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细录 刑法规定可判处死刑的国家:126个。有些国家在执行极刑方面尤其引人注目。 比如说阿富汗,在1980年到1988年间,有8000多人被特别法庭判处死刑。‘在伊朗 和伊拉克, 该数字超过10000。而刚果在五年间就处死了3000人。至于通过非法律 手段处死的人亦有成千上万,其中包括很多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世界上通过法律 手段——亦即至少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处死的人呈增长趋势。1985:1489人被 判处死刑, 其中1125人被执行。 1989:2960人被判处死刑,其中2229人被执行。 1991: 2960人被判处死刑, 其中2332人被执行。1992:2697人被判处死刑,其中 1809人被执行。实际人数要远远超过各国公布的数字。从执行死刑的情况来看,我 们有理由相信,大多数的死刑集中在一小部分国家和地区里。伊朗:757南非:172 尼日利亚: 121苏联:195台湾:50沙特阿拉伯:29.马来西亚:1041991:伊朗: 775美国:14印度:70沙特阿拉伯:25苏丹;301992:伊朗:330美国:32沙特阿拉 伯:105伊拉克:360俄罗斯:70孟加拉国:671991年部分国家被判处死刑的人数: 伊朗:1075前苏联:445牙买加:270马来西亚:67肯尼亚:40南韩:36巴基斯坦: 200 ------------ 图书在线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