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遇相助 十三岁,花一样的年纪,新宿主居然是这么一个年轻的身体,我其实是该感谢 老天爷的,能让我重新活过一回。第一个十三岁,是在一所小镇上的中学,在一些 书本中度过的,十四岁就要参加中考了,学校、家,两点一线成了我当时生活的全 部。自行车是我的交通工具,肆意地在田野间的小道上奔驰,任风吹拂我的长发。 再次回到十三岁,我决定要好好过,一定要精彩。 从仆人的言语中,我逐渐了解到,“我”叫上官宛如,是一个温柔如水的公主, 喜欢安静,书本和绣花都是我的爱好,我的绣功全国闻名。在我满十四岁的生日的 时候,也将在这一天将举行我的笄第?大礼,届时各国的王公贵族、尚未婚配的年 轻人将要来观礼。与其说是观礼,不如说是变相的选驸马,无聊的政治联姻。 在这几天里,我陆陆续续认识了一些人,包括父王上官云,同父异母的弟弟八 岁的上官邺,现任母后月盈盈。月盈盈是北冰国国主月狼主的妹妹,人如其名,长 得有沉鱼落雁之貌,年纪不过二十五六,而我的父王已是近不惑之年了。听说当年 当母后病逝后,月盈盈不顾国人的反对,执意嫁给父王,当时的她还只有十六岁。 但是能看出来,月盈盈是真的爱父王,只要父王在场时,月盈盈的眼睛始终瞅着父 王,眉眼间全是温柔。父王待她也极和蔼,从来未曾见父王对月氏高声说话。我想 他们真是伉俪情深,父王真是好福气,这也是前世修来的,可惜“我”的生母没有 那个福分和父王共享天伦。 只是有一点我不太明白,那就是从来未曾听人说起邺儿的母亲,看得出大家都 在刻意回避,当我问起时,大家也说是病逝了。我也没再多问。 日子很快就过了一年,公主的日子还是比较好过的,因着有特权,我可以得到 我所想要的任何东西。于是我迷上了骑马。这在现代可是一项奢侈的活动,在公园 里既定的路线骑一圈需要二十元,而且还要马夫牵着才能完成。在私家别墅或者高 级游乐场所随意的驰骋,那是富人的游戏,我们小老百姓可玩不起。 春日的一个下午,我正在皇家狩猎场策马疾驰,一个娇小的人影从远处跑了过 来。 “公主,公主。” 我勒紧缰绳,马儿立马停了下来,由于速度太快,马蹄高高扬起,又潇洒的落 下,丝毫没有慌乱,不愧是皇家之马,训练有素。 “小玉,什么事。” “公主,哎,公主......” “慢些说,别着急。” “大王叫你赶快回去。” “回去干什么?” “听说是为过几日笄第仪式的事情,您需要准备一份绣品,要在当天选出驸马 的备选人时赠与对方。” “杀了我吧,我从来不会什么刺绣。” “公主,你不会连您最精湛的手艺都忘了吧!” “是啊!我不回去了,你陪我出去走走,派人回去跟父王说一下,过几日行笄 第礼时,我会回来的。” “好的,那咱们去哪里?” “公主别院!” 对于我这个失忆公主,有任何失常的行为,大家都不以为过,反而会对我表示 出同情,甚至我的性格由原来的温柔娴熟变为有些泼辣,人们只是更加疼爱我。哎, 做公主就是好。 公主别院是我用大笔资金为自己建造的一座宫外居所。别院座落在城外骊山之 上,幽静的林间小道里,有一条条淙淙的溪水流过,这是我在现代就非常向往的田 园生活,我霸道地将一些参天古木圈进自己的别院,从远处看去,几乎看不出这里 还有一户人家。除非走到围墙边上,路被堵上了,任谁也想不到,在这美丽的骊山 里会有这么一座别院的存在。别院的风格比较简约,看不出是皇家的地盘,院子平 常就一对老夫妻在这里打扫卫生,他们是我找来的当地人,自从别院落成,他们就 搬到这里居住,他们没有儿女,就把这里当作了自己的家。当然,为了我更好的休 闲,除了小玉,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的公主身份。 “累死我了,福伯开门。”我们一口气策马奔上骊山,刚到院门口,脚一落地, 我就上前敲门。 “来了,来了,宛如姑娘回来啦!” 来开门的是福伯,他是一位六十来岁的老大爷,胡子全白了,看上去像圣诞老 人,这也是我选他来看门的原因吧。 “福嫂呢?”以前每次进门福嫂都会和福伯一起在门边恭迎,今天不见人影。 “她去溪边浣衣去了。” “哦。” 我来到我居住的主厅,这是在这个国度最简单不过的房子了,以木质结构为主, 缀以我比较喜欢的天蓝色的纱幔,显得女儿气。我直接奔向卧室,鞋也不脱,倒在 床上便睡。 “小姐醒醒”,我正在睡梦中,突然听到有人摇晃我,不用看也知道是小玉, 在外她是唤我小姐的。 我努力地睁开眼,看到小玉焦急的面孔,“发生什么天大的事情了。” “是福嫂,福嫂。” “小玉,跟了我这么久,怎么一点长进也没有,有什么大事,吓的话都说不清 楚了,福嫂怎么了,慢慢讲。” “福嫂捡了个人回来。” “什么?我不是告诉他们不要带外人来的吗?” 一时间,我的睡意全消,爬起来,奔到院中。 