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航海家尼可号” 1987年初夏 当初租用“航海家尼可号”时,船东坚持必须留用原来船长;汤米答应了,却 指派比尔·柏林汉(Bill Buningham)负责船只。柏林汉才33岁,却已当了12年的 船长;他喜欢阅读,知识丰富,与部下同甘共苦,深得爱戴。汤米喜欢他,尤其喜 欢他意志坚强、心胸开阔。“航海家尼可号”在茫茫夜色中,以10节的速度前进。 凉风习习,吹来阵阵的海水咸味。船上灯火通明,大家忙着装设必须的机械和装备, 扩音机播放着音乐,浪花的嘶声好像是伴奏。 第二天清晨,“航海家尼可号”进入墨西哥湾流的蓝色海域,天气清朗,微风 徐徐。到了夜晚,船只朝着120 海里外的测试地点鼓浪前进。次日接近正午时,测 试举重机的伸展臂伸出过长,无法停止;绞车费了6 个小时才卷起3000英尺的缆绳, 比预计的时间多花了5个半小时。当晚8点,船只只好折回港口。 5 月31日下午,船只二度开航,目的地仍然是同一测试地点。这次举重机和绞 车运作正常,但缆绳的重量压坏了钢质卷鼓,使缆绳打结。绞车故障,无法控制缆 绳,一切工作停止。船只二度返航。更换钢质卷鼓费用庞大,而且需时3至4个月。 海克曼想出妙招,他用两个半圆形的钢制汽缸包在卷鼓的外面,然后焊接起来。只 花了6月3日晚上和第二天的时间,就完成了修复工作。 这时,唯恐旁人利用“航海家尼可号”进坞检修的时间,进入他们的搜寻范围, 汤米租了一架飞机,飞到沉船上空侦查。天黑之后飞机返回,没有发现任何迹象。 6月5日下午3 点半,“航海家尼可号”三度出航,朝向第二个测试地点前进。 自从10天前第一次开航起,汤米就一直翘首盼望,希望收到柏林汉的电话。他希望 柏林汉会告诉他,船只正以1到2节的速度搜寻,而不是以10到15节的速度朝目的地 前进。 甲板上堆满了各种器材和零件。穆尔和泰德起了个大早,在后甲板忙着装配。 为了就近监视“侧轮汽船”的位置,也因为声纳搜寻范围仍然涵盖了“侧轮汽 船”,汤米命令“航海家尼可号”开到第二测试点。如此一来,他们可以一边装配、 测试,一边就近监视。一旦有人侵入,也可以即时前往保护。 6月6日到10日,船只开往第三测试点,测试船只定位仪器、航海仪器和照相滑 台。重复7 次的测试,绞车和举重机一切正常。终于,他们移往几海里外的“侧轮 汽船”位置进行搜索。 6 月12日下午,“航海家尼可号”从第一搜索线放下载具,开动电脑定位系统 开始搜寻。柏林汉依据史格特的指令,调整电脑定位系统,让船只以每小时半节的 速度,缓缓前进。滑台在9000英尺深的海底悄悄滑行,声纳则在它的前方100 英尺 处,扫描海底情形。一个半钟头之后,到达搜索线尾端,没有任何发现。船只掉头, 调整搜寻范围之后,再沿第二号搜索线前进。再过一个钟头,仍然一无所获。第三 次的仔细搜寻,一样没有收获。傍晚时,穆尔把滑台拉高几百英尺,在同一区域交 叉搜寻,电脑荧幕上照样没有目标的影像。他们只好扩大搜寻宽度。 近午夜时分,通讯室中的汤米和巴力接到史格特的报告,“声纳发现了东西。 传上来的影像和‘中美洲’号非常相像。”大家兴奋万分,七嘴八舌,越说越像, 几乎所有的细节都能吻合。海克曼甚至还说:“毫无疑问,这就是‘中美洲’号。 下次扫描,一定可以看到船桅。”但汤米仍有怀疑,他认为桅杆竖得太直。 时间已过午夜,一切工作只好等待明天。13日凌晨2 点45分,载具收上甲板, 电瓶开始充电。130年来,“中美洲”号都没有移动,一个晚上也不至于跑掉。 这时,他们租用的补给船送来一些载具的零件和两位工作人员,同时接走海克 曼。人手获得补充,汤米立即要求施放载具,以便照相机开始拍摄照片。但举重机 出现故障,直到傍晚才修复。这时天气转坏,克拉夫特不肯施放载具,但汤米认为, 这正是学习在恶劣天气进行工作的好机会。克拉夫特说:“汤米真是又愚蠢又顽固。 我当面告诉过他好几次,天气不好,就该把载具放在甲板上,不要放到海底。”40 年的海上工作经验,他一向尊重天气。他知道逆天而为,就必须付出代价。 经过激烈争论之后,克拉夫特终于在8 点稍过时,放下载具。