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二章 两只猛禽的故事 看过前面诸章的读者一定要问。“约翰·雷克斯和萨拉·珀福伊之间究竟有什 么纽带把他们紧紧相连?” 一八二五年,在泽西岛的圣赫里尔斯住着一个钟表反,名叫厄本·珀福伊。他 吃苦耐劳,攒了一小笔钱,足以使他的孙女儿享受当日超过一般水平的教育。十六 岁时,萨拉·珀福伊长成了一个浮躁轻率、刚愎自用的早熟的姑娘,一对褐色的眼 睛,大大的。她对于同一性别的人没有好评,对异性中的年青英俊者则佩服得五体 投地。左邻右舍都说她太孤高自傲,与她的社会地位不相称。她的祖父则誉她为 “美人儿”,和她那可怜又可爱的母亲一样。萨拉对于自己的迷人长相倒是相当藐 视,对于自己智慧上的引人之处反而自视颇高。她活力充沛,感情强烈,宗教观念 非常淡薄,而且不十分崇敬见义勇为,因为她对此并不理解。但对匹夫之勇却是崇 拜之至。厌恶她所过的单调生活,于是用对抗社会习俗的办法来发泄不满情绪。她 穿起奇装异服,弄得自己声名狼藉,然而她把遭人误解视为莫大的快乐。她是这样 一种姑娘,妇女们对她的意见是“可惜啊,她没有娘”,男人们对她的意见是“可 惜啊,她没有婆家”,而这类姑娘又常对自己说,“我什么时候能觅得一个称心如 意的情人呢?” 堪作情人的在皇家要塞和亨利要塞的军官中倒不乏其人,然而岛上的女性人口 却是为数众多;一多便产生了麻烦,萨拉被人忽略了。尽管她敬慕赳赳武夫,可她 第一个情人乃是平民。有一天,她在海边悬崖上散步时遇上了一个年轻人。那人个 子高高,眉清目秀,衣冠楚楚,名叫莱莫伊恩,是岛上一位殷实居民的儿子,刚从 伦敦回来将养身体。顺便会会朋友。萨拉一见倾心,频频口顾,对方也为萨拉的花 容所倾倒,不时回眸流眄。他尾随着萨拉,和她搭讪起来,讲了几句不是风就是天 气的话,萨拉觉得他的嗓音怪好听的。于是两人攀谈起来,谈谈风景,谈谈孤寂的 散步以及圣赫里尔的单调。“她经常在那儿散步吗?”“有时候来,”“明天她还 会来吗?”“她可能来。”莱莫伊恩先生举起帽子,回家吃饭,相当自得。 第二天,他们再次见面;第三天又见了面。莱莫伊恩本人不是绅士,但生活在 绅士群中,学到了一些绅士派头。他说,不管怎么讲,美德只是虚名,有权有钱比 诚实而贫穷更受世人尊敬。萨拉同意这一观点。她祖父诚实而贫穷,因此没人尊敬 他——起码不象她所承认的那样受人尊敬。莱莫伊恩除了具有论辩的天才,还长得 漂亮,囊中饱满——有一天,他曾向她显示出一大叠钞票。这青年给萨拉谈了伦敦 以及那里上流社会女士们的情况,并且暗示那些女士并不总是贞洁的。说到这里, 他郁郁不乐地挺直身子,那副表情好象是说,他一直引以为苦,成了她们道德沦丧 的起困。萨拉对此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如果她是名门闺秀,也会那样做的。她开始 跟这具有吸引力的青年卖弄风情了,并且向他暗示,她已经看透了这个世界,不会 装模做样,重视贞操的。莱莫伊恩把她的狡猾错当做天真,以为自己已经征服了对 方。再说这姑娘楚楚可人,经过一番打扮,还是挺漂亮的。现在,他们爱情的道路 上只有一个障碍,就是这浮华的浪子实际上很穷。他在伦敦生活,入不敷出,而他 父亲又不愿给他增加生活费用。 