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莫须有的“违犯校规”风波 1952 年潞河中学团委会制造了一桩无事生非的冤、假、错案。我是受害者, 同时也害人不浅。 这桩冤、假、错案的女主角,便是天津医学院1959 年毕业生袁淑华。 当时我和袁淑华都是高中一年级学生,我16 岁,在甲班;她18 岁,在乙班, 跟我的真正恋人曾彩美同班。我和袁淑华都是学生会执委,又都是学生会日刊的负 责人(我是社长兼总编辑,她是主管总务的副社长)。我们在工作上接触较多,但 绝无恋情。袁淑华的恋人是个解放军技术学校的学员。 恰在此时,青年团配合“三反”运动,在团内进行政治思想整风。校团委乘机 硬说我违犯校规,袁淑华被定为主犯,批判会只批判她,我列席旁听接受教育。当 时我已小有文名,受到团中央重点培养,因而有恃无恐,每次批判会我都替袁淑华 辩护,袁淑华也咬定牙关,拒不“认罪”。校团委见久攻不下,忽然改换策略,批 判会的主题变为“揭露袁淑华腐蚀团中央重点培养对象的严重错误”。他们把袁淑 华描绘成一个作风淫乱的女子,甚至说她跟自己的胞兄不干不净。我闻之愕然,十 分震惊,信以为真,火冒千丈,竟掉转炮口,向袁淑华猛轰。袁淑华孤立无援,只 得屈膝投降,承认自己是一条化成美女的“毒蛇”,同时,也出现神经错乱病态。 学校怕出意外,令其休学,回家养病。 袁淑华休学回家,校团委便在我身上打主意,想一鼓作气收拾我。由于我有特 殊背景,他们便写信绪团中央请示如何处理。团中央书记冯文彬(后贬任天津市委 工业部长,又贬为某厂副厂长)答应接见他们,并点名把我也带去。在团中央会见 室,冯文彬听完汇报,板着面孔,说:“中学生谈恋爱怕什么?丹娘(卓娅)念中 学时谈恋爱,不照样成为卫国战争英雄吗?”校团委认为冯文彬袒护我,也就不敢 轻举妄动,大规模的批判偃旗息鼓,悄然收场。一年后袁淑华复学,比我低一班, 但我仍然对她怀恨在心,视为坏女人。我已读高中三年级,毕业班学生按规定不再 担任学生会领导工作,全力以赴准备高考。我从学生会退下来,继任主席的是杨广 慧(后曾任深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本想将袁淑华重新选入学生会负责主编日 刊,因遭我的激烈反对而未成。直到我毕业考入大学,袁淑华才抬起头,直起腰, 呼吸通畅。 1957 年我被划右,开始觉悟我对袁淑华的误解和偏激。1979 年1 月,我的 冤案得到全面彻底平反,便想写信给分别1/4 世纪的袁淑华,向她赔礼道歉。我到 处打听她的下落,最后得知袁淑华1959 年从天津医学院毕业后,被分配到霸县人 民医院当大夫。1973 年因婚姻家庭不幸,自杀身亡。我感到深深的负疚和痛苦。 我和袁淑华没有恋情,也不了解。我的妻子曾跟她同班学习,同住一个宿舍。据我 妻子说,袁淑华很有心计,虚荣心较重。现在我和妻子婚龄40 有余,想到袁淑华 自杀时才39 岁,心情沉重,不胜唏嘘。 -------- 泉石书库