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节:周老大的婚事:奉母成婚(9) 这又是一次机会!一次抗争的机会- 婚礼前任何时候都是机会。如果这时鲁 迅和母亲作坚决的斗争,誓死反抗,闹,大闹,狂闹,闹他个天翻地覆天旋地转, 闹他个鸡犬不宁人仰马翻,那么,是不是就不会有后来的不幸呢(他自己不幸, 朱安更可怜)? " 扼杀在摇篮里" 这句话,真的是真理。 像上次一样,鲁迅还是什么也没做- 他没来得及,他妈先下了手,把他拽到 屋里跟他促膝谈了一次话。那个话,谈得很长很长。谈什么呢?或许,她从鲁家 家世、朱家家世及鲁家和朱家的关系谈起,谈到朱安的为人,谈到她们这对准婆 媳这几年的相处,谈到朱安如何照顾她她如何疼爱朱安,谈到退婚行为的不耻以 及可能对安姑娘造成的伤害,也谈到有良心地为人有责任感地做人等。 苦口婆心。鲁迅还能说什么? 子女高兴,父母就高兴;父母高兴,子女未必高兴。这就是父母和子女。既 然老妈高兴,那就让她高兴去吧。鲁迅这么想了以后,也就妥协了。当有人问在 集市上瞎逛的他最近忙什么时,他轻描淡写地回答,母亲娶媳妇。是母亲娶,而 不是" 我讨老婆" 。还有更绝的,他对友人说,这桩婚事只当是母亲送给他的礼 物。 心里抗拒着,行动上鲁迅却规规矩矩地完成了成亲的既定仪式。那天,新郎 的他戴着假辫子,头上扣着一顶拿破仑帽,身穿长袍,长袍外罩着纱套,脚蹬靴 子。新娘朱安上身穿着红纱单衫,下着黑绸裙,小脚却穿着一双大鞋。花轿进门 时,一只红鞋不慎从轿里掉了出来。巧的是,一对新人一拜二拜三拜后被簇拥着 入洞房时,鲁迅的一只鞋不知被闹新房的哪一位踩掉了。 老话说,这不太吉利。 鲁迅才不管吉利不吉利呢。整个过程一言不发没有一丝笑容的他只盼着快快 结束这场秀- 他似乎只是在代替母亲勉为其难地完成一件工作。不过,虽然他把 它当工作,事实上朱安的确成了他的妻子,是他具有法律(当时的法律)意义的 配偶,元配。这,他不承认不行,不认可也不行。 心里抗拒着,行动上鲁迅却规规矩矩地继续完成新婚后第二天第三天的种种 烦琐仪式。先是" 送子" 。新娘黎明即起,听门外吹手唱吉词。然后有人将一对 木制的红衣绿裤的小人儿捧进来,放在她的床上,说" 官官来了" ,意思也就是 祝早生贵子之类。朱安的心盛满阳光的憧憬,却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她此一生 都将与" 母亲" 这个身份无缘,不是她不想,是别人不给她机会。 接下来是" 头箸饭" ,也就是新郎和新娘第一次坐在一起吃饭。再有" 上庙 " ,拜祭祖先。然后是" 拜三朝" ,即大厅里事先摆放了两桌十碗头的羹饭,先 由家中其他人拜,后由新婚夫妻并肩而拜。最后" 行相见礼" ,一对新人按辈分 先拜长辈,与平辈行礼,再接受小辈拜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