然而,天气逐渐 转坏,气象预报也指出还会更坏,所以不到两个小时,汤米就要求收起载具。收回 载具费时两小时,工作完成时,浪高10英尺,风速3O节。 接连三天的天气都不适合载具的海底作业;大家利用机会加强载具的各种装置, 增加了可以同时操作电脑和录影机的功能。如此一来,他们可以先在电脑荧幕看到 目标,然后接近到可以使用录影机观察的距离。 6 月17日午前,天气已经适合工作。克拉夫特把载具安全垂到海底时,正好单 引擎海上飞机“海蜂号”飞来,空投第一次的补给。补给船来工地一趟需要20小时, 而飞机只要两个钟头,所以飞机成了船上工作人员跟外界的“联络实体”。 穆尔打开载具的工作系统时,两小时前测试还很正常的声纳竟然出现故障,只 剩下录影机能够正常操作。在800O英尺的海底、能见度只有20英尺的环境中,利用 录影机搜寻物件,只能算是聊胜于无;但是吊起修理后再放到海底,过分浪费时间, 所以从下午2 点直到当晚10点,他们只好利用录影机在海底来回寻找。结果除了去 年照到的沉积层上的痕迹以外,没有新的发现。 接着两天,声纳仍然没有修复。他们用录影机来回搜寻9 趟,毫无所获。明知 “侧轮汽船”就在载具下方几公尺处,但就是收不到信号,工作人员难免有点泄气。 唯一令人兴奋的事情,就在这时发生。汤米认为工作人员陷入低潮,需要亲友信件 的慰藉,他要求“海峰号”在“航海家号”旁边海面降落,把信件、补给品直接送 达,避免上次空投时包装破裂的事情再度发生。“海蜂号”不能在水上降落,但驾 驶员答应一试。降落时,“海蜂号”的挡风玻璃整个碎裂,但驾驶员平安飞回陆地。 6 月21日中午刚过不久,摄影滑台以四分之一节的速度前进,只有录影机的讯 号传回。1 点15分,柏林汉通知控制室,补给船“海上探险家号”已经到达船边待 命。他和克拉夫特准备把补给品和材料、零件搬上“航海家号”。史格特要求等到 达搜索线尾端时,再并排停船,卸装货物。就在这时,荧光幕上沉积层的白光突然 转成不同层次的灰色,轮廓和线条都很明显;然后整个船只残骸明显地呈现在他们 眼前。 穆尔大叫,要史格特通知船桥,并减低载具速度。史格特立刻以电话要求柏林 汉降低船速。但柏林汉这时不在船桥,正在处理和“海上探险家”并排停泊的防撞 措施。 控制室里,技师眼看着影像上的船尾从荧幕上消失。史格特正在设法录下更多 的音响讯号,需要20秒钟的绝对安静时间,但推进器的声响干扰很大,收录不到声 响讯号。一分钟之后,突然一阵碰撞,控制室摇晃一下,荧幕上的影像全部消失, 剩下一片白光。 泰德说:“我还清楚记得当时的紧张、尖叫和呼喊。到底是怎么回事?”原来 两艘船并排连接,互相碰撞。穆尔把载具升高几百英尺,史格特努力计算船只位置, 其余的人帮忙搬运补给。史格特一向冷静沉着,这次却紧张无比。穆尔、泰德和鲍 伯每隔一个钟头左右,就会询问计算结果,每次都得到否定的答复。穆尔气得不肯 再问,泰德的口气也逐渐严厉,只有鲍伯还沉得住气,维持风度。原来电脑软体出 了毛病,史格特最初还不敢确定,后来逼急了,只好说了出来。 补给船离开了,载具还在海底继续搜寻;大家都在等待史格特的计算结果。黄 昏过去,夜晚降临,史格特还是算不出结果。他们终于在午夜放弃希望,收起载具。 第二天早上,史格特放弃电脑软体的资料,利用其他可能的一切资料,自己计 算。正午时,他认为已有答案,可以再试,又放下载具。 他们在可能的地点,从不同方向来回搜寻,每次前进几公尺就再折回。傍晚时, 录影机总算找到了船尾部分,影像整整出现了5 分钟才再消失。这次史格特已经能 够确定正确的地点,他告诉柏林汉朝西北方向前进。 船只朝西北前进,滑台维持每分钟几公尺的速度,录影机继续拍摄海底影像。 一个钟头以后,船尾再度出现,这次史格特采取的是垂直的角度。他们把船停住, 穆尔把摄影滑台导入船尾右舷,沿着船身缓缓前进,15分钟以后,到达船头。 船身内部光线不够,只能看清一些细小部分。随着录影机缓慢前进,先是出现 了一些船身的肋骨缠绕的缆绳,接着是船壳外面有两个瓶子,更远处还有锚链延伸 到看不见的地方。接着又是肋骨和缆绳,以及疑是部分船壳曾经遭到燃烧的痕迹。 侧轮轮船消失无踪,现场也过分干净清爽。