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昌平山下凤求凰(9) " 可是写诗比较有快感,有灵感一晚上就好几首。" 我说:" 写小说的快感让人感觉充实多了。" " 小说快感来得太慢!这跟做爱一码事,操的快感是什么?泄呀!不泄那体 力活有人干么!" 我说," 扯淡,操也是一门艺术。得慢工出细活,你要在自己有快感的同时 保证读者也有快感,不能只看自己泄了没有,不然和强奸有什么区别?" 陈二说:" 诗歌就是慢慢地泄。" " 谁说的?小说才是' 九浅一深' 啊,可以挠到痒处,又能戳到痛处。这才 是' 操' 的至高境界,这样阅读和写作都有快感。嘿嘿,诗歌能写出这样的语言 吗?" …… 陈二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在我面前说过写诗歌比写小说好的话。因为同样是两 个男生,但是我对男女之事的道行比他要高出一截。所以在这场争论中我就占了 上风——在自己不擅长的方面和别人比较,就是自找屈辱。比如,碰到陈佩斯就 跟他比头发,碰到潘长江就跟他比身高,这样做人才有优越感。后来陈二跟我比 通常就是说," 你自个说说,我们两个谁的诗歌写得好?" 我只有认输的份。 本来我并不应该把这么淫秽的言论写在小说里面,亵渎艺术。不过这是故事 的起因,我写了这么长的小说了,只有这段故事是真实的,如果不这样写很容易 招人非议。 写到这边黄三有意见了,他觉得生活和我说的不一样,因为他从来没有听过 我和陈二的争论。他的意思是,什么是生活,什么是小说,我说了不算。我告诉 他不算也得算,如果这时候还跟他讲道理,我就白白被人叫做兵痞了。而且我的 稿子总是这么写,都写这么长了,按照读者的观点,这些应该百分之百真实。 我自己的看法是,从技术角度考虑,我希望读者都把我说的故事当真,这样 能证明我的虚构能力;但是从我的名誉角度而言,最好人人看了就忘。因为我的 语言太过直露,尤其是前面关于" 小说和诗歌" 的争论,更是惊世骇俗。 据我所知,我在说假话的时候通常比较含蓄;而说真话的时候就直白了。我 跟陈二讲的最直白的话也就是上面的话,它直接刺伤了陈二的自尊心。但是黄三 不是这么想的,他认为男人说话最直白的时候是在床上对着女人的时候,每个字 都是调情,每句话都是勾引。 这个我没有经验,因为我是男生,而不是男人,并没有表明立场的权利。但 是因为黄三的这种想法,我对床上的事情无比神往,我以为床上的对话一定是妙 语连珠。后来我发现黄三和她女朋友经常下午翘课,傍晚的时候就可以看见黄三 的女人坐在我宿舍里面容光焕发。我忍不住就想起武侠小说里面写的一门叫做" 采阳补阴" 的武功。然后黄三会邀我和陈二一起去小饭馆里煮鸡肉姜汤,黄三喝 汤真称得上是牛饮,据说这汤是不错的补品,又不贵。不过这汤喝多了,陈二和 我通常精力过剩,只好半夜里起来换内裤,如果一不小心撞在同一个时间,就还 得互相打招呼:" 嗨,你也起来啦?" 接着摇头苦笑,心照不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