萨拉对他比对见过的任何一个青年都喜欢。但,各种交易都有两方面的条件。 萨拉·珀福伊一定要去伦敦。她的情人哀声叹气,赌咒发誓,毫无作用。除非带她 走,否则,就是狄安娜[注]也比不上她贞洁。她越是严守贞操,莱莫伊恩则越起邪 念,占有她的欲望随着她的拒绝而成正比例地增强。最后,这浪子从他父亲手下的 心腹办事员那里借了两百英镑(莱莫伊恩这家是以经商为业的),咎应满足她的愿 望。双方都无爱情可言——虚荣心乃是这场交易中的主要动力。莱莫伊恩不愿被击 败,萨拉则卖身以求得去英格兰的路费,并由此进入“上流社会”。 我们无需描述她这段时期的经历,只消讲一点就足以说明问题,那就是她发现 邪恶行为并不总是能够增进幸福的,即使在这样的社会里,还不如死心场地地为非 作歹所可能获得的报酬丰盛。她过腻了,失望了,很快就厌倦她的生活,渴望从烦 人的放浪中摆脱出来。就在这时,她堕入了情网。 她所钟情的对象是一位叫莱昂内尔·克罗夫顿先生的。克罗夫顿是高个子,身 材匀称,讲起话来工于献媚。论相貌,太特别,数不上漂亮。一对眼睛算是脸上最 好的部分,象他头发那样乌里发亮。两肩宽阔,四肢强健,小手小脚,头颅浑圆, 形状倒不难看,就是在两只耳朵上方鼓出了一点,耳朵平贴着,小得出奇。十七岁 的萨拉如痴似狂地爱上了这个正好比她大四岁的人。更令人奇怪的是,好象是为了 爱她,克罗夫顿对她的轻浮一丝一毫也不能容忍,而且脾气暴躁,一发起火来,就 破口大骂,甚至拳打脚踢。他好象没有正当职业,尽管谈吐有致,还不如莱莫伊恩 显得有教养,象个绅士。然而萨拉受了构成她这类女人生活中浪漫气质的某种奇怪 的怜情所驱使,却对他一往情深。克罗夫顿为萨拉的深情所感动,同时认识到她聪 慧而不讲贞操的正真价值,于是把自己的底细告诉了她,说他是个诈骗手,窃贼和 伪币制造者,名叫约翰·雷克斯。萨拉一听,她那邪恶的心里感到十分快乐。雷克 斯给她讲了自己制订的种种阴谋,使过的种种诡计,脱逃的种种办法以及犯下的种 种罪行。她得悉这个青年多年来劫掠那个欺骗她排斥她的社会的情况,于是一心一 意向着他了。“我很高兴,你找着了我,”她说。“两个脑袋总比一个脑袋灵。咱 们就合伙子吧。” 约翰·雷克斯在亲密无间的同伙中以“花花公子杰克”见称。据说他是贝拉西 斯勋爵贴身男仆的儿子。这位假定的父亲在服侍了那荒淫无度的贵族多年之后,退 休了,带回一笔钱和一个老婆。雷克斯念书时,进的是家里人尽量为他选的好学校。 十六岁那年,由于母亲的关心,再加上父亲的前主人的帮忙,他给安插在一家资格 很老的银行里,当了个职员。老雷克斯有个习惯,一开口多半是谈“绅士”和“上 流社会”。雷克斯太太爱子情深,望子成龙,尽向他灌输一些光宗耀祖,跻身于贵 族之林的思想。他是个聪明伶俐的小伙子,不讲任何道德原则;他说谎话不会脸红, 偷东西不觉心慌,只要他认为干了可以泰然无事。他小心谨慎,贪得无厌,富于想 象,骄于自负,无恶不作。他洞察入微,创造力强,多才多艺,就是缺乏起码的 “道德观念”。他发现当职员的同事都不是她母亲所艳羡的高门大第的“绅士”种, 因此鄙视他们。他想,他应该进军界,因为他具有健壮的体格。他很喜欢参加比武 较力。整天拴在办公桌旁边,实在难以忍受。可是老雷克斯却叫他“等一等,且看 以后情况如何”?他照办了。