为什么照相滑台能够从船尾直到船 头,畅行无阻?甲板呢?上层结构呢?通道呢?舱房呢?是不是专家们都错了?是 不是船壳以外的部分都腐蚀了呢? 录影机再回到船身中间部分,他们希望能够看到侧轮,或是侧轮盖、船轴、铁 制的引擎,但是传上来的影像,仍然只是一些肋骨和缆绳,还有一些木板。侧轮呢? 锅炉呢?桅杆呢?燃煤呢?为什么里里外外都看不到燃煤?“中美洲”号沉没时, 还有200 多吨燃煤,而煤炭是不会被腐蚀消失的啊!可是他们什么都看不到,只有 一艘老木船空空洞洞的船壳而已。别的不说,一艘像“中美洲”号这么大的轮船, 光是螺栓、洋钉、托架等固定引擎的系结物,重量就不止100 吨。纵然引擎和锅炉 因故消失了,周围也该留有大量破碎的残余物才对。可是除了舱底的缆绳,一无所 有。汤米说:“一艘客轮的东西很多:杯盘、餐具、个人财物等等,应该无所不有。 可是这艘船好像是装运棉花,而棉花又被海虫吃光了。” 这是人类第一次实际拿深海底部木船的声纳影像和实物对比,原本令所有人员 兴奋莫名的东西并不存在。声纳影像中间的拱起部位,看来明明很像船只的侧轮。 会不会是船壳腐蚀成为月亮的形状,才出现这样的影像?声纳影像上面的两条直线, 看来像是桅杆,会不会是锚链向外延伸造成的? 希望和激情愚弄了他们数个月之久。恶劣天气的考验,不眠不休的工作,声纳 影像带来的信心,突然之间都化为乌有。亿万宝藏还在大西洋海底某处的沉船残骸 中,而海洋却没有提供任何线索。在搜寻地图必须重新考虑。敌手又虎视眈眈的情 况之下,他们已经没有时间可以浪费在这个地点。因此,汤米立刻停止录影工作。 他打算利用这个地点作为日后建立资料、测试装备的地方。 以声纳搜寻海底本壳船是史无前例的尝试,麦克虽是个中高手,也有可能误判。 但是纵然如此,他们也已经搜寻了94%的可能地点,“中美洲”号在他们的资料库 中的机率,也应该高达94%。汤米指派鲍伯和多宁重新检查主要目标的磁碟片,将 黑白影像资料和“侧轮汽船”以及现场所得的影像进行对比,再分析彩色影像资料, 最后选定了“银河”。当初拍摄到“银河”时,麦克判定它是“铁壳船,外加一些 破碎残骸”,还拍摄了一些高解析度的影像图片。这是1986年拍摄的最后一个残骸 地点。 鲍伯和多宁仔细检视这些影像时,发现其中一张有一个骷髅几乎占据了整个画 面。多宁说:“远看之下,它像一个骷髅,但仔细一看,却很像一位女人坐在镜前 梳理头发。” 另一张影像的中心部分有一团堆积物,可能就是船壳;另外还有第2圈、第3圈 堆积物,看起来像是船身一直翻滚、扭转,一边喷出装载的物件,一边往下沉,所 以周围才有这两圈破碎物件。 “侧轮汽船”的经验,加强了他们判读声纳影像的能力。现在他们立刻着出, “银河”的中间部分是许多坚硬的东西,周围碎物区成千的亮点似乎是散布的煤堆。 多宁和鲍伯越详细研究,就越觉得这才是“中美洲”号。汤米也喜欢这个地点, 因为它截然不同于其他地点。它够大。够长,还有许多破碎的小东西,这都是其他 地点欠缺的。他们的结论是,它是沉船地点的可能性超过50%。 研究影像期间,技师们继续调整和测试所有的仪器;“探险家号”也两度载来 补给,还为“航海家号”加满燃油。天气良好,海浪低于1英尺。 6 月25日,汤米决定先调修载具的摄影和捞取功能,再从事海底作业;并且先 以“侧轮汽船”作为练习地点,增进对深海和木壳船的认识。然后他们要到“银河”, 研究该地情形,选择一样物件呈给法院,申请打捞权,最后才开始打捞工作。 其后5 天,最后的准备工作如火如茶地进行。由于天气良好,风平浪静,一切 都进行得非常顺利。照相滑台拆解重组;电缆和缆绳也重新调整,以适应新的需要; 水下载具也加大、加重,设备和功能更加复杂。就在这个繁星闪烁的夜晚--6 月30 日午夜之前--他们发现天边有一条船,沿着东北方向缓慢前进。 3 个小时以前, 雷达就侦测到这艘船, 它的时速只有一到两节。柏林汉说: “在那种地方,船速两节根本就不合道理。”一般的货轮或油轮行进的速度大概都 在10到15节之间,而且不是直朝某一港口前进,就是在横越大西洋的航道上。这艘 船的航向似乎不属于上述两者,没有任何目的地。