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节:嘉靖朝真假李福达案(17) " 果然不出所料!看来必须立即重新审讯张寅案。" 嘉靖认为。 " 群臣内外勾结,想报复议礼派诸臣,请陛下明断!" 桂萼、张璁二人趁机 再一次上奏。 这明显是护礼派官员们在挟私报复!嘉靖马上这样认定。他由犹疑而至愤怒, 由冷静而至偏执,由维护国家的法律而转向维护议礼和自己的尊严。 " 速速提取李福达到京审问!" 嘉靖下命。 接到圣旨,山西官员就提取李福达案涉及的证人共三十余人立刻动身,尽管 再过几天就是新年,但谁也不敢稍作停留,这个新年他们都是在路上过的。当这 三十余人被提到京师时,已经到了嘉靖六年的正月初六。 山西官员、李福达、相关证人刚入京,嘉靖帝就迫不及待地下旨,诏令此案 由三法司于京畿道会审。按照明朝的制度,刑部负责侦破审理案件,都察院负责 督察官吏,大理寺则负责审核刑部所审案件。一般的案件,只需要刑部审理即可 结案,遇到圣旨钦定的案件或者久审难结的疑案才交三法司会审。 遵照圣旨,三法司开始着手调查审理李福达案。 这时候的所谓再审,嘉靖的本意就是要翻案,以维护、保护议礼派的郭勋, 但群臣并不明白嘉靖皇帝的意思。 刑部尚书颜颐寿、都察院左都御史聂贤、大理寺卿汤沐等及锦衣卫、镇抚司 各官在京畿道会审,经过三推六问,引证质对,与原来的审判结果并没有不同的 供词,最终还是指证张寅就是李福达。李福达见证人语气坚决,证据确凿,一时 哑口无言,只好低头认罪。 三法司会审的结论很快由刑部尚书颜颐寿奏报皇帝,确认李福达与张寅是一 人,李福达罪迹昭著,依法应处磔刑。 嘉靖一听,还是原来的审判结论,非常生气,他每天在寻思着如何对付三法 司的官员。 三天后,嘉靖下达谕旨,命九卿大臣在朝廷会审,而且要求不得徇情回护。 显然,皇帝对三法司会审的结果表示怀疑,或者根本不信任这一结果,才要求九 卿大臣重新会审。 这次九卿鞫讯又称圆审,指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及都察院、大理寺、 通政寺九部门的一把手对案件进行会同审理,只有极少数的重大案件和疑案才会 采用这一审理方式。 九部门接旨后自然不敢怠慢,更加认真仔细地查对了卷宗,不放过任何蛛丝 马迹。在做了充分的准备后,三月二十六日,刑部尚书颜颐寿会同其他八部门开 始在午门前审理李福达一案。 原山西巡抚毕昭曾审讯出李福达是被仇人所诬,当时毕昭提供的证人是戚广, 这次把戚广找来,戚广说:" 我根本就没出过庭,怎么会作证。" 这说明,薛良 并非诬告李福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