与此同时,他经常闹腾到深夜才归家,和一些不三不 四的人来来往往,还冒充一个银行存款户骗去了一张二十英镑的支票。这次冒充干 得并不高明,不到二十四小时就被查出了。职员冒充存款户,即使轻易地查出来了, 也是不会轻易放过的,因为这足以影响银行的信誉。但这家历史悠久的银行决定不 对约翰·雷克斯先生起诉,只是把他悄悄开除了事。给别人当过贴身男仆的父亲, 一向就不喜欢这个法律上认可的儿子,起先想把他赶出家门,经过妻子的苦苦哀求, 终于软了心肠,才把这个没有出息的孩子送到城市路一家布店里当伙计。 干这号工作哪有什么愉快可言,约翰·雷克斯打算丢掉。他吃住在家,工钱— —一星期约三十先令——自己留着零花。尽管他打弹子颇有一手,经常赢得对他来 说可算相当可观的一笔钱,但他的开销总是大大超过收入。只要有门,他就东挪西 借,结果债台高筑,陷入困境。有一回险些遭难,他从中吸取了教训,于是决定把 一切情况都向溺爱他的妈妈坦白交待,而且决心在今后不再大手大脚乱花钱。就在 这节骨眼上,上天赐给他那种断送过多少人一生的“良机”。“商店巡视员”死了, 巴法蒂商号让具有绅士风度的雷克斯暂时代理几天。商店巡视员享有一般伙计所得 不到的机会。到第三天晚上,雷克斯先生把一束饰带揣在口袋里带回家去。不幸的 是,他偷了这点小东西远远不够还债,于是不得不再偷。第二回却被人发觉了。他 在藏匿一卷丝绸,准备以后瞅空子带回家,这时正好给一个店员撞上,喊了一声 “平分!”使他吓了一跳,雷克斯装得很气愤,好象正派人受了冤屈似的。然而他 发现这种假装无济于事,那同事十分狡猾,蒙骗不了。“我看到你拿的,”那同事 说,“不愿意平分,我就报告老巴法蒂。”雷克斯无言以对,只能与他平分。从此 他们结成了好朋友。这个送上门来的搭档帮雷克斯销赃,介绍买主。那个叫布利克 斯的买主万事讲究实际,毫无浪漫气息,因为他不是犹太人,而是一个十分正统的 基督教徒。 布利克斯用大约三分之一的价格收买了赃品,一见之下好象对雷克斯先生印象 很深。“我看出你是绅士气派的扒手,”他说。这话出自一个老于世故者之口,真 可谓是高度的赞扬。成功了,胆子更壮,雷克斯和他的同伙又偷了许多值钱的东西。 还清了债务,他开始觉得自己真很象一个“绅土”了。正在雷克斯自鸣得意之时, 巴法蒂发觉了盗窃事件,但他对雷克斯的银行丑闻毫无所知,因此未加怀疑——雷 克斯是那样一个风度翩翩的青年。不过,有一段时间,他倒注意观察着雷克斯的同 伙。那人长期粗鄙,贼眼源人。老巴法蒂派人把他叫来,他矢口否认。老巴法蒂慈 悲为怀,是个软心肠的人,丢失了五十英镑并不在乎,便放宽期限,叫他第二天上 午坦自,交待出货物的去向,并暗示到那时候再不坦白,就要让他尝尝警察的说服 力了。这个店员含着眼泪,飞快跑去找雷克斯,告诉他事情败露,一切都完了。他 不想坦白,怕牵系朋友;然而不交待,自己就要落入警察之手。逃跑是不可能的, 因为两人都没有钱。在这左右为难之际,约翰·雷克斯想起了布利克斯对他的夸奖, 于是决心不做孬种。他要撤离,也得把敌人的国土弄得一片荒凉。他出走也要走得 象以色列人一样——把埃及人掠夺一空。商店巡视员中午有半小时午饭时间。约翰 ·雷克斯利用这半小时雇了一辆出租马车,去找布利克斯。那个可尊可敬的人亲切 地接见了他,因为心中有数,估计他此来定然是想”干一件大事。约翰·雷克斯很 快就和盘托出自己的行动计划。