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所中央警官学校的由来 许兆林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后,国民党政府创办的中央警官学校在北平市内有两个 同一性质的训练机构。一个设在东华门北河沿路西(现民政部所在地),名曰:中 央警官学校第四分校,校主任刘诚之。后来校址迁往西城旃坛寺。另一个校址设在 西安门光明殿,名曰:中央警官学校特警班,校主任娄兆元。两机构同样地打着中 央警官学校的招牌(警校校长都是蒋介石),同样地训练现任的警官,性质基本相 同。为什么在一个大都市内要设两个警官学校呢?这是蒋介石的得意门生戴笠与李 士珍二人争夺警界大权的产物。 戴笠和李士珍都是黄埔军官学校的学生,又都是蒋介石的浙江同乡,深得蒋的 信任,蒋介石这才命令他二人协力办理国家警政事业。李士珍是黄埔军校二期毕业 学生,戴笠是黄埔军校六期肄业学生。黄埔军官学校学生,在论资排辈上是很严格 的,一般情况下后期学生在军阶上不能超过前期学生,何况戴笠在黄埔军校六期还 未毕业呢!而戴笠之所以能和李士珍平起平坐,是因为昔日在广东东江战役中,蒋 介石依靠戴笠提供的情报连打了几次胜仗,戴深受蒋的赏识,后来戴笠便被任命为 浙江警官学校校长。李士珍早年曾东渡日本,在日本警训所受到短期训练,归国后, 又去西欧各国,名日考察警政,实为旅游。他虽在西欧各国名胜区拍摄了数部电影, 并经常在中央警官学校亲自放映讲解,但其内容,实无关警政。李士珍接任内政部 设立的警官高等学校校长,是在1935年,第20期、21期、22期学生在校期间。至19 36年2月,李奉蒋介石命令,将浙江警官学校与警官高等学校合并为中央警官学校。 蒋介石亲自兼任校长,李士珍任教育长,戴笠任校务委员会主任委员。校址设在南 京东郊孝陵卫。1937年12月南京被日本攻占沦陷后,中央警官学校西迁至重庆市南 岸弹子石新建校址。 中央警官学校的组织情况与黄埔军官学校基本相同。内设总务处、教务处、训 导处、政治处、总队部、大队部、中队部。学员招收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入校 受训两年,毕业后,分派各省市警局,充任警官。李士珍与戴笠二人均企图利用中 央警校这个组织机构,培植私人势力,仿效他们的老师蒋介石依靠黄埔军校起家那 样。中央警官学校第一二期学生,是警官高等学校与浙江警官学校原有学员,第三 期学员才由李士珍与戴笠亲自选拔录取。戴李二人把中央警校三期以后学生视为私 有财产,但三期学员受训毕业后,大部分学员被戴笠抓过去利用了,李士珍大为不 满。于是李、戴反目,明争暗斗、互相排挤,闹得不可开交。这时蒋介石办公室内 戴李二人互相攻击的报告,屡见不鲜。我在中央警校受训时,就经常听到李士珍对 戴笠表示不满的言论。李经常在学员面前讲述他所拟办的计划及所有签呈事项,不 但能得到蒋的赏识批准,而且还能得到蒋夫人的垂青支持。他说,我的建警计划方 案,并非十全十美,但为什么就能得到领袖(指蒋介石)很快批准实施呢?主要因 素是我能够体会领袖意旨。言下颇多得意之色。李士珍的建警计划在序言开头是这 样写的:“军队应为领袖扬威于海外,警察应为领袖完德于国内;建军建警的计划 方案与方针,应一丝不苟地为领袖服务……领袖即当今的完人。因此,军队、警察 皆应以领袖之意志为意志,永远追随领袖前进。” 李士珍在黄埔系陈诚、蔡劲军、宣铁吾等人及国民党元老戴季陶、居正等人支 持下,总算独揽了中央警校的一切大权。戴笠的警校校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席位,等 于有名无实。