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审吴法宪 法庭调查 1980年12月6 日下午,第二审判厅第三次开庭审问吴法宪。特别法庭副庭长 黄玉昆和12名审判员出庭,黄玉昆主持审判活动,审判员宁焕星、翟学玺、苏子 衡进行法庭调查,特别检察厅副厅长史进前和8 名检察员出庭,检察员冯长义、 孙树峰支持公诉。律师马克昌、周亨元出庭在辩护人席就座。这次庭审活动是就 起诉书指控吴法宪诬陷、诽谤、迫害朱德、邓小平、贺龙、陆定一、罗瑞卿等党 和国家领导人的事实进行庭审调查。 法庭调查是从起诉书第18条指控吴法宪诬陷、迫害罗瑞卿的事实开始的。罗 瑞卿是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为人正 直,对党忠贞。当林彪提出“顶峰”论( 即所谓“毛泽东思想是当代马列主义的 顶峰”) 时,他明确表示反对说,“顶峰”,都到顶了,难道毛泽东思想就不再 发展了?同时他还反对林彪在部队中“突出政治”的提法,说“突出政治”,不 着重抓军事,军队还算什么军队?这样他就成了林彪、叶群的眼中钉,必欲除之 而后快。经过考虑,他们拉当时的空军司令员吴法宪,充当诬陷、迫害罗瑞卿的 高级打手,吴法宪也就参与了诬陷、迫害罗瑞卿的罪行。庭审一开始,审判员翟 学玺便问吴法宪:你是怎样参与林彪、叶群等人诬陷、迫害罗瑞卿总参谋长的? 吴法宪回答说:“我给林彪写过两次信。一次在1965年12月份,林彪、叶群叫写 刘亚楼在世时讲过的一些对罗瑞卿不满的话;第二次是在1968年8 月20日,我和 黄永胜两人写了一封信给叶群,信里诬蔑罗瑞卿十分狡猾,可恶至极,是罪大恶 极的反革命分子。这话我是根据林彪、叶群的一个材料写的。”这时法庭出示了 吴法宪写给林彪的诬陷罗瑞卿的信。吴法宪看了信后供认:信是他用毛笔修改的, 是他亲自签的名。接着法庭宣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保卫部258 号鉴定书。 技术鉴定证明:该信中用毛笔修改、添写的10处以及签名,均为吴法宪的笔迹。 技术鉴定宣读后,审判员即问吴法宪:“你为什么写这封信?”吴法宪回答 :是林彪叫他写的,林彪叫他搜集罗瑞卿的材料。说上海会议后,叶群打电话要 他揭发罗瑞卿,问他“是跟罗瑞卿还是跟林彪?”他答:“当然是跟林彪,跟罗 瑞卿不是往邪路上走吗?”他要叶群转告林彪,一定跟林彪,要他们看他今后的 行动。审判员又问:你信上说,“罗瑞卿向党伸手和有夺取军权的野心”,有什 么事实根据?吴法宪回答:“没有根据, 完全是诬陷迫害罗瑞卿。”接着又说: “我诬陷迫害罗瑞卿总参谋长的事还多着呢。”他继续供述称:上海会议时,叶 群对他讲了罗瑞卿要刘亚楼转告叶群的“四条意见”,内容是要林彪下台,让他 在会议上讲。他讲了以后,邓总书记、周总理和刘主席都找他谈话,了解情况。 最后他感到怀疑,为什么会议之前他们都不知道。上海会议后,人们对叶群编造 的“四条意见”有怀疑,叶群便让他去找刘亚楼的妻子翟云英作证,可是翟云英 根本不知道。 这里需要说明:刘亚楼是前空军司令员,叶群编造的所谓“四条意见”是: (1 )林彪早晚要出政治舞台的,不出也要出,现在不出,将来也要出政治舞台 的;(2 )要好好保护林总身体;(3 )今后林彪再不要多管军队的事情了,由 罗总长去管好了;(4 )一切由罗去管,要放手让他去管。这意味着罗瑞卿要夺 军权。可是这“四条意见”并不存在。 这样,审判员很自然地向吴法宪提出问题:你明明知道“四条意见”是叶群 编造的,为什么还在会上讲?