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在西区高速公路入口处附近,有一家房屋低矮的老式餐馆,火车车厢式的,长 长的蓝色霓虹灯招牌差不多跟整个屋顶一样长:“老式荷兰咖啡馆”。每天开始步 行的时候,迪迪和赫斯特通常到这里来吃份三明治,喝杯咖啡,在自动点唱机上点 首歌听,偷听装卸工人同卡车司机以及同女招待之间的相互取笑。第二个星期的大 部分时间,两人继续步行游览,远至四十号大街。在那里,他俩到气味怪异的希腊、 意大利和西班牙杂货店里买东西,随后,手里拎着大大小小的棕色购物袋,像杰茜 伯母一样,坐辆出租车回市区。起初,长途跋涉的时候,他们带着艾克赞。但是这 条狗是个累赘,迪迪照顾不过来。他不想分心。而且,令他惊讶的是,赫斯特似乎 对这条狗毫无兴趣。 第三个星期,天气变化很大。一天下小雪,一天下大雪、雨夹雪。每天的步行 游览走的距离要短多了,通常局限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在最冷的几天,两人避免到 河边,那里风大些、凛冽些,他们改往东边走。东边是这座城市平淡无奇的部分, 鲜花市场除外。 一次,他们走到梅西商店,迪迪试着将其正面圣诞节雕像描述得活灵活现,但 却没抱多大希望。描述完后,两人躲在一家商店的门口取暖十分钟,却被来往的顾 客给挤了出来。在迪迪和赫斯特(现在)进行的徒步游览中,那一次是走得最远的。 但是似乎没有多大必要四处游逛了。食品,尽管不如他们在第九大街买的种类繁多, 那么好吃,但是可以打电话让最近的超市送上门来。有几天,只有迪迪每天三次走 出房门,去遛狗。就是这样,迪迪也尽量早点儿回家,把赫斯特一个人留在家里, 哪怕就几分钟,迪迪也感到不安。 渐渐地,艾克赞成了彻头彻尾令人厌烦的东西了。 取消每天进行的徒步游览,开展家中活动的时间多出许多。 赫斯特不愿意雇女佣,坚持要自己清理房问。不过迪迪首先得把赫斯特领到房 间内的所有东西跟前,这样赫斯特就可以去摸,记住每件东西所在的位置。当赫斯 特用手对一件家具获得感性认识的时候,迪迪通常向她讲述他是在什么地方买的这 件家具,或者与这件家具有关的值得记忆的往事。家成了展现他的过去的博物馆, 一种对于他过去的沉思,一座小型陵墓。这样一来,迪迪对赫斯特说了许多关于他 凄凉而充满激情的婚姻生活,尽管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不好意思提及琼。他觉 得赫斯特可能会有强烈的占有欲,会为他的过去而感到痛苦。如果赫斯特是结过婚 的,他会有那样的感受的。 赫斯特仔细地听着迪迪的轶事,不管他说得详细也好,一带而过也好,她似乎 都挺满足。有种情形使迪迪感到有点儿痛楚:赫斯特似乎对他过去的生活只是感到 好奇。也许那在她看来简直就是不真实的。她也有仔细询问迪迪的时候,那只是在 谈及某件物品的时候,不管是一只烤锅、一幅平版画,还是一盏灯,经确认是琼挑 选的。而这些东西琼却没有带走。 “你留下它是有原因的吗?它会让你想起她吗?” 不会的。感谢上帝,不再会了。不过迪迪从赫斯特的这个问题中品尝出一种证 据:尽管赫斯特在琼的问题上表面很平静,但却多少还是有点儿嫉妒。而且也很高 兴赫斯特显然对物品没有什么不着边际的想像。这是作为盲人的许多益处之一吗? 没关系。迪迪不必了解这一点。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这是一种令人羡慕的个性。 迪迪一生忠诚于自己的过去,无法摆脱,也不管过去多么令人痛苦,一生都被过去 的纪念品、过去的痕迹所带来的无谓的联想所困扰。因此,赫斯特漠然的态度令他 很受启发。 想让迪迪有解放感、解脱感,赫斯特没有必要去羞辱或慢待他的东西。她也没 有那样做。她只需以盲人率真的中性态度来看待他的这些东西。而迪迪则需要擦抹 掉自己脑海中过于守旧的景象。