那艘船只的灯光渐渐从海平面升 起。克拉夫特用望远镜看到它悬挂了RAM 灯号,表示船后拖带着东西,但两舷和船 尾又未依规定悬挂必须的灯号。依此推论,它所拖的应该是深海的侦测声纳。 汤米当机立断:避开对方雷达的侦测范围,电话通知律师瑞奇·罗伯,继续研 究声纳影像,加速组装深海载具,并且进行测试,远离“银河”,直到载具可以下 水为止。敌明我暗,只要避开雷达,对方就可能无法知道我方的存在和企图。 他们尽量避开对方的雷达,只是偶尔开近侦测一下,马上又离开。对方的速度 缓慢,有时方向错误,汤米知道他们在刚开始搜寻的阶段。但对方一开始搜寻就这 么接近“侧轮汽船”,也就是瑞奇·罗伯向法院申报的座标,令汤米十分起疑。也 许对方会在该处耗上几天,让他们有机会先取得证物,呈给法庭。 第三天上午,汤米要求“海蜂号”飞到现场,确定对方的航向,并且每隔一小 时确定对方的座标一次。“海蜂号”第二次确认的座标显示,如果对方继续维持同 一航向,声纳很有可能找到“银河”。 对方逐渐接近“银河”时,“航海家号”的主要工作人员都在船桥等候事情的 发展。几天前,汤米的要务是不让“航海家号”曝光;如今,更重要的是阻止对方 进入现场。他要求柏林汉拦截对方船只,柏林汉虽然担心船只的安全和法律问题, 但坚决不让对方有侦测目标的机会。 “航海家号”快速前进,一个钟头以后,已经可以看到对方船只的右舷了--原 来是来自卡纳维尔呷的“自由之星”。“航海家”朝西南航行,对方的航向则是正 南西方,两船相距8 海里。柏林汉无法强迫对方改变航向,所以虽然距离还有8 海 里,已经令他感到不安,而且对方的雷达至少在半个钟头之前,就已侦测到“航海 家”。对方船长当然也知道,在一小时之内,两船将会相遇。 这时船桥传来对方的呼叫:“‘自由之星’呼叫左舷的工作船,请回答。”汤 米知道法律对这种情况的规范不很确定,所以按兵不动。对方再度呼叫,称呼他们 为“左舷不知名的灰色工作船”。克拉夫特说,对于这种呼叫,法律并没有硬性规 定必须回答。可是按照“自我保护的常识规则”,应该让对方船长知道你的企图, 以兔危及本身,“一般习惯,应该以文明、礼貌,而且技术正确的方式回答这种呼 叫。” 本来大家公推德高望重、有40年航海经验的克拉夫特进行对话,可是汤米干预 每个细节,要求克拉夫特不得透露任何消息,又不得露出任何掩饰的迹象。汤米自 认为这是建立共识,克拉夫特却对此深恶痛绝,称之为“聒噪”。 两艘船迅速接近。“航海家”以10节左右的速度前进,超越对方一节半。汤米 命人利用油舱布盖住深海载具,并进一步要求柏林汉不得让“自由之星”的人员看 到船头以外的任何东西。克拉夫特不理会汤米正在准备的谈话要点指示,径自拿起 无线电话呼叫“自由之星”,要求他们使用第八频道。 对方说明船后拖着海底物件以及航线之后,汤米认为,不是“自由之星”改变 了航向,就是他们原先的估计有了轻微的误差。照对方所说的航向,“自由之星” 与“银河”之间的距离远到声纳侦测不到“银河”。“自由之星”离去之后,克拉 夫特在航海日记上记录着:“自由之星”有深海探测设备,可能载有深海载具。 汤米急需了解对方的船速。搜索线的长度、调头侦测第二线所需的时间。他还 希望在不惊动对方的情况下查出对方的搜索范围。汤米的优势是:他知道对方的企 图,但对方对他所知有限。白天,“航海家号”只在“银河”的声纳侦测范围之内 巡梭;入夜立刻关闭甲板上所有的灯光,拉好窗帘,追踪“自由之星”。“自由之 星”灯火通明,颇不寻常。“航海家号”摸黑靠近到声纳侦测边缘,确定对方的船 位,然后悄悄离开;隔段时间,又再驶近。对方的雷达纵然出现异象,也只是边缘 地方的小点而已。他们无法知道,原来下午遭遇的船只正在后面追踪。 克拉夫特说:“我是出海来工作的,管他谁在附近。寻找‘中美洲’号的地点 已经标示出来,越快展开行动,就可能越早找到证物,申请打捞权。我就是不懂汤 米是怎么想的。”克拉夫特之所以发牢骚,是因为他不了解。汤米跟律师长谈,详 细请教过如何保护沉船地点;他面对股东,保证好好运用他们的投资;他花了10年 光阴,弹精竭虑,思考如何完成这个任务。因此,他的决定常常让人感到莫测高深, 要等到事后证明,才能了解。 