吴法宪不加掩饰地回答:“为了跟林彪,林彪、叶 群叫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这时检察员冯长义发言,揭露上述活动的经过和实质。他说:1965年12月, 叶群利用刘亚楼已经病故,死无对证的情况,编造了罗瑞卿通过刘亚楼向叶群提 出要林彪退出政治舞台的“四条意见”,让叶群劝林彪接受。叶群编造“四条意 见”后,指使吴法宪写揭发材料,在揭发罗瑞卿的会议上发言。当时很多领导同 志都认为叶群讲的“四条意见”不可信,叶群非常惊恐,就叫吴法宪胁迫刘亚楼 的妻子翟云英作伪证。翟云英根本不知道什么“四条意见”,在被胁迫下只好说 “我见刘亚楼伸过4 个手指头”。吴法宪胁迫翟云英制造的伪证出笼后,又于12 月25日炮制了一封诬陷罗瑞卿的信。罗瑞卿生前于1972年10月14日就写了揭发材 料,对林彪、叶群、吴法宪的造谣、污蔑进行了有力的驳斥,充分证明这是林彪、 叶群、吴法宪蓄意制造假材料,是诬陷、迫害罗瑞卿同志的反革命阴谋活动。对 此,吴法宪承认:“检察员讲的完全对。” 接着法庭调查吴法宪写信诬陷罗瑞卿是“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和拖延为 罗瑞卿做手术的事实。 吴法宪供认:1968年8 月他给叶群写信,诬陷罗瑞卿是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 子,十分狡猾,可恶至极。并说:那封信是黄永胜和他两个人写的。于是法庭出 示和投影吴法宪、黄永胜写给叶群的原信以及该信的文字鉴定书。吴法宪承认这 是他写的。然后,法庭转向对吴法宪拖延为罗瑞卿做手术的调查。 原来罗瑞卿1965年12月在上海会议上受到林彪、叶群、吴法宪的诬陷后,1966 年3 月初在京西宾馆会议上受到他们更严重的诬陷,他感到有口难辩,屈辱难忍, 便想到以死求得解脱,于是于3 月18日清晨,给妻子写了诀别书后,从三楼顶层 的平台上跳下;但他没有得到想得到的解脱,而是左腿被摔骨折。此后,在林彪 一伙的把持下,他不仅得不到好好治疗,而且还不时被弄出去挨批斗。这时他觉 得自己的生命有存在的意义,于1968年6 月他要求给腿部动手术;可是林彪、叶 群、吴法宪一伙一再拖延,以致后来被锯断胫骨,去掉股骨,造成终身残废。针 对他们一再拖延给罗瑞卿动手术,审判员问吴法宪:你们原来同意为罗瑞卿动手 术,为什么过了几天又写报告不同意了?吴法宪回答说:1968年8 月4 日上午叶 群给我来电话说:罗瑞卿的手术问题,林彪不同意,要推迟进行。林彪又说,罗 瑞卿的材料现在什么都没搞出来,要抓紧审问和斗争,搞出材料后,秋后再动手 术。如果手术动坏了,他不能说,不能写,什么材料也没有。请你立即告诉罗瑞 卿专案组,要搞出材料,动手术推迟到秋后进行。 法庭作了进一步调查后,检察员发言指控林彪、叶群、吴法宪捏造事实,制 造伪证,给罗瑞卿加上种种莫须有的罪名,致使他蒙冤系狱多年,身心受到极大 的摧残。吴法宪负有严重的罪责。吴法宪完全认罪,连声回答说:“我负有罪责, 我负有罪责。” 就法庭对吴法宪诬陷、迫害罗瑞卿的庭审活动,记者当天采访了罗瑞卿的夫 人郝治平、女儿点点。郝治平说:今天的公审,是对罗瑞卿和他那样的一大批受 害者的进一步昭雪,瑞卿活着,一定更加高兴。点点说:爸爸平生两件大快事: 一是看到了林彪的垮台,二是看到了“四人帮”的末日。爸爸是以胜利者的姿态 含笑离去的,今天假如他活着,一定会发出更加爽朗的笑声。① 法庭在对诬陷、迫害罗瑞卿总参谋长的事实的调查告一段落后,接着对起诉 书第9 条指控吴法宪诽谤、诬陷朱德委员长的事实进行调查。 