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3)
见阿蒙和罗特曼:《同代人》,第Ⅱ卷,第294 —296 页。
“一个监狱信息小组的创建”(Cr éation d un groupe d information
sur les prisons),载《精神》(Esprit),第3 期,1971年3 月,第531 —532 页。
“同米歇尔·福柯的会谈”(Entretine avec Michel Foucault),第3 —4 期,
1973年10月,第12页。“围绕监狱问题展开的斗争”(Luttes autour des prisons),
这是三位70年代初的老斗士之间的一次回顾性会谈。他们是弗朗索瓦·科隆贝(Francois
Colombet,他曾在法院系统工作过) 、安托万·拉扎卢(Antoine Lazarus,他曾在
监狱里工作过) 和“路易·阿佩尔”(Louis Appert ,一位前“GIP ”活动家的化
名,其实就是福柯) 。该谈话发表于《精神》杂志,第35期,1979年11月,第102
—111 页。尽管“阿佩尔”在这里强调“GIP ”对于毛派的独立性( 这使拉扎卢感
到奇怪,在他的记忆中事情并非如此) ,然而他也承认( 第105 页) “GIP ”试图
让人们不停地猜测它究竟是个什么组织:“不让监狱官员们知道它是一个[真实的
]组织与否,是很重要的。”作为一个标准的政治“前沿”组织,“GIP ”形式上
是“独立的”,实则同毛派有着紧密的联系。参见“G I P ”“关于人民司法”
(A propos de la justice populaire),载《为了正义》,第3 —4 期,1973年10
月,第116 页:“毛派是有效地参与了‘GIP ’行动的惟一的政治运动,而‘G
IP’也一直在同它讨论监狱问题。”
“知识分子与权力”(Les intellectuels et le pouvoir,谈话,1982,和德
勒兹) ,载《拱门》,第49期,1972,第4 页;英译,载LCP ,207 。“福柯回应
萨特”(Foucault r épond à Sartre ,谈话,1968) ,载《文学半月刊》,第
46期,1968年3 月1 —15日,第20页;英译,载FLI ,第35页。
“福柯:否定性爱的霸权”(Foucault: Non au Sexe roi,谈话,1977) ,载
《新观察家》,第644 期,1977年3 月12日,第130 页;英译,载PPC ,第124 页。
让—保罗·萨特:“关于人民司法”(A propos de la justice populaire ,
谈话,1972) ,载《为了正义》,第2 期,1973年第1 季度,第26页。这一反讽还
将变得更加深刻:因为萨特事实上还要支持“GIP ”本身! 不管福柯怎样力图说明
他的做法和萨特的区别,但实际结果似乎总是一样的:年复一年地,他和萨特支持
着同样的事业,在同样宣言上签字,在同样的示威游行队列中行进,在同样的战斗
中冲锋陷阵。关于萨特同毛派运动的联系,见科恩—索拉尔(Annie CohenSolal)
:《萨特传》(Sartre: A Life),Anna Cancogni 英译,(New York,1987) ,第478
—486 页。
“一个监狱信息小组的创建”载《精神》,第3 期,1971年3 月,第532 页。
德勒兹:“福柯与监狱”(Foucault and the Prison,谈话,1986) ,载《当
代史》(History of the Present),第2 期,1986年春季号,第1 页。“G I
P”:“关于人民司法”参见注释前文,第115页。
“知识分子与权力”( 谈话,1972) ,参见注释前文,第6 页;英译,载LCP ,
第210 页。
德勒兹:“福柯与监狱”,参见注释前文,第1 页。
米歇尔·佩罗(Michelle Perrot) :“黑暗的教训:福柯与监狱”(La leon
de tén èbres: Michel Foucault et la prison) ,载《学报》(Actes) ,1986
年夏季号,第76页。
德勒兹:“福柯与监狱”,参见注释前文,第1 页。
关于阿提卡监狱事件的重要性,见“G I P ”:“关于人民司法”,参
见注释前文,第115 页。
关于图尔监狱的叛乱,见阿蒙和罗特曼:《同代人》,第Ⅱ卷,第377 —379
