裴裴一个人孤独而无助地在这条路上奔跑, 跑得精疲力竭,肝胆俱裂。那时,她多么幻想有一双手牵着她,有一个男性的成 熟而伟岸的身体引领着她,就这样,轻松飘逸地在林间奔跑。 我一定给他说过这样的梦,凌逆,他有洞悉一切的眼睛。他知道我的过往, 知道我疯狂而决绝的放弃。他带我来了,在这个冬阳灿烂的午后,他在这里拉开 我的伤口,然后,治愈。 我拼命地尖叫,为那痛彻心扉的快活。我跟着凌逆,我生命中不可替代的唯 一的神,尽情尽兴、无穷无尽地奔跑。 冬日的阳光暖暖地照在身上,我环抱着凌逆的腰,心中暗暗发誓:“过去种 种譬如昨日死!忧郁的悲观的厌世的裴裴死了,从此,我要为你把头昂起来,把 腰板挺直。我要为你,重活一次,就像火鸟,自焚而成为凤凰。” 这份隐秘的感情带给我巨大的震撼和狂喜,让我在每一格时间的空隙间,全 身心地捕捉他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体会什么叫“怦然心动”,什么叫“刻骨 铭心”。 他是如此的睿智,如此地善解人意,永远知道我心之所想,永远在恰如其分 的时候说出恰如其分的话,准确得宛如原本就隐藏在我心里。 我对他并无所求,也不想要任何承诺,我只知道自己冰冷的心已被他所照耀, 所融化,只知道心中那一个巨大的黑洞已被他填平,这已经足够。我不能奢望天 长地久,况且,他不是一个可以天长地久的人。 于我而言,他便是这冬日之阳,与世界无关,也无需照耀,只慢慢渗透至每 一寸肌肤。 或许我骨子里仍是一个自私的人,我只想要他呈现在我面前的那一份完美, 至于他的赌钱酗酒,他的懒散落拓,他的前妻和前前妻及她们的孩子……这些琐 碎的问题都留给他现任老婆去烦恼吧,我只享受甜蜜。 我甚至没有任何歉疚,对凌逆,对沈浩。对于我,他们是毫不相干的两个人, 一个照料我的精神和心灵,一个照料我的饮食起居,互为补充,缺一不可。 对于沈浩,我早已放弃了对他的感化和熏陶。尽管我曾经也做过努力。我让 他听我的节目,他显然一头雾水,不知所云。当我问他如何,他忙说“好好好”, 脸上显出迷茫而愚蠢的笑容。然后又开始做饭洗衣。 但是,我已经习惯了他比五星级酒店更为周到齐全的服务。我习惯了每天回 家看到桌上摆满我爱吃的佳肴,习惯了打开衣柜就拿到洗得干干净净,叠得整整 齐齐的各色衣物,习惯了每天出门放在玄关的擦得锃亮的皮鞋,习惯了一只油瓶 倒地也大声喊“沈浩”…… 是的,我不能没有沈浩。最主要的,他是我最后的依仗和底线。我知道哪怕 全世界抛弃了我,他也绝不会离我而去。只有一样东西可以将我们分开,那就是 死亡。除此之外,再无可能。这个世界,能给你这样信心的人并不多,男人大都 冷漠而自私。我的自卑感随时会发作,但在沈浩面前我永远有恃无恐,也就永不 会绝望无助。 这很重要。 但凌逆的存在并没有让我对沈浩感到任何不安。他是如此的头脑简单,浅薄 愚蠢,本就没有走进过我的精神领域。我的人给他已经足够。 周旋于两个男人之间,我游刃有余,如鱼得水。我在外享受情人的浪漫温存, 回家享受老公的体贴照顾,鱼与熊掌兼得,我是最幸福的女人。 -------- 梦远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