仓库门用的是弹簧锁。锁门时他将躲在里面,一听 暗号便把门打开。弄一部轻便马车停在仓库后面的小巷里,有那么几个小时,三个 人一齐动手,装满一车值钱的货物,时间很充裕哩。那三个人布利克斯是不是都知 道了呢?布利克斯的一只眼睛忽闪了一下,雷克斯认为他是知道的。七点半他们一 定要赶到那里。就这一些吗?不。约翰·雷克斯演这出好戏不是自于的。如果这笔 交易值得一做的话,赚头起码是五千英镑。马车停在布利克斯门口的这会儿,他雷 克斯必须先拿到手一百镑现钞。布利克斯一开始断然拒绝。谈不拢就算啦,他可不 能不见货就付钱。但是,雷克斯也坚持要这么着,这是他唯一的机会呀。最后,布 利克斯答应给他八十镑。那天夜间,行动开始了,取得了辉煌的胜利,这就是在 “鲍街”编年史上大书特书的“丝绸大劫案”。两天以后,约翰·雷克斯和他的同 伙在伯明翰惬惬意意进餐时,从一家伦敦报纸上读到这个劫案的报道,与事实真相 可相去万里了。 约翰·雷克斯现在已经完全结束了那种无聊的体面生活,告别了家乡,开始去 实现他母亲的希望。他多多少少象个“绅士”了。只要手头还有那八十英镑,他就 可以过上一段豪华的生活了。待到这笔钱用完,便正式开始他的职业诈骗,这行当 能招财进宝哩。他相貌堂堂,举止文雅,颇有急智,除了这些天生的有利条件之外, 打弹子球也有某种技巧,多少熟悉赌徒们所惯用的骗术,而且知道弱肉强食的规律。 意识到这一点,对他是大有用处的。约翰‘雷克斯可不是一般的诈骗犯。他先天的 优点和后天所获得的才能使他避免犯一般性的错误。他认为,要成功地诈骗人类, 不应当只限于具有胜过别人的智巧,而应当别出心裁,超凡出众。如果仅仅满足于 比别人机灵一点,最终必将不可避免地被击败——对一个诈骗犯来说,一旦在机智 上被别人胜过,那他就毁于一旦了。通过研究罪犯落网的历史教训,雷克斯还发现 一个问题。在所有的抢劫、诓骗、欺诈案件中,总有某个幸运的人利用党羽的愚蠢 而获得利益。这一发现给了他启发。假如他不光发挥自己的天才去劫掠众生,而且 也利用别人的才能,那又怎么样呢?犯罪有许许多多等级。他志在做个最高一级的 罪犯,他为什么要鄙弃那些在他之下的精干的人呢?他的专长是诈骗,打弹子球, 玩牌,借钱,劫取货物,一年之内顶多冒险做两三笔生意。可是别人抢掠民宅,盗 窍手镯、手表、宝石,一夜所获相当于他半年的收入,只不过他们那样干更加危险 罢了。现在问题来了——为什么更加危险呢?因为这些人只不过是傻瓜,他们采用 粗暴的方式,讲起来够大胆,够聪明的了,但敌不过法律,法律是具有百眼巨人的 眼睛和百手巨人的手臂的。他们于粗活倒蛮有一手,例如撬锁、破门、愚弄警察, 但在制订计划、组织进攻和逃跑这些精巧的艺术方面,就非常欠缺了。好呀。这些 人应该成为他的助手,他来当头头,制订抢劫方案,由他们具体执行。 通过多方面的渠道进行工作,从不忽略于帮助处于困境的伙伴,约翰·雷克斯 在几年之内靠他那平淡无奇,讲究实际的办法成了一帮歹徒的头目。他发现有些人 家门户不严,有些商店锁不牢靠,于是同一批放荡的店员和轻信人家的中产阶级浪 子混在一起,查明了这些人家和商店的详细情况,教唆那三个早就跟他搭档为布利 克斯送货的歹徒去做更危险的生意。