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终结者小蕾”——这是她新的手机屏保。她反复看这个句子,在心里玩味, 觉得充满了快感,她要做他的final fantasy 。 她的小汽车样子很普通,四个轮子,一个方向盘,车厢里还有一大堆的烟味, 并混淆着香水味。她坐在狭小的空间里,听着放在唱机里的门德尔松。 其实她根本不懂古典,一直想入门,可后来回忆,她区别古典,不过就是通过 不同的交欢场景来判断。比如这个教授,就是门德尔松。 这之前她还放过摇滚。她是喜欢收音机头的,还喜欢R.E.M 。 门德尔松越来越让她兴奋。 而她力量的源泉更来自于冯教授的柔情蜜意。她爱上了他。就像小王子爱上那 束玫瑰花。 教授在她记忆中的形象被一再回忆,也被一再表扬。比如她表扬他的头发,四 十几岁竟然没有要枯萎的意思,生机勃勃,虽被理了一个平头,可是还有自来卷, 头发很浓密;又比如她表扬他的牙齿,四十几岁竟然没有被烟油熏黑过一点儿,亮 白如新;又比如她表扬他教授的身材,带着无限气派,内力令人折服。 那个瘦而长的教授,给了她无尽美感。让她在回来的高速公路上,没有一刻停 止过她的幸福和激动。她顿时觉得这么久的寻找终于要结束了。也算得圆满,叫人 称心如意。 她想着回到F 城要好好逛逛商场,要在这个冬天已经退却的春天,打扮得体面 而不失风情,才可以配他。 天气是暖了,不知不觉间,光着小腿穿着苏格兰裙的女孩子竟也奋然出现于街 市。 蕾丝边泊了车,坐在医院附近的一处高台阶上,抽了一支烟。给丈夫发了一条 短信。回复得很快,说是没有手术,正准备从医院回家。他们约定一起吃午饭。 丈夫人很好,只是不善于表达。有的人认为,不善于表达的男人更浪漫,而蕾 丝边的体会却恰恰相反,她觉得太过温吞也就太过忽略。 她觉得自己美妙的情绪被他温吞的性格浪费掉了,尤其是她的激情。 什么样的女人,都需要男人宠。不管是不是真心疼爱,宠爱才是最讨巧的。不 是么? 蕾丝边知道自己要的是婚姻中的激情,虽然“婚姻”和“激情”,这两个词听 起来不搭调,甚至有些互为反义的意味,可是她还是决定义无返顾。 鼓励她的就是那封如今时刻带在身边的信件,还有那些充满美好的回忆画面。 坐在餐厅里等丈夫的时候,蕾丝边回忆了他们在一起的细枝末节。在她那里, 他不是一个熟悉的人,那种气息很旧很旧,像儿时才会刮起的那种风,温婉、熨贴 却不会时时都有。 他的皮肤很白,一看就是长期在医院工作闷出来的那种有些不真实的白。冬天 爱穿风衣,是双排扣的卡其色呢子。他很挑剔,有些洁癖。吃饭口味比较淡,喜欢 喝牛奶。他的衣服都很贵,却穿很久,好像总也不会过时。 他的手总是很凉,单眼皮,小眼睛,鼻梁很像欧洲人的,又高又鼓。他还是很 年轻的,才二十七岁。 他们在一起时,很少亲热,即使刚刚成婚的那段日子。他们很少谈论性的问题。 两个人遇见了,感觉合适,就决定结婚,结婚之前,彼此也没做过多的了解。 几顿便饭,几场电影,几次接吻。 能够结婚,其实并不意外。他是注重家庭的人,希望有妻有儿,憧憬晚年美景, 不再有开不完的刀,和满身的来苏水味道。而蕾丝边则浪漫得一塌糊涂。结婚在她 那里只是恋爱的一种方式。既然要得到这个男人的全部需要婚姻这个方式,那结婚 就是走过场的一个环节。 男人的欲求很少,有时她会怀疑他在外面有了女人。而每次拨他医院的电话, 他都确确实实是在工作。她曾经托艾成歌在医院帮她调查过,他们那个科室里所有 的病人,尤其是慢性病人中,有没有可能和他勾搭上的女人。 她的高中同学艾成歌是她丈夫的同事,又和她是最好的朋友,在这样大是大非 的问题上,他是不会欺瞒她的。 据艾成歌观察,蕾丝边的丈夫方什子没有任何问题。每天有人生,有人死,忙 得不亦乐乎。对待病人,他是个爱说爱笑的好大夫。有很多女病人都爱上了他,还 有护士什么的,投怀送抱的那么多,总得有个把条件不错的吧,可是他竟然都岿然 不动。 蕾丝边认为男人就是由欲望组成的,她不相信有那么清心寡欲的人。 他们的认识是有趣的,在她看来,是极浪漫的。 很久以前,她出过一本小说,那本小说对死亡后的魂灵的去向,做了无限多种 的猜测,一一进行罗列,思维跳跃而不失条理。