他这样做了,不费吹灰之力。向赫斯特介绍每一件 东西,拉着她的手让她触摸每样东西的表面,向她讲述每件东西的历史时,迪迪对 自己的家具有了全新的看法。有时候他会发现自己对某件东西一点儿也不喜欢。例 如,那对刻有蜘蛛网浮雕图案的蓝绿色花瓶。这是对二十世纪头十年前后的花瓶, 两年前的夏天他在巴黎跳蚤市场上买的。至少,他(现在)不喜欢这对花瓶了。 眼睛是窗户; 眼睛是盏灯; 眼睛是宝石; 但是什么能比眼球上的白膜更能明辨是非? 因此,除了两人间的亲密感所带来的愉悦,给赫斯特列出他的财物清单也给他 带来一些小的秘密的愉悦。其中有把漂亮完好的东西扔掉所带来的愉悦。一个星期 五的晚上,迪迪把新艺术花瓶同垃圾一起扔了出去。迪迪起初的想法是再也不提花 瓶的事。 只是这事他非说不可。赫斯特的航线图必须仔细地加以更新。或者说曾经有两 个小东西需要她绕开来走。 十二月快过完了。圣诞节前的一个星期寒冷刺骨。他俩商量是不是出去弄棵圣 诞树。尽管艾克赞近来非常不听管教,可能会把树咬个稀巴烂,但是为什么不呢? 可以闻到树的香味。赫斯特微笑了,张开双臂拥抱迪迪,方式有点儿陌生感,几乎 有点儿害羞。 迪迪似乎瞥见了赫斯特小时候或者可能是小时候的样子,欣喜无比。他扶她站 起身来,在她身上忙来忙去,非要赫斯特在她冬天的衣服里穿上滑雪袜和他的防风 上衣,披上围巾,戴上手套。也许是下意识地,迪迪自己却穿得很少。他们进城了, 这是他俩在那个星期第一次一起出门。迪迪高兴得晕了头,他决定买两棵大杉树, 每棵都有七英尺高。一棵放到客厅里,一棵放到卧室里。他气喘咻咻地——为什么 这么容易就喘不上气来——拖树,一次拖一棵,拖上四组台阶。迪迪盘算,只为自 己装上灯泡、串灯和金银饰纸没有多大意义。杉树赤裸裸的更显得有生气。刺鼻的 香味就像给他们平静的房间注入洋溢的生命力一样。闻一下这一棵!再闻一下这一 棵,亲爱的!是不是有点儿差别?是吧?你能闻出来吗?我现在想闻一下你。迪迪 在着手把树放进他从伍尔沃斯商店里买来的脆弱的红绿架子上之前,先领着赫斯特 上床做爱去了。 爱是美丽而强壮的。杉树也一样。食物也一样。 迪迪差不多忘了婚后家庭生活中一些平凡琐事所带来的巨大满足感。例如,总 是有人和他一起吃饭。尽管近来他们吃的都是超市送来的罐装和冰冻食品,他们在 一起吃饭也令人着迷。迪迪厨房里的本领还不算坏,第一个月里一直是他在那里做 饭。而赫斯特也在小厨房里陪他,高高地坐在冰箱边上一只纤细的凳子上,接下来 便帮着拿盘子。一天晚上,正当迪迪卷起袖子要开始做饭的时候,赫斯特要抢他的 工作。“求求你,多尔顿!”迪迪担心她会烧伤自己。可是赫斯特安慰他说,她已 经记住了每件厨具的位置和作用,知道每个壁柜里放的是什么东西,马上就能找到 各种罐头、盘子、锅、锅架、调味料和银器。为了强调她能胜任这项工作,她提醒 迪迪,从十八岁起,主要是她为伯母和她自己做饭的。自然,溺爱的迪迪从不拒绝 赫斯特想要的东西。不过,一个盲人能对自己的安全与否做出最准确的判断吗?迪 迪觉得自己说起话来更像一个担心的父亲,而不是一个爱人,害怕赫斯特也这样理 解他的语气而生气。但是她好像没有生气。只是笑着一边开始干活,一边命令他离 开厨房。迪迪来到起居室,跌坐在弯曲的木制摇椅上,担心得直出汗。给自己倒了 一杯黑麦威士忌,喝完又倒了一杯。 与此同时,赫斯特开了一罐凉菜汤,热了一盒冻菠菜,用奶油煎了两片猪肝, 煮上咖啡。她没有把菜汤罐头、蔬菜盒拿来让迪迪看她拿的对不对,而是不用迪迪 的帮助,自己干。一个小错都没出。糖就是糖,不是盐。而且,感谢上帝,她既没 有烧伤,也没有碰伤。 迪迪不安地坚持至少自己把餐桌摆到吃饭的地方。 不用,那也不用迪迪做。 赫斯特铺上一块新亚麻桌布,递给迪迪一瓶桑格利亚汽酒让他打开软木塞。在 几个星期里,他们都没这样正式地吃顿饭了。 大部分都是把饭菜摆在起居室的地板上,或者拿到床上吃。而今天的饭菜,迪 迪必须得承认,好吃程度比他做的一点儿都不差。