页。关于福柯论“无罪化”(déculpabilisation),见“围绕监狱问题展开的斗争”
(谈话,1979),参见注释前文,第109 页。
见阿蒙和罗特曼:《同代人》,第Ⅱ卷,第381 页。这次记者招待会( 以及毛
派普遍卷入图尔监狱叛乱) 只是在经过内部更激烈的辩论之后,才举行的。在辩论
中,格吕克斯曼和福柯赞成继续围绕监狱问题进行鼓动,而皮埃尔·维克多则仍持
反对态度,理由是大多数工人不宽恕犯罪行为。见同上书,第380 页。
艾迪思·罗斯(Edith Rose):“我可以肯定……”(Je puis affirmer ……) ,
载《新观察家》,第372 期,(1971 年12月7 日—1972年1 月2 日) ,第150 页。
“图尔监狱”(Le discours de Toul) 第372 期(1971 年12月27日—1972年1
月2 日) ,第15页。
同上书,第15页。
《监狱里的自杀行为》(Suicides de Prison ,1971) ,Paris ,1973,第7
—8 页。
见上书中H M 的小传,第15—16页。
同上书,第21、28、29、22、39页。
同上书,第39、18、22页。
同上书,第39页。
同上书,第38页。
同上书,第38页。
“尼采,谱系学·历史”(1971),参见注释前文,第154 页;载LCP ,第148
页。
德勒兹:“福柯与监狱”,参见注释前文,第1 页。
见“传记的标志”,载《文学杂志》德勒兹特刊,第257 期(1988 年9 月) ,
第19页;以及德勒兹关于同辈哲学家的概述,载德勒兹:《差异与重复》(Diff é
rence et rép étition) ,Paris ,1968,第1 —2 页。
大卫·休谟:《论人性》(A Treatise of Human Nature),(Oxford,1888) ,
第253 页。德勒兹关于休谟的首次论述,见《经验主义和主观性》(Empirisme et
Subjectivit é) ,(Paris,1953);在《差异与重复》一书中,他重申了他自己的
“经验主义”( 和休谟对他的影响) ,见该书第3 页。另可参见德勒兹:《意义逻
辑学》(Logique du sens) ,(Paris,1969) ,第23页;英译,The logic of Sense,
译者Mark Lester ,New York,1990,第13页。
见《文学杂志》第257 期(1988 年9 月) 中的传记( 第64—65页) 。
德勒兹:“致一位严厉批评者的信”(Lettre à un critique sév ère) ,
载德勒兹:《会谈》(Pourparlers) ,(Paris,1990) ,第15—16页。
德勒兹:“冲破事物,冲破词语”(Fendre les choses, fendre les mots ,
谈话,1986) ,载《会谈》,第118 页。参见艾里邦:《福柯传》,第162 —163
页;英译,第136 —137 页。
福柯:“哲学剧场”(Theatrum philosophicum),载《批判》,第282 期,1970
年11月,第905 页;英译,载LCP ,第189 页。德勒兹:《意义逻辑学》,第11—
12页;英译,第3 页。尽管福柯和德勒兹在1977年后不再见面了( 原因详见第9 章
),他们仍继续就自己的工作互相交换信件——这是他俩的一位共同的朋友说的,这
位朋友常当他们之间的信使(1990 年3 月20日一位匿名者的谈话) 。
德勒兹:“控制与生成”(Controle et devenir,谈话,1990) ,载《会谈》,
第231 页。
见德勒兹:“致一位严厉批评者的信”,载《会谈》,第21页。另见阿蒙和罗
特曼:《同代人》,第Ⅱ卷,第235 页。
卢迪内斯科:《拉康及其同仁》,第495 页。Hugh Tomlinson和Barbara Habberjam
译德勒兹与克莱尔·帕内(claire Parnet) 《对话录》(New York ,1987) 一书的
“译者导言”,见该书第xii 、xiii页。
亦凡公益图书馆(shuk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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