胖胖的福嫂背着一个人,看样子是个少年郎。我走近瞧瞧,那个人穿着与本地 不一样的服装,衣服上浸满血,我乍一见到,确实吓了一跳。仔细打量这个男孩, 他双眉紧蹙,脸上的轮廓如刀削一般,鼻子挺拔,薄唇紧抿,在现代美男辈出的时 代也很难见到如此帅气的儿郎。不知道他在健康的时候是如何一番风景。 “小姐小姐。”小玉好心的提醒我。 我回过神来,不觉脸上通红,没想到我30岁的老女人了,居然还会吃嫩草。 “把他放到我的房里吧。”我转身步入厅堂。 留下三人站在那里愕然,福伯帮福嫂把那个伤员抬起,慢慢跟随我进屋。平时 我的闺房是不允许别人进入的,除了小玉,福嫂也只是每三天来打扫一次也不多做 停留。福伯还是第一次被允许进入我的闺房。这次我居然让一个男子进入,睡我的 卧房。真是奇闻。小玉是最接受不了我这种安排的,一直在嘟囔。 我也不和她废话,让小玉拿来剪子,把男子的衣服剪开,先检查伤情,处理伤 口。早年我上大学时学的是医学,但是因为没有天赋,我也没有认真学,所以毕业 之后有自知之明,决不误人性命,因此没有当过一天医生。今天在场的各位都不是 懂医的样子,于是我还成了半个郎中,虽然我的医学学的不怎么样,但是简单的清 创缝合我还是会的。 虽然有心里准备,当我剪开男孩的衣服时,我还是止不住的胃部抽经。原本结 实的身上布满大大小小十余处伤痕,最大的一条是背上的,从右肩斜贯左后腰,什 么人这么狠心,居然要将这么个孩子置于死地。幸而伤口并不深,不然小命早没了。 处理伤口的时候,男孩的不时发出疼痛的呻吟,我知道一定很疼,在现代我们会用 麻药来帮助完成这一工作,但是这是一个莫名奇妙的时代,我就爱莫能助了。 小子,忍忍啊!就好了!我轻声安慰。 弄完这些麻烦事,我舒了口气。 “福伯,还得麻烦您老人家去山下请一位郎中,就说要出诊,要多待一段时日, 让他多带些伤药。记得多给一些钱给郎中。” 福伯应声去办,到天快黑的时候,请来一位老郎中。 接下来的两日,大家都在为这个不速之客忙活。等第三日下午,我从林间漫步 回来的时候,看见我房门前的迎春树前背对着大门,站着一摸颀长的身影。听到脚 步声,他迅速回过头来。 就在那一霎那间,我觉得我的心脏停止了跳动,那是一张足以让女人疯狂,让 男人嫉妒的脸,还有一些面熟,以我三十岁老女人的眼光来看,他略显稚嫩些,也 许过几年就不一样了吧,但是他的双眸里透出的深冷让我没来由的哆嗦一下,我从 来没有见过这样一双充满戾气的眼睛。可能是早春的天气还不太暖和吧,我安慰自 己。 “是你救了我?”他的声音很冷,没有温度。 “算是吧,是福嫂找到你的,据说当时你已经昏迷了。”我回答。 “谢谢你!”依旧是没有表情。 “你应该谢福嫂。至于我么,谢不谢没有什么关系。”我斜着眼瞟了他一眼。 他的眼睛看着迎春花,好像我根本不存在。 我忍不住道出我的不满:“喂,你这人怎么这么没礼貌,在别人家里,好歹应 该告诉主人你的名字。” “叶涵。” “什么?” “树叶的叶,涵养的涵。” “好名字啊!” ...... 随着日子的推移,叶涵的身体一天天恢复,我和他逐渐熟络起来。叶涵话不多, 对我提出的问题不愿意多说,但是因为这么个陌生人的闯入,我觉得日子又有了新 的元素加入,每天都变得不一样。随着多日的相处,我知道他不是本国人,至于是 哪国人他不肯说,他今年十八岁,是来本国寻母的,至于他为什么会被人追杀,他 也不愿意多说。不说就不说吧,我也不想知道。 只要我现在的生活有个玩伴就好。 当我发现叶涵的武功很好,轻功也是一流时,我立即缠着他教我些功夫。 他说:“学点基本功防身也很好。” 于是他真的开始教我。 我问他,你最喜欢的武器是什么,他说是链子刀。他本来有一把的,在一次意 外中丢失了。 “你要是教我点深奥的功夫,我会送你一把世上最好的链子刀。” 他笑笑,也不否认,仍旧一如既往的教我基本功。 没过几日,我让父王请最好的工匠用地中山玄铁山采来的玄铁为他打造了一把 人间罕见的玄铁链子刀。上面刻的花纹是我喜欢的玫瑰图样,因为那里的人们没有 见过玫瑰,所以图样是我亲手绘的。等到我看到这把刀时,我不经惊叹于它的做工 精良,尤其是刀柄上的玫瑰刻痕让人觉得它不是武器而是一件艺术品。 “喜欢吗?”我问叶涵。 “嗯!”叶涵接过刀,虽然他脸上仍然是淡淡的,看不出感情,但是他仔细端 详宝刀的神情暴露了他的喜爱。后来我也证实了这一点,但是后来也让我非常迷茫, 我送给他一柄利刃,不知道是对还是错。 “为什么独独喜欢链子刀,据我所知它的使用技巧并不容易掌握。” “当链子刀悄然出鞘时,锐利的刀锋将瞬间划破敌人的皮肉,一刀毙命。”说 罢,他手中的刀已射出,我院中厅堂前手腕粗的迎春树应声倒下。 我无语。 通体墨黑的链子刀,泛着幽幽的光,寒寒的! -------- 虹桥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