他换上各种伪装,改用许多姓名,打人了“浪 费”社会的上层圈子,在那里魔鬼变成了天使,豺狼变成了羊羔,乌鸦变成了鸽子, 常去邪恶社会里鬼混的纨诸子弟们邀请他到他们家里作客,于是乎安东尼·克罗夫 顿伯里先生,詹姆斯·克雷文上尉以及莱昂内尔·克罗夫顿先生等人的姓名便为那 些破了财的人有口皆碑、牢记心怀了。这种记忆有时给他们以快慰,但更多的是使 他们后悔不迭。他有一个特点,这特点对于干他这一行的人来说,其价值是无法估 量的——他谨慎行事,善于自我控制。每次成功之后’无论是从布利克斯那儿索取 到了分赃的酬金,还是在赌博场中骗取来了不义的钱财,抑或弄到了一批给他住在 格洛斯特郡的“妻子”送去的珠宝,他总要销声匿迹一段时间。他喜欢过舒适的日 子,并为自己安然无事受人尊敬而洋洋得意。就这样生活了三年之后,他碰上萨拉 ·珀福伊,还打算这样多生活若干年。有这个女人当助手,他认为可以向法律挑战 了。她是一口撒开的网,专门捕捉容易受骗的“鸽子,她摇身一变,成了艳装丽服 的贵妇人,为她住在坎特伯雷的丈夫在伦敦订货,只付给一半价钱,“都是这封信 授权她办的”。要是换上一个长相不如她漂亮,脑袋瓜不如她机敏的女人去干,也 许办不成,然而她成功了。她丈夫看到自己时来运转,相信只要稍加小心,便可以 继续从事过财源滚滚的“君子”职业,直到洗手不干为止。然而,人类的弱点多么 可悲!有一天他干了件蠢事,一直拿他没有办法的法律终于不费吹灰之力对他施加 惩罚了。 那时候,约翰·雷克斯和萨拉·珀福伊化名斯金纳夫妇住在布卢姆斯伯里附近 的宁静寓所里。女房东是位可敬的穷妇人,有个当警察的儿子。这儿子好讲话,有 一晚回家就餐,对他母亲说,第二天晚上他要去老街路袭击一伙伪造货币的罪犯。 母亲听后,夜里做了许多恶梦,第二天找到正在起居室里的斯金纳太太,叮嘱她千 万保密之后,透露了自己儿子将去执行这可怕任务的消息。当时雷克斯出去同贝拉 西斯勋爵赛鸽了,九点钟回到家中,萨拉把听到的消息告诉了他。 话说这老街路银行区第四段住着一个名叫格林的人。他从事“伪造货币”这种 生财的危险行当已有些时候了。铸币厂有一伙人马,他算是其中胆量最大的一个。 他们财宝的保藏人和铸币厂厂主就是布利克斯。布利克斯的自由是事关重大的。约 翰·雷克斯吃晚饭时心神不定,如坐针毡,反复琢磨着这个消息,认为向格林报警 是唯一的明智之举。他倒不是对格林的个人安全特别关心,只是觉得不去完成这件 对同伙有利的事就是不讲江湖义气。再说,格林如果被捕,可能顶不住,摇唇鼓舌, 把什么都括供出来。可是,怎么去报警呢?如果去布利克斯家,那就太晚了。他必 须亲自出马。他出门了——后来给抓住了。萨拉听到这个灾难性消息立即着手营救。 她收拾所有的金银珠宝,付了斯金纳夫人的房租,去见雷克斯,为他安排辩护律师。 布利克斯并没有暴露什么,可是差点儿被送上绞架的格林供认了雷克斯是他的同伙。 于是法院推事从严处理,判处雷克斯七年流放。 萨拉·珀福伊发誓随行,作为旅客,移民或是别的,什么都行。她看到维克斯 夫人征求“贴身女仆”的广告,立即应招。正巧雷克斯就在“马拉巴”号上。囚船 在海上航行不到一周,萨拉便发觉了,于是她想出一个大胆的计划,准备煽起一场 暴动,救出她的情人。计划执行的结果如何以及那个恶棍其后在马阔里港脱逃的经 过,我们都已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