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节:好马也吃回头草,只求此生同欢好(11) 这样经营我的山头有一个好处,就是会吸引很多关系暧昧的男女前来约会。 如果有些人羞于表白,约喜欢的对象去鬼屋是个好选择。我这么说是有事实根据 的。 在市区某座大厦的五楼,曾经开过一个店,名为鬼屋。那里面设计就和我的 山头一样阴森恐怖,也许还要更差一些,但那里是恋爱男女最好的磨合剂,女生 到里面大可装做害怕,然后抱紧男生,满足男生的虚荣心;而男生也可以趁机显 示自己男子汉的气魄,抱得美人归。 我和吴菲一起去玩过,吴菲对于新奇的事物从来不肯放过,听说鬼屋开张便 非要我陪她去玩一回。因为我从来不相信有鬼的事,所以对鬼屋没什么兴趣,而 且对人吓人的事情不是很喜欢。本来我以为,这样的事白痴才肯干。谁知道那边 的生意居然火爆,说明我的经济头脑也不是特别好,没有作中国的比尔·盖茨的 天赋,只能做个小老板,自娱自乐。 去鬼屋找人吓自己的事就是自己花钱找罪受,从我的角度来说难以接受,听 说这年头还有人花钱找人揍自己的,这就更加匪夷所思。但是不能不说,这些都 是很不错的体验。当然,我比较喜欢被人雇佣了去吓人,或者是去打人,却不愿 意被人吓,更不愿意挨打。 那次我和吴菲买票进了鬼屋,我打算进去如果自己害怕的话就闭上眼睛,让 吴菲拉着我走,走到哪算哪。因为我以为,做一件事一定要有把握,才能动手, 吴菲这么大胆要来鬼屋,一定是胆大如斗。不能像宋定伯一样跟恶鬼斗智斗勇, 也能做到面不改色,若无其事。谁知道一进门她就想退出来,经过我的鼓励,她 鼓足勇气向前多走两步,可是马上就站在那边一动不动,不仅不敢往前走,连往 回走的勇气都没有了。 我本来想把她送回去,谁知道后面的门却关上了。让我顿生" 天堂有路你不 走,地狱无门你偏进来" 的感慨。无奈之下,只好拽着她要往前走,她却开始哭 出声来,干脆抱着我的脖子,整个人挂在我身上,像一只小袋鼠把头塞进我的衣 服里。无奈之下只好拖着她往前走,看着路边的牛头马面人肉铺子心里直发毛。 吴菲一边哭还一边大叫:" 不要抓我的脚啊!不要抓我的脚啊!" 带着哭腔的声 音凄厉无比,更添恐怖气氛,怎么看都像吴菲和鬼屋的老板合作起来整我。 走到半路还有个人肉铺子的鬼老板拿着一把雪亮的菜刀来追我,张牙舞爪地 扑过来,吴菲刚好从我的衣服里面出来换气,趴在我肩膀上喘,谁知又刚好看见 后面杀上来的鬼屠户,马上收紧手臂,把我勒得喘不过气来。并且在我耳边发出 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我也忍不住跟着发出一声惨叫——我的右耳顿时失去听觉, 整个脑子都在嗡嗡乱叫。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她拉到门外。跟她说," 好了,到了,可以睁开眼睛 了。" 她说:" 我不信,哪有这么快啊?不要骗我。" " 大小姐,我累死了,哪有心情骗你啊。" 她这才把眼睛睁开一线,发现真 出来了才把手从我的脖子上放开。我摇了摇头,坐在旁边的凳子上喘气。吴菲脸 蛋红扑扑的,好像喝了酒一样酡红。虽然脸上的泪痕犹在,却又兴奋起来了,带 着笑口口声声说刺激,过瘾。我也觉得把她从这样的地方带出来有救世主的快感, 这样的快感还带着一点被虐待后的痛。 到了现在终于知道这就叫做吴菲M ,推己及人,或许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倾向。 如果我把昌平山做成鬼山的话,说不定也大有市场。