朱德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全国人大常 委会委员长,是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之一。林、江反革命集团视朱德为他们篡 党夺权的障碍,想方设法对他进行诽谤、诬陷,妄图将他打倒。吴法宪紧跟林彪, 大肆进行诽谤、诬陷朱德的活动。调查一开始,审判员问吴法宪:1968年11月在 空军驻京部队营以上干部会上你是不是讲过诽谤朱德委员长的话?吴法宪回答说 :他在空军大会上讲朱德委员长“在井岗山反对毛主席,是军阀出身”。在党的 八届十二中全会上,当着朱德委员长的面,他说,“听说你在井岗山就反对毛主 席,你讲给我们听一听!你当了一辈子的总司令,实际上指挥打仗的都是毛主席, 你是个黑司令,不是红司令。”最后他说:“我诬陷了朱德委员长,犯了最大的 罪。”这时法庭宣读了吴法宪当时的讲话记录( 节录) ,对他的供述加以印证。 审判员又问:吴法宪,你说朱德委员长是个军阀,几十年没有改造好,一贯 天天反对毛主席,有什么事实根据?吴法宪回答说:“没有事实根据,都是捏造 的。我就是为了突出林彪,打击朱委员长。”他对朱德委员长的诬陷,表示认罪。 接着法庭对吴法宪诬陷邓小平总书记的事实进行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以后,邓小平长期担任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国务院 副总理,是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之一,被林、江反革命集团视为他们篡党夺权 的最大障碍,因而对他极尽诬陷之能事。调查一开始,审判员问吴法宪:“起诉 书第4 条指控你,从1968年4 月起,和陈伯达、谢富治利用已经破获的‘中共中 央非常委员会’传单案,以追后台为名,阴谋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你在 这一阴谋活动中都讲过一些什么话?”吴法宪回答说:陈伯达、谢富治和他负责 这个专案组,陈伯达是组长。一次在“中央文革”碰头会上,当着周总理的面, 陈伯达说“非常委员会的这个信,像邓小平总书记的口气”,第二次在人民大会 堂毛主席那里开会时,陈伯达再一次说,“这封信他看来像邓小平总书记的口气, 是不是他通过秘书搞的”。特别是破案后,陈伯达讲了几次,“还有后台,这个 后台可能是中国第二个大走资派”。最后吴法宪说:“我就相信了陈伯达。” 经过进一步讯问,吴法宪供认:他给专案组讲要“追后台”,就是指要追中 国第二个大走资派;当时讲的第二个大走资派,就是指邓小平总书记。 陆定一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 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也受到林、江反革命集团的诬陷、 迫害。起诉书第17条指控吴法宪参与了诬陷、迫害陆定一。法庭在调查了吴法宪 诽谤、诬陷邓小平的事实后,即开始对吴法宪诬陷、迫害陆定一的事实进行调查。 审判员单刀直入地问吴法宪:“你是怎样诬陷、迫害陆定一的?”吴法宪回 答:他参加了“陆定一专案组”,根据专案组的报告,说陆定一是特务、叛徒, 在抗战时期还跑到重庆去给蒋介石送情报……。在逮捕陆定一的报告上,陈伯达 批了“同意”,他也划圈,箭头指着同意。