即使这样,他还是觉得难以下咽。 迪迪的食欲出什么问题了? “我们喝点儿白兰地吧。”他们到起居室坐下来以后,赫斯特说道。迪迪向来 不愿意喝烈性酒——烈性酒往往使他感觉木讷郁闷,即使最初喝的时候,也从未有 过欣快感,但他却同意了。他本应当告诉赫斯特她在厨房里忙活的时候,他已经喝 过两杯威士忌了,但他不想搅了今天晚上的喜庆气氛。也许喝了威士忌又喝葡萄酒、 白兰地,超出了迪迪的胃的承受能力。他很早就上床睡觉了。 自那以后,赫斯特负责做饭。第二天晚上,换了一块新台布,酒也换成了波梅 酒。第三天晚上,台布没换,但换了一瓶波玛特酒。第四天晚上,迪迪什么酒也不 要喝。也许不只是因为喝酒,但是他注意到自己(现在)每天晚上很早就犯困。吃 饭不喝酒也很不错。逐渐地,他们吃饭又不那么讲究场面了。与在起居室地板上吃 饭相配套,迪迪通常在壁炉里用木柴生堆火,尽管房间的暖气在冬季这几个月里已 经热得过头了。木柴着起来很好闻。近来他的听觉更敏感了,觉得火焰的声音像其 激烈的色彩一样,生动,给人以满足感。 迪迪没有在吃饭的时候放音乐。因为他想让赫斯特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自己身 上。也不管他俩吃饭的时候是不是交谈——时常两人沉默很长一段时间,迪迪觉得 这样的沉默不是像麻醉般地起安抚作用,就是让他感到羞愧——他不想让两人之间 的谈话有什么障碍。吃完饭以后,迪迪也愿意让自己的爱休息一下,给别的东西留 出一段时间。把时间给音乐。他发现两人之间的关系还出现了点儿小紧张。赫斯特 只喜欢弦乐三重奏、四重奏、五重奏,以此类推,不断增加。而“折衷主义者迪迪” 也喜欢老海顿的钢琴曲。 不过生活当中需要的不是从一而终的忠诚。迪迪热情洋溢地要改变赫斯特,想 让她也喜欢自己所喜欢的布鲁斯、摇滚乐、民乐摇滚。 试着播放从迪伦到比利·哈勒黛再到“甲壳虫”乐队的音乐,他向赫斯特赞扬 说这是近期流行音乐的经典。他甚至试着像琼曾教自己那样教赫斯特跳摇摆舞。但 是赫斯特不为所动。迪迪终于放弃了自己的努力。不再早晨八点就睡眼惺忪地起来 听“摇滚世界”节目,也告别了“前四十名排行榜”。晚饭后,迪迪十分情愿地将 室内乐唱片放到高保真唱机的唱针底下,或者不断旋转调谐钮在古典音乐调频电台 里选择,直到赫斯特听到她喜欢听的为止。 多数晚上,吃完饭不久,迪迪就大声读书。《理智与情感》差不多快读完了。 但是赫斯特好像对简。奥斯汀的兴趣没有住院时大了。也许读完了这一本,不应该 接着读《曼斯菲尔德庄园》了。另选一位作家吧。或者,如果她所厌烦的是他的朗 读,那就什么也不读了。 从第二个星期末,迪迪养成了个习惯,太阳下山后他不再开灯了。除非他打算 朗读小说。夫妻两人,成为一人:赫斯特在晚上不需要电灯,迪迪也同样不需要。 迪迪发现在黑暗中他也能生活。 而且由于户外有路灯,也不是漆黑一团。不过迪迪甚至连那昏暗的光线也不想 要。他想要的是触摸。 无所事事。心情平静。就像一对湿乎乎的幸福的鸭子。 回到纽约大约四星期了,一天半夜过后,在昏暗中,两人半裸着纠缠着直挺挺 地躺在起居室的长沙发上。门铃大作,表明楼下有人造访。迪迪心中一阵罪犯被擒 似的纷乱。保罗?英卡多纳? 不会,排除后者。别犯傻。 迪迪该怎么办?在某种意义上,他是安全的。没人能直接走进来找他,除了自 己谁都没有钥匙。如果他不回铃,保罗永远都不会知道他是不是外出了。或者,即 使他在屋里,在黑着灯的房间里,睡熟了也听不见门铃。 “肯定是我弟弟。”赫斯特那边没有声音。迪迪坐了起来,穿上衬衣。“赫斯 特,你睡着了吗?听见我说的话了吗?” “是的,亲爱的,我听见了。不过你必须照你的想法去做。” 这是什么话?竞让“犹豫不决的迪迪”照他的想法去做?这种事超出迪迪的能 力范围了!不过等一下,从这个角度来想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