也许有些胆子大的男女还可 以在上面体验一下在地府里狂欢的全新感受,这样的感受一定叫人一生都难以忘 怀。 对于我们的人生来说,值得一生惦记的事情太少,值得一生惦记的人也太少。 那么,有这样的记忆又何尝不可呢? 关于记忆这东西有够奇怪,我一直以为,我把过去的事情全都忘记了,可当 我想写小说的时候,诸多往事就约好了一起来找我。本来我只想随便编编,但是 心里有这么真实的故事,就不知道虚构要从何开始。而且来找我的那些记忆全部 有利于我,当你经历过了很多事情你就会把那些很难过的、很伤心的过程忘记, 想起来的全是快乐的事。就算对当时的痛苦有切肤之痛,还是可以很平常地接受, 而这个就叫做妥协。 如果我没有说错,现在的季节叫做春天。但是在福州,春天是难得一见的, 福州的春天常常让我想起我们实习队长上的那堂课——冬天是大大的鱼脑袋,而 夏天是长长的鱼尾巴,中间最妙的是春天,但是全没了。 现在三月底,马上要变成四月初。对于日子,从来没有重头做起的说法,时 间过去了就过去了,就像是电影里说的年华似水流;就算它只是一天一天在重复 过去,也不让你从零开始,从三月最后一天直接就变成了四月的第一天。时间是 很残酷的,就像我们的四月。 昨天中午开始下雨,一直到傍晚才停下来。晚上校园里就悬浮着水气,正是 琼瑶笔下" 月朦胧鸟朦胧" 的光景,这样的情景适合人产生千古绵延的忧伤,这 忧伤像是一只美丽的蝴蝶从《诗经》的字里行间翩跹而来。但是我一点都不忧伤, 我一个人走在湿漉漉的路上兴高采烈,因为我想起一些往事,让我的小说可以继 续往下写: 每一年四月份要来之前,宿舍就开始群魔乱舞,蚊子像一群战斗机在空中乱 飞。吴菲曾经说,她在书上看到了一个研究:会到人群中活动的都是母蚊子,公 的全部都跑厕所去了。 听到这个结论,我未免沾沾自喜:因为在宿舍里面,我身边总是围绕着数量 最多的母蚊子,这说明了我是一个很有男人味的男生,魅力所至,连母蚊子都难 以抵挡。这个想法很好,能满足我膨胀的虚荣心——虽然真正的原因是因为我O 型血,科学研究这血型特招蚊子,不过因为爱慕虚荣的缘故,我始终不愿意这么 想。 吴菲说这话的时候有炫耀的意思——她认为公蚊子比较脏,只能待在厕所里 面,不配出去见人,母蚊子则比较体面,可以和人类一起活动,这样体现了女权 意识。 而在我看来,就算母蚊子再体面,还是得和厕所里出来的公蚊子配对,才能 有后代。如果没有不体面的公蚊子,她们就要断子绝孙,也就体面不起来了。而 女人也一样,就算是林黛玉也必须和贾宝玉谈恋爱,才能说明自己是女人,至于 吴菲更不能例外。而且找越粗鲁的男人,则说明你越像女人,这就是美女配野兽 的真谛所在。 吴菲在对我说了这句话以后说,她喜欢贾宝玉,因为贾宝玉说过:" 男人是 泥做的骨肉,女人是水做的骨肉。" 这就是弘扬了女权,但我却不这么想——贾 宝玉的这句话只是承认有女权,却没有弘扬,至于为什么,我没说。而且我觉得 贾宝玉说这句话还有一种意思—— 男人是泥,女人是水,混在一起就会完蛋:泥里混进了水就不能保持泥的本 质,变得含糊不清;而水中混进了泥,就变得不清不白。这跟他后来出家有很大 的关系,只不过好多人没有读懂。 总之,人要经过比较才能分出优劣。如果没有公蚊子厕所生活的悲惨,就不 能显示母蚊子登堂入室的优越;如果没有丘八的良民态度,就不能突出吴菲的桀 骜不驯。当然有些话自己想想就好了,不能乱说,说了就要闹别扭。因为在吴菲 眼里,这个时候的贾宝玉比男朋友重要得多。 本书精华已为您连载完毕,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