最后他说:“迫害陆定一,是我犯的 又一罪行。”这时法庭出示、宣读、投影陆定一专案组和陈伯达、吴法宪等的批 示。 审判员又问:“你为什么要批准逮捕陆定一?”吴法宪回答:是根据材料逮 捕的,陈伯达批了同意,他是中央常委、组长,“我就跟着划圈同意。”这说明 了在诬陷、迫害陆定一的事实中起最主要作用的是陈伯达,而不是吴法宪。 接着法庭对起诉书第13条指控吴法宪诬陷、迫害贺龙的事实进行调查。贺龙 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 元帅。林彪、叶群一伙认为贺龙是他们篡党夺权的心腹大患,对他横加诬陷、迫 害,以致将他迫害致死。 1966年8 月,林彪在人民大会堂浙江厅召吴法宪汇报空军党委第十一次全会 的情况时,就诬陷贺龙说:“你们这个会贺龙插手了。贺龙到处插手,总参、海 军、空军、政治学院都插了手。”又说:贺龙派人要“夺你的权”,“你要警惕 和防备”。吴法宪紧跟林彪、叶群,大肆诬陷、迫害贺龙。基于这样的背景,审 判员问吴法宪:“林彪、叶群诬陷、迫害贺龙,你参与了哪些活动?”吴法宪回 答:1968年8 月,他向林彪汇报空军党委第十一次全会的情况,林彪说“贺龙插 手了这个会”,叫他写材料送上去,他找人起草了一个报告,亲自加以修改,于 9 月3 日送给林彪。这个报告主要说贺龙参加空军党委第十一次全会,有夺权活 动,说贺龙是一条黑线在指挥空军党委全会,林彪是一条红线在指挥空军党委全 会。随后他供认:报告上说“贺龙是一条黑线”,“林彪是一条红线”是他形容 的、编造的。至于说“贺龙插手空军党委第十一次全会”,“要夺权”等,则是 林彪叫他写的话,不是他编的。 抗战初期,叶群曾在南京国民党电台当过播音员,参加过CC系举办的演讲比 赛,还与CC系的外围组织有过来往,叶群的这段历史,贺龙的夫人薛明在1943年 延安整风时曾向组织上揭发过。对此,叶群一直记恨在心。当贺龙元帅被迫害致 死后,叶群就通过吴法宪等将迫害的魔掌伸向薛明。基于上述情况,审判员问吴 法宪:“1969年贺龙被迫害致死以后,叶群又继续迫害贺龙的爱人薛明,你干了 些什么?”吴法宪回答说:“叶群怕薛明揭露她的问题,要把薛明送到空军一个 偏僻地方监护起来,我叫王飞送薛明到贵州空军一个农场,我吩咐王飞不许薛明 乱说乱动,不准她胡说八道,监护起来。”原“贺龙专案组”副组长聂国玺曾在 自己的笔记本上,记录了1969年11月8 日晚吴法宪等将薛明送贵州空军干校监督 劳动的吩咐,法庭宣读、投影了聂国玺笔记本上有关记载的摘录,证明了吴法宪 的供述属实。 法庭调查结束,检察员冯长义发言。他概括地揭示林彪反革命集团诬陷、迫 害贺龙的严重罪行,甚至采取生活上虐待、精神上摧残的手法,将贺龙迫害致死。 指出这是他们篡党、篡国、篡军反革命阴谋活动的组成部分。最后归结说:吴法 宪积极参与了林彪反革命集团诬陷、迫害贺龙的反革命阴谋活动,是有严重罪责 的。 最后副庭长黄玉昆宣布:“起诉书指控吴法宪追随林彪、叶群,……诽谤、 诬陷、残酷迫害朱德、邓小平、贺龙、陆定一、罗瑞卿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事实 调查完毕。”被告人吴法宪被带出法庭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在这次庭审中,两位律师注意倾听着法庭调查,由于看到吴法宪对起诉书指 控的事实完全承认,没有值得发问之处,也就一直没有向吴法宪提问。 -------- 流行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