汤米这么做,最主要的原因是载具还没准备好,而且尚未取得法律保障,他不 能停在目标上方不打自招,泄漏机密。推估“自由之星”的搜寻线约有25到35海里 之长,换句话说,它每次都将在雷达范围之外,停留一天到一天半。汤米必须好好 利用这段时间,在“银河”上方放下载具,尽力搜寻,然后在“自由之星”回来以 前,躲到水平线外。 7月2日,“自由之星”调头往北时,航线还在“银河”西边。汤米指示包机飞 到现场,用远镜头拍了一卷底片。底片空投到“航海家号”上冲洗之后,证实了克 拉夫特的判断:“自由之星”甲板上载运的物件,极可能就是深海载具。可见对方 除了以声纳侦测之外,还有随时施放深海载具的准备。 追踪3 天之后,“自由之星”的搜寻路线清楚显现出来。汤米估计,从东方再 转向南方的搜索线之后,“自由之星”将会进入“银河”的西侧边缘,到时“航海 家”必须停在“银河”正上方,正好是“自由之星”必经的航线,冲突将正式开始。 这时补给船又载走了一位技师,人手更少。全体人员不眠不休,拚命组装载具, 有时连续工作36小时,直到体力不支,才短暂休息,接着又再开始工作。 大家努力的结果,使得深海载具从只能看和听的仪器,变成完整的深海探测系 统:5 部照相、录影设备、一部声纳、对讲系统、推进系统、操纵仪器、电脑,还 有供应动力的电瓶,数百英尺的缆线和水管。但是测试时,断电器烧毁,讯号互相 干扰,操控器没有反应。7月3号晚上,载具还是无法使用;隔天,“自由之星”就 会到达“银河”上方海面。汤米别无选择,他只能停在目标上方,一边尽速修理载 具。 当晚,他们在“银河”周围丢下三具异频雷达收发器,作为海底座标,好让史 格特确定载具的位置。4号清晨2点,史格特校准刻度,一切准备就绪。8 分钟之后, 载具下海。汤米说:“我们别无选择。” 3 点半,载具抵达海底。最初荧幕上只见白色的沉淀物;接着以10米的距离来 回侦测一个小时,连影子也没有,然后突然看到许多直径6 英尺左右的神秘圈圈, 可能是海参挖的。再下去,又是白色的海床沉淀物。 再过几个小时,“自由之星”将会在他们西北12海里到15海里之处,接着就会 越过“银河”。律师曾告诉汤米,依据海洋法规定,他可以停泊在上、可以修理船 只,但是一离开就可能丧失权利。他要求船长柏林汉态度要坚决,如果需要,还要 把对方驱离,但柏林汉不肯。 依据“国际通行权利规则”,如果没有拖着水下物件,任何船只不得在海面上 静止不动,妨碍拖有物件的船只通过。一旦载具耗完电力,就必须吊上甲板,“航 海家”就变成妨碍通行的船只,而“自由之星”就享有通行权。到时柏林汉非得让 路不可,不管船只是在休息,或是在修理,甚至正在捞取东西,都必须让开。唯一 可以不必让路的情况是,“航海家”缆线尾端合法拖有东西。 罗伯律师利用电话跟柏林汉解释相关规定,但是柏林汉不加理会。他身处外海 200 海里,指挥着一艘船只,负责着20条人命的安危,加上素不相识的“自由之星” 船长,他怎能听从一位坐在舒适的办公室里面,高谈法律规定的律师?依据规定, 遇到拖了物件因而降低行动能力的船只,该让路的船只就必须让路,否则船长执照 将被吊销,甚至连罚款、坐牢都有可能。遭殃的是船长,不是律师。船长的职责, 柏林汉知之甚详,不用律师或工程师教他。汤米预设各种可能,拟定了柏林汉的说 辞;柏林汉认为汤米可以省略或暗示,但他绝不说谎。几度大吵之后,他们同意调 和彼此歧见,共同拟定计划,由柏林汉来应付“自由之星”。 应付策略的讨论还在进行之时,位于西北12海里的“自由之星”出现在雷达荧 幕上。“航海家”的载具还在海底缓缓侦测;5 个小时之后,电力不足,工作人员 也已疲惫不堪;9 点半吊上载具。这次侦测,除了那些奇怪的圈圈之外,没有其他 的发现。 12点30分,“自由之星”已到了5 海里之内。柏林汉开始发出警告播音,请求 附近船只注意安全。其实他们心里明白,整个区域除了他们之外,就只有“自由之 星”。 柏林汉报告的船名是研究船“航海家尼可号”,正在从事水下工作,工作区域 南北3海里、东西略长于3海里,并且重复报出目前的位置,要求附近船只离开,以 策安全。 