李士珍在警校夺权虽然得手,但在社会上的警政事业,则处处遭到戴 笠作梗。1938年秋戴笠就任军统局副局长,1940年又升任局长。戴笠对李士珍一人 独占中央警校大权一事,耿耿于怀,极不甘心,于是利用军统局经济特点及其他方 便条件,另创警校与李士珍对抗,李士珍在哪里设立中央警校机构,戴笠也一定要 在该地创办另一所中央警校机构。这就是八一五日本投降后,北平市出现两个中央 警官学校机构的背景。 设在西安门光明殿的中央警官学校特警班,后台老板是戴笠。设立在东华门北 河沿的中央警官学校第四分校,后台老板是李士珍。戴笠与李士珍二人,都企图掌 握全国警政大权,李士珍除在中央警官学校招收正科学员外,并在警校内创办各种 训练班,培植私人势力与戴笠抗衡。如开办警官班,调现任警界巡官、警长级别人 员,到警校受训一年;开办警政班,调现任县警察局局长、督察长级别人员,到警 校受训半年;开办高研班,调省级警界人员到警校受训三个月,借此网罗骨干。戴 笠便积极吸收党、政、军及各界人员参加军统组织。内政部警政司被戴笠控制后, 警政司司(署)长唐纵与戴合作,参加了军统组织,这对李士珍是一个很大钳制, 因中央警官学校是属于内政部警政司领导的。戴笠控制着军统内部的八处、六室。 一所,及军统各大城市区组织及各省站组织,基本工作人员就有四万余人。1940年, 戴笠由军统局副局长升任局长后,组织人员更加扩充了,如一些大专院校、抗日锄 奸团、海关边卡、缉私大队、税警大队、盐警大队以及铁路沿线的交警大队,完全 被戴笠所控制。即使在国外,军统局也设有情报组织。全国警政大权,十分之七八 落入戴笠手中,军统局工作人员及其外围组织机构人员,算在一起约有十余万人之 多。 李士珍创办中华警察学术研究社,作为全国警界人员的学术研究及联系机构, 大量印发《警声》月刊,企图利用学术研究,网罗警界人士。戴笠立刻作出反应, 亦创办中国警察学会与之对抗。李士珍与戴笠二人,争夺全国警察大权,各有各的 训练机构,各有各的警察学术研究团体及私人通讯联系社团组织。但在国家警察机 构中,李士珍则被戴笠远远抛在后面。当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 李士珍当即上书蒋介石,要求凡是去敌占区接收警察机构的人员,都要由他负责登 记、考核、任用。此项建议很快得到了蒋介石的批准。李士珍亲自主持在重庆市两 路口设立办事机构,专门办理接收人员登记考核工作。这是他又一次与戴笠较量。 但往往事与愿违,这批他亲自考核通过的人员及其多年苦心培育的嫡系学生,后来 纷纷投拜在戴笠门下。多年来,李士珍各方奔走呼吁,扩大全国警察组织机构,企 图成立警政部自任部长;而戴笠亦多方活动,企图建立警察总监机构自任总监。二 人争膻逐臭,互不相让。 戴笠流氓成性,飞扬跋扈,威胁同僚,压榨百姓,迫害进步人士及社会贤达, 已成众矢之的。到了1946年,举国上下要求撤销军统局特务机构的呼声达于顶峰。 李士珍乘机与宣铁吾上书蒋介石,要求召开全国整顿改组情报机构的会议,在全国 舆论的压力下,蒋介石批准召开这个会议。当戴笠接到蒋介石叫他参加会议的指令 时,气得暴跳如雷,坐卧不安。原来蒋介石在指令中,指定宣铁吾、李士珍、陈焯、 黄珍吾、叶秀峰、戴笠、郑介民、唐纵等八人负责研究全国有关情报机构整顿事宜。 戴见有李士珍、宣铁吾被邀参加,顿时火冒三丈。1946年3月间,戴笠由天津飞返南 京时,飞机触山,被焚身亡。从此戴李斗法,始告结束。 (选自《文史资料选编》第22辑,1984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