那本书严肃而有趣,可是绝对不是 畅销书。 方什子是她的读者,甚至参加过她举行的惟一的一次签名售书。那天书城门口 堆满了人,因为旁边音响柜台前,同时举行一个流行歌手的签售活动。 没人光顾她这里。她趴在桌子上,这样的事情太让人尴尬而无助。 心想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混进去看看旁边签售的女歌手。听说那厮是谁和谁的 小娉,根本五音不全,凭借不凡的床上功夫,竟也在传媒风风火火。 她的八卦精神无法再让她死坐一角。她从桌子上立起身来,朝着那堆人走去。 在她快成功看见那小娉时,有人从后面拍她的肩膀。回过头一看,是艾成歌。 艾成歌身边带着一个小白脸,小白脸的眼神充满温存,平头、衬衫、仔裤,无 懈可击。 艾成歌介绍说这是方什子,你的忠实读者,也是我的同事,高级医师啊,和我 一个年纪,却比我强出几个世界……艾成歌是一话痨。 方什子从背包里取出那本她写的冷门书,双手奉上让她签名。 蕾丝边:“你来真的啊?!” 方什子:“是喜欢你的书来着。看了好多遍。” 蕾丝边脸红:“噢?那你看出什么特别的来吗?” 方什子:“你该是个充满无限可能性的人,而且你很积极,把死亡都写得让人 充满期待。” 蕾丝边:“谢谢你!” 方什子:“签名吧。” 蕾丝边将方什子递过来的书抱在自己的怀里,亲了一口,然后又递到他面前: “喏,签名无聊的,还是送你这个吧!” 在一旁的艾成歌一度要昏眩而死,心想:作家就是作家,处处奇形怪状,不走 常路啊。 而方什子就是方什子,并没有大惊小怪,更没有不争气地昏眩而死。而是收起 她递来的书,嘴里嘟囔着:“死亡真的越来越值得期待了。” 蕾丝边:“你是医生,还是不要期待死亡的好。” 方什子:“那我改去期待其他的吧!” 蕾丝边:“比如?” 方什子:“比如期待共进午餐。” 艾成歌看着事态发展得出人意料,忙放箭:“喂,你们不能不仁义嘛,我是月 老,今天这顿不带着我有些说不过去,等以后你们单独活动,撇下我,我就当没有 这事儿了。” 三人笑,一起吃了午餐。 那日的饭菜格外香。 后来他们很快就结婚了,却并没有出乎任何别人的意料。比如艾成歌就觉得这 出奇正常。只是他也担心他们的婚姻质量。毕竟他们工作很忙,而蕾丝边又是大闲 人一个。 艾成歌的顾虑虽然没有征集过当事人方什子的意见,不过事实证明,他是无比 正确的。 因为繁忙,一个星期蕾丝边和方什子可以有两次同床的机会就不错。 而他们的性爱癖好又十分不同,这都是结婚后才发现的。 她喜欢激烈,太过冗长的前戏让她几近气急败坏。 方什子喜欢抚摸,用手臂的小肘轻轻游走在她的全身,从上到下,从左到右。 慢慢他才能兴奋起来。刚在一起的时候蕾丝边还肯等待。可每次都相隔那么久,她 如此饥渴,简直受够了他的慢热。 于是为了气他,她就在他抚摸时,装睡。她闭着眼睛听着方什子的动静。他会 低下头借着微弱的光看看她,然后轻轻推她一下。发现真的睡着之后,他会下地倒 一杯水润喉,然后拿一条干净的底裤换上,最后爬上床,将她的手臂放在自己的肚 皮上,不一会儿就能安然入睡。 所以她知道,他不喜欢性。或者是他的性爱方式和她完全不同。 私奔刚开始,她是愧疚的。 可是她见过的男人越来越多,听过的甜言蜜语就越来越多。她渐渐迷失在那些 甜言蜜语中。虽然她清楚地知道,那些男人又坏又贱,可是她还是想当公主,想当 女皇。 被男人宠,没有女人不想。 一连消失几天,方什子早已察觉出她的问题。他心里暗自觉得,他对她照顾得 不够好,工作繁忙冷落了她,所以她才出去找男人。他不怕的,他可以等,等到她 玩儿厌烦为止。 可是这个情况愈演愈厉,她不着家的时间越来越多。方什子也是男人,也会有 忍无可忍的时候。首先就是在身体上排斥她,不愿意再同她亲热。其次就是在精神 上,觉得这个作家老婆已经回归到了作家的本性上去。在他看来,作家就是对红尘 特别眷恋的人。 其实方什子才是奇人。难道不是么? 他是爱蕾丝边的,也可以说,他是一个怀旧的人,他爱上的是签售那天的蕾丝 边,就为了那次的相遇,而结婚,而期待她回心转意。 现在方什子在等待,浪子回头或者…… 劳燕分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