几分钟之后,无线电传来对方船长的答复,自称是在他们北边的研究船“自由 之星”,正在进行海底测量,预计将从他们旁边1 海里处通过,并且征求柏林汉的 意见。 “自由之星”若以这个距离通过,仍然可能侦测到“银河”。汤米告诉柏林汉: “绝对不行,水下有我们的工作器具。”载具虽然已经不在海底,但异频雷达收发 器还在;虽说它们高度不到50英尺,而对方声纳通过的高度大约300 英尺,不构成 威胁,但它们毕竟是海底物件,只差没有系在“航海家”的缆线上而已。 柏林汉告诉对方,如果从工作区域外通过,丝毫没有问题,但是工作区域里面, 工具四散分布,请求对方绕过工作区域。但是话刚说完,他们马上警觉到犯了严重 错误:洋流朝西流动,如果对方从东边避开工作区域,声纳仍然会被洋流送进工作 区域,从而通过沉船上方。 柏林汉再度呼叫“自由之星”:“午安,船长。考虑目前情况,可否请从本船 西边通过?”这次回答的人不是船长,只说他要先查看海图才能答复。 “航海家”的无线电话寂静无声,而“自由之星”却逐渐接近工作区域的西北 角,距离逐渐缩小:4海里、2海里、1.5海里。柏林汉告诉汤米,如果他们再逼过 来,他只有让路,“我不能为了配合你而跳火坑。”汤米建议了一些游走法律边缘 的变通办法,但柏林汉认为这么做严重扭曲了法律的规定。 柏林汉再度联络“自由之星”,询问他们的企图,还查问是不是已经决定通过 的途径。他说:“我们的工作性质特殊,可能随时变换方向,如果进入我们的工作 区域,恐怕随时会有紧急情况发生。”对方船长立刻回复:“我们维持目前航线的 时间很短,抵达你们工作区域北边时就会右转,那时你们就在我的左舷了。” 对方并没有讲明,到底是要从“航海家”旁边1 海里处通过,或从工作区外通 过。因为工作区宽达3 海里,两种通过方式的差别很大。柏林汉再度要求确认,对 方只是含混其词,不肯明讲。 再度通话时,对方主动询问工作区域内是否系有漂浮物,汤米要求柏林汉回答 “有”。对方终于同意绕过工作区。这时“自由之星”离工作区的西北角不足1 海 里。 汤米立即和罗伯律师通话,罗伯认为危机还没有迫切到必须马上根据声纳图像 提出申请的程度。他要汤米设法取得实物再说。汤米只好请教运用什么法律用语, 最能强烈地表达他们对沉船的权利主张。罗伯说:“你可以告诉对方,你已经‘开 始作业’。”这是事实,听起来还有吓阻的作用。 “开始作业”是法律用语。当发现者发现无主船只,想取得所有权而开始行动 时,不论该船正在下沉,或已沉没多时,法律上都称为“救助海难船只”;发现者 有权主张取得财物的权利。 在汤米的协助之下,柏林汉费了不少唇舌,总算让对方知难而退。“自由之星” 来回搜寻了几趟,最近时离工作区西南角不到0.5海里,然后朝西北前进。第二天 上午,“自由之星”的影像从“航海家”的雷达荧幕上消失。 7月5日上午8 点15分,他们在“银河”第二次施放水下载具。除了推进系统动 力不足、操控杆咬合过紧、操作不够顺畅之外,一切正常。正午刚过,荧幕上出现 碎物的光点,但是光线不足,不能确定是什么物件。于是穆尔增加载具的深度,终 于在5点刚过不久,发现了大家梦寐以求的煤堆。 6点半他们正在吊起载具时,“自由之星”又出现了,距离是16.5海里,正以 1.6到1.8节的速度朝工作区西南角几海里外的方向前进。汤米要求加速收起载具、 充电,再放到海底。穆尔也利用这段时间调整操控杆的接合点,上润滑油。由于海 底的压力和温度跟海面相差极大,这种调整必须反复修正,但时间急迫只好一切将 就。 7月6日凌晨2点40分,载具再度下水。这时“自由之星”就在西边6海里处,缓 缓朝“航海家”驶来。部分人员在控制室忙着操控载具,部分就站在甲板上仔细观 察“自由之星”的行动。 这次,他们决定取回煤炭,作为呈庭证物;罗伯律师也表示同意。汤米认为, 机械设备的能力足以多挖一些。尝试结果是因为铲斗的开口无法咬合,挖取不到任 何东西。几小时后,他们又发现了一堆煤炭,上面有些管子,可能是引擎零件,但 仍捞不上来。 这时大家疲惫万分,鲍伯主张收工休息,汤米只答应把载具拉高,停放水中, 因为“自由之星”又出现在工作区周围了。它来回巡梭,时快时慢,逼得柏林汉一 再提醒他们,并且每次都以船头对准它,阻止其进入工作区域。 这时汤米最担忧的,就是“自由之星”的寻宝客逼迫该船船长运用国际通行规 则的极限, 那么对方声纳的扫描范围就可能到达“银河” ,到时他们就可以主张 “共管‘中美洲’号的黄金”。 载具刚吊上来的时候, 大家都希望铲斗里会有东西, 可是里面空空如也。跟 “自由之星” 缠斗一段时间之后,多宁无意间看到铲斗里面的反光;原来是一团6 英寸宽的无烟煤。这团煤块在铝质的铲斗里面,从8000英尺深的海底拉上来,历经 震荡、摇晃以及压力的变化,居然没有掉落,大家都觉得难以理解。煤块上面铺满 白垩质的海虫管子,明显是来自海底沉船。 现在的首要任务,就是立刻把这团煤块送呈法院,取得打捞权,赶走“自由之 星”。然而诺福克远在300 海里之外的天边,“自由之星”像一条鲨鱼,虎视眈眈 地在旁窥伺。补给船来回需要4 天,而“海峰号”的驾驶员有了上次的经验,不敢 在海上降落。汤米只好再出怪招,他要“海蜂号”飞到“航海家号”上空,“空接” 这团煤块。 汤米联络驾驶员格勒斯,向他解释:方法其实很简单,只要冒着生命危险,从 事一件在美国领土之内绝对禁止的行动就行了。汤米把一根容易断裂的绳子绑在船 尾,让煤团空漂。格勒斯到达时,把飞机降到海面上空几英尺的高度,掠过船尾, 用机后绳子拉着的挂钩勾走煤团就行了。 格勒斯马上考虑到降落的问题:纵使平安降落,煤团以几百海里的时速拖在跑 道上滑行,势难保存。所以格勒斯选定恐怖角河(ape Fear River)作为降落地点; 由于河道深浅不一,必须在白天降落。汤米在3 点多打来电话,格勒斯估计,立即 赶赴机场, 4点多就可以起飞;6点钟左右飞抵现场,估计以一个小时勾到煤块,9 点钟可以回到陆地。 但是威敏敦的天黑时间约在8点45分,他必须在8 点半以前降 落,才有足够的光线。他答应汤米,愿意一试。 船上人员做好各种准备工作。为了预防万一,他们还把煤块锯成两半,分别装 在两个袋子里。飞机到达时,绳子竞然打结,但时间紧迫,格勒斯在6 点3O分做了 第一次也是当天最后一次的勾取工作。勾到之后,因为飞机爬升较慢,煤块碰撞海 面几次之后,终于掉落。幸好事先包装时就有防备,煤块没有立刻沉没,又捡了回 来。 第二天,格勒斯在清晨3点52分起飞,快6点钟时飞抵现场。他先飞过船尾,让 船上人员观察他的挂钩是否正常,然后绕了一圈,机头对准尼龙线圈,高度降到离 水10英尺,勾住圈套之后,立刻紧急爬升,在晨嘴中飞向威敏敦。 四个月以来,大家全力以赴的目标--取得“中美洲”号上的物件--总算完成。 它现在正在飞往法院的途中。“航海家号”的后甲板上,洋溢着快乐的叫声和笑声。 格勒斯在恐怖角河降落,取下煤块包裹,放在飞机后座,飞回威敏敦。加满燃 料之后,立刻又飞到诺福克,罗伯律师已经在机场等候了。 罗伯律师早在接到汤米通知之后,就向法院预办申请手续;从格勒斯手中接到 煤炭之后,他立刻赶赴法院。法官虽然对于200 海里外海的司法管辖权略感犹豫, 但既然迄今未有人抗议,他还是签署了文件,授与哥伦布一美国公司在“银河”打 捞沉船的权利。 翌日清晨2点, “自由之星” 又出现在9英尺之外,然后到达工作区的北端。 “自由之星”的干扰,把汤米弄得几乎发狂。他虽然知道法院已经批准了打捞权, 可是卫星电话出了毛病,无法电传法院文件。柏林汉只好呼叫对方船长,要求他不 可进入工作区;对方照样含混其词,只说不会妨碍“航海家”的工作。傍晚时他们 终于收到电传文件,柏林汉向对方宣读了法院的命令。对方答复已经了解,之后就 悄无声息。 第二天,7月9日上午,“自由之星”又从工作区1 海里之外通过,折回之后的 航线将直接通过工作区的东半部。对方船长向柏林汉宣读了以下的文件: “迄东部日光节约时间今晨9 点32分为止,敝方尚未收到任何法院命令,禁止 敝方在大西洋公海地区从事测量以及研究工作。” 显然对方已经请教过律师,有备而来。接着对方船长要求“航海家”不得妨碍 他们通过工作区,进行测量。他说:“本船拖着深海绘图测量装备,缆线长度1.3 万英尺,高度约在海床上方300 英尺,速度大约1.6节。我们将无法随时改变速度 和航线,而且实际航向可能和预定路线有极大差异。” 此事早在罗伯预料之中,早先他就曾要求法官禁止他人进入工作区域,但法官 认为没有人身安全或财物遭到紧急威胁,不肯签发命令。而目前的情况,正是罗伯 盼望的“紧急侵犯”。 他们申请到了理查·凯兰(Richard B.Kellam )法官签署的禁令,期限10天。 禁令立刻转述给“自由之星”,但对方不理;柏林汉提议派人把法院禁令送上“自 由之星”,也遭到拒绝。柏林汉迫不得已,以船尾对准对方,启动电脑定位系统, 将“航海家”静止停在工作区中心到东边的正中央,载具留在海中,并且发出船只 行动能力受限的警号。依据通行规则,如此一来,“航海家”成了“权利船”,对 方不可通过它的船尾,因为船尾拖了东西。 “自由之星”还是昂然直入,“航海家”以极为缓慢的速度前进,并且略为偏 西。“自由之星”跟着偏西,但“航海家”继续偏往西边,“自由之星”继续前进, 直到两船相距7O0公尺时,才再偏西。柏林汉终于把“自由之星”驱逐了出去。 几分钟以后,“自由之星”的船长打来电话,措辞严厉,认为禁令无效,因为 “航海家”没有缴纳10万美元的保证金。他还指控,“航海家”代表人的权利主张 毫无根据,还威胁到“自由之星”,极可能对于他的人员和水下装备造成损害。他 进一步声明,此后不再理会“航海家”,一切依据通行规则处理。 罗伯在5 点钟缴了保证金。而汤米认为“自由之星”既然和哥伦比亚大学有关, 威廉·瑞安(William Ryan)博士必定在船上。柏林汉要求瑞安博士接听,详细说 明了维州东区地方法院的裁定,要求他们离开工作区,否则“航海家”将采取一切 必要措施,依法保障他们的权利。 柏林汉还说明保证金已经缴纳,法院的命令已经生效。对方船长表示,当晚他 将不会进入工作区。 禁令有效期只有10天,所以罗伯再度申请针对“自由之星”的禁令。听证会预 定7 月15日举行。但是罗伯也是对方--哥伦比亚大学--的法律顾问,同时代表两方, 所以凯利和罗夫兰加聘一位律师大卫·保罗·何兰(David Paul Horan)。何兰曾 经替费雪跟佛罗里达州政府打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7 年之间,每次开庭他都 亲自出席。 汤米必须亲自到庭,但因为工作太忙,在风雨中赶到诺福克时已是午夜。律师 们只能听取汤米叙述整个事件的经过,来不及提示第二天法庭上应有的举止和说辞, 就已经是清晨4点半了。 原来对手不是哥伦比亚大学的信托人,而是汤米的头号对手伯特·韦伯(Burt Webber)。45岁的韦伯在寻宝界颇有名气。他在1978年的“观念号”争夺战中击败 多宁,赚了不少钱。“自由之星”的寻宝计划就是由他策划主持,资金来源是波士 顿打捞顾问公司。他自称多年前的一次计划就和“中美洲”号有关,而且“已经勤 奋研究这次行动多年”。 负责审理本案的法官就是凯兰。在交叉讯问的过程中,何兰律师质疑对方,为 何能在“航海家号”出海一个月之后,直捣“侧轮汽船”的座标中心。对方以对于 “航海家号”的行动一无所知为由,推得一干二净。传讯“自由之星”船长时,在 何兰的逼问之下,船长承认对于水下的声纳位置一无所知。何兰直指对方根本就在 窥伺“航海家号”正在侦测的东西。经过两方律师反复法问、辩论,听证会直到下 午5点钟才结束。凯兰法官指示翌日上午8点45分继续开庭。 第二天的听证会结束时,凯兰法官裁定,捞获物的归属问题,需等确已捞获时 再做决定,但是他禁止旁人进入工作区,以免妨碍“航海家号”的行动。 上午1 点10分,当凯兰法官引经据典、长篇大论地说明裁定理由时,对方已把 船长送上“自由之星”,开足马力往工作区疾驰而去。他们想争取时间,赶在“航 海家号”之前到达,利用禁令传递过程所需的时间,抢先拍摄部分照片,作为筹码。 但是汤米早有准备,他搭乘渔船上岸出庭,“航海家号”根本没有离开现场。 下午5 点,“航海家号”发现“自由之星”直朝工作区域而来,时速超过12节。 它到了7海里之外,正是目